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要看盤口的委託情況,舉例來說,在9:00~9:25之間,買方1的委託價是5.04元,委託量為100手,委託時間為9:02;買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10;買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800手,委託時間為9:24;賣方1的委託價4.96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05;賣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200手,委託時間為9:13;賣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900手,委託時間為9:22。
在上述情況下,當9:25時,集合競價產生的開盤價便為4.99元,成交量為1400手。在這1400手成交量中,買方1、買方2和買方3的委託全部成交,賣方方1和2委託的500手和200手也全部成交,由於買方的委託量總共1400手,所以賣方3委託的900手只能成交700手。
在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方面,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交所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兩個時間段),證券交易所的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的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在集合競價的撤單規定方面,滬深兩市採取不同的規則。比如,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在9:15~9:20期間的五分鐘,滬市交易主機可以接收買賣申報,也可以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在9:20~9:25的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相對來說,在9:20~9:25與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關於競價範圍,滬深兩市也有其各自的規定。
比如,在滬市,對於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這些規定 :
(1)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日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日收盤價格的50%;
(2)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口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日收盤價格的70%;
(3)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在深市,則規定:
(1)有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範圍與漲跌幅限制範圍一致;
(2)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的交易按照這些方法確定有效競價範圍;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卜10%;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前日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前日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總之,集合競價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股價當日的起始價格,投資者在分析當日的股價走勢時,通常是無法迴避集合競價的;再者,集合競價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市場上多空雙方的力量博弈狀況,對投資者預測當日股市行情會起到重要的作用。
集合競價要看盤口的委託情況,舉例來說,在9:00~9:25之間,買方1的委託價是5.04元,委託量為100手,委託時間為9:02;買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10;買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800手,委託時間為9:24;賣方1的委託價4.96元,委託量為500手,委託時間為9:05;賣方2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200手,委託時間為9:13;賣方3的委託價4.99元,委託量為900手,委託時間為9:22。
在上述情況下,當9:25時,集合競價產生的開盤價便為4.99元,成交量為1400手。在這1400手成交量中,買方1、買方2和買方3的委託全部成交,賣方方1和2委託的500手和200手也全部成交,由於買方的委託量總共1400手,所以賣方3委託的900手只能成交700手。
在集合競價的申報規定方面,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交所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兩個時間段),證券交易所的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的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在集合競價的撤單規定方面,滬深兩市採取不同的規則。比如,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在9:15~9:20期間的五分鐘,滬市交易主機可以接收買賣申報,也可以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在9:20~9:25的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相對來說,在9:20~9:25與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關於競價範圍,滬深兩市也有其各自的規定。
比如,在滬市,對於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這些規定 :
(1)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日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日收盤價格的50%;
(2)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口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日收盤價格的70%;
(3)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在深市,則規定:
(1)有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範圍與漲跌幅限制範圍一致;
(2)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的交易按照這些方法確定有效競價範圍;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卜10%;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前日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前日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總之,集合競價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股價當日的起始價格,投資者在分析當日的股價走勢時,通常是無法迴避集合競價的;再者,集合競價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了市場上多空雙方的力量博弈狀況,對投資者預測當日股市行情會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