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278356681192

    一、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各地不同。以下例舉部分省市的發放標準:

    1、北京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週歲止。

    2、上海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3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6週歲止。

    3、湖南省: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週歲止,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4、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週歲止,雙方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0元。

    5、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週歲止,每年各領取120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6、廣東省: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週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7、廣西壯族自治區: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年滿18週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

    8、山西省: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週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10元的獎勵費。

    擴充套件資料:

    在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

    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

    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時,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 2 # 使用者4278356681192

    一、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各地不同。以下例舉部分省市的發放標準:

    1、北京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週歲止。

    2、上海市: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3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6週歲止。

    3、湖南省: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週歲止,夫妻雙方每月各發給5至2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4、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週歲止,雙方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0元。

    5、江蘇省: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孩子14週歲止,每年各領取120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6、廣東省: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週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7、廣西壯族自治區:夫妻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到子女年滿18週歲止,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人民幣120元。

    8、山西省: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週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10元的獎勵費。

    擴充套件資料:

    在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

    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

    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時,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地產拆遷安置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