科創板有下面6大特點
1. 持續完善的交易所配套業務規則
本次集中釋出的配套規則,具體包括六項主要業務規則,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以及關於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稽核、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和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工作管理規則。
四項配套指引主要是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和關於科創板上市保薦書的內容與格式、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檔案受理以及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指引。
2. 差異化的科創板企業上市條件
上交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從發行後股本總額、股權分佈、市值、財務指標等方面,明確了多套科創板上市條件。
投資者需注意,不同於上交所主機板,科創板企業可能存在首次公開發行前最近3個會計年度未能連續盈利、公開發行並上市時尚未盈利、有累計未彌補虧損等情形。
3. 市場化的科創板發行承銷機制
科創板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節奏等堅持市場化導向,詢價、定價、配售等環節由機構投資者主導。
首先, 科創板新股發行全部採用詢價定價方式,詢價物件限定在證券公司等七類專業機構投資者。
其次,科創板企業普遍具有技術新、前景不確定、業績波動大、風險高等特徵,市場可比公司較少,傳統估值方法可能不適用,發行定價難度較大,科創板股票上市後可能存在股價波動的風險。
再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 科創板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超額配售選擇權實施結束後,發行人可能會增發股票。
4. 審慎的適當性管理條件
首先,科創板面向符合法律法規及上交所業務規則規定的機構投資者;
其次,科創板面向符合50萬資產、24個月投資經驗等科創板適當性管理條件,經過證券公司適當性綜合評估的個人投資者。
對於不符合適當性管理要求的中小投資者,可以透過公募基金等產品參與科創板。
5. 需關注的交易特別規定
(1)投資者需要滬市A股證券賬戶;
(2)有較寬的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其後施行20 %的漲跌幅限制;
(3)有3 種交易方式: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大宗交易;
(4)差異化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和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單筆申報數量不小於200股(賣出時,不足200 股的部分,應一次性申報賣出);上交所可以依據股價高低, 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6. 嚴格的退市制度
科創板較主機板更嚴格,退市時間更短、退市速度更快,並且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於規定標準、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退市的情形;同時,科創板執行標準更嚴: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僅依賴與主業無關的貿易或者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維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會被退市。
易方達基金再次提醒各位投資者,在投資之前,應客觀認識科創板的投資機會,並注意科創板的投資風險,瞭解相關交易規則,做理性的投資者。
科創板有下面6大特點
1. 持續完善的交易所配套業務規則
本次集中釋出的配套規則,具體包括六項主要業務規則,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以及關於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稽核、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和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工作管理規則。
四項配套指引主要是科創板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和關於科創板上市保薦書的內容與格式、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申請檔案受理以及科創板股票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指引。
2. 差異化的科創板企業上市條件
上交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從發行後股本總額、股權分佈、市值、財務指標等方面,明確了多套科創板上市條件。
投資者需注意,不同於上交所主機板,科創板企業可能存在首次公開發行前最近3個會計年度未能連續盈利、公開發行並上市時尚未盈利、有累計未彌補虧損等情形。
3. 市場化的科創板發行承銷機制
科創板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節奏等堅持市場化導向,詢價、定價、配售等環節由機構投資者主導。
首先, 科創板新股發行全部採用詢價定價方式,詢價物件限定在證券公司等七類專業機構投資者。
其次,科創板企業普遍具有技術新、前景不確定、業績波動大、風險高等特徵,市場可比公司較少,傳統估值方法可能不適用,發行定價難度較大,科創板股票上市後可能存在股價波動的風險。
再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 科創板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超額配售選擇權實施結束後,發行人可能會增發股票。
4. 審慎的適當性管理條件
首先,科創板面向符合法律法規及上交所業務規則規定的機構投資者;
其次,科創板面向符合50萬資產、24個月投資經驗等科創板適當性管理條件,經過證券公司適當性綜合評估的個人投資者。
對於不符合適當性管理要求的中小投資者,可以透過公募基金等產品參與科創板。
5. 需關注的交易特別規定
(1)投資者需要滬市A股證券賬戶;
(2)有較寬的漲跌幅限制: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其後施行20 %的漲跌幅限制;
(3)有3 種交易方式: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大宗交易;
(4)差異化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和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單筆申報數量不小於200股(賣出時,不足200 股的部分,應一次性申報賣出);上交所可以依據股價高低, 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6. 嚴格的退市制度
科創板較主機板更嚴格,退市時間更短、退市速度更快,並且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於規定標準、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導致退市的情形;同時,科創板執行標準更嚴: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僅依賴與主業無關的貿易或者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維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會被退市。
易方達基金再次提醒各位投資者,在投資之前,應客觀認識科創板的投資機會,並注意科創板的投資風險,瞭解相關交易規則,做理性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