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
NBA勞資協議中將底薪稱為“老將最低工資”,其中的“老將”指的是所有在NBA打過球的球員,為了避免中文語境下的歧義,通常在翻譯的時候會直接去掉“老將”,譯成“底薪”。
根據勞資協議的規定,針對在聯盟中效力時間長短不同的球員,NBA都有不同的底薪標準,拿NBA 2015-16賽季來說,如果你是一個從來沒有打過NBA的菜鳥球員,那你的底薪標準就是525,093美元,如果你已經打了一年,那你的底薪則為845,059美元。聯盟針對生涯長度為0-9年的球員都給出了明確的底薪標準,對於在聯盟效力超過10年的球員來說,他們新賽季的底薪標準則為1,499,187美元。
底薪條款的金額會隨著賽季的開始“按比例分配”。舉例來說,假設一個賽季有170天,那隨著賽季的進行,每一天的底薪標準都會減少1/170。換言之,如果一支球隊在賽季進行了90天的時候,用底薪和一名球員簽約,那球隊只需要支付他80/170的底薪標準即可。
中產特例:
(mid-level exception,又稱中產條款,簡寫MLE)是NBA勞資協議所規定的簽約特例的一種。
在過去的勞資協議中,中產特例的起薪跟聯盟平均工資掛鉤,故得此名。但在現行勞資協議下,兩者已無繫結關係,不過數額仍然基本相當。
全額中產特例(non-taxpayer mid-level exception)是土豪線以下球隊可以使用的中產特例。正常情況下的中產特例即預設指此。
只有球隊工資在土豪線以下的球隊才能使用全額中產特例;使用過全額中產的球隊進入硬工資帽狀態,該賽季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再超過土豪線;但如果球隊只使用了部分的全額中產,其數字尚未超過迷你中產特例,則在賽季中依然可以突破土豪線,之前使用的中產特例會自動變為迷你中產。
當年已經使用過迷你中產特例或空間中產特例的球隊不得再使用全額中產特例,但跟雙年特例不衝突。
球隊可以使用全額中產特例來跟自由球員簽約,合同長度不超過四年,漲薪幅度不超過4.5%,可以分拆給多個球員,若球隊在1月10日之後才用全額中產特例來跟球員簽約,起薪上限會按比例縮減一部分。舉例來說,1月10日距離賽季結束還剩170天,若球隊在1月20日用全額中產特例來跟球員簽約,則起薪上限變為規定的160/170。
頂薪:
根據勞資協議的規定,針對在聯盟中效力時間長短不同的球員,NBA都有不同的頂薪標準。基本上球員在聯盟效力的年限越長,頂薪標準也就越高。
在2011版的NBA勞資協議中,對球員頂薪標準有著如下的規定:
對於在聯盟效力0-6年的球員,頂薪標準為頂薪工資帽的25%;對於在聯盟效力7-9年的球員,頂薪標準為頂薪工資帽的30%;對於在聯盟效力10年及以上的球員,頂薪標準為頂薪工資帽的35%。
在多年期合同中,只有第一個賽季的工資受頂薪標準的限制(但是之後每年工資漲幅是另有限制的)。而且,前一個賽季的工資高於頂薪標準的自由球員,他們新合同的工資可以最高達到前一個賽季工資的105%。按照這個規則,一個自由球員不留在原球隊,也可以獲得這個105%的特例。和他簽約的球隊最終也得遵守工資帽限制,跟籤其他的自由球員沒什麼分別。
底薪:
NBA勞資協議中將底薪稱為“老將最低工資”,其中的“老將”指的是所有在NBA打過球的球員,為了避免中文語境下的歧義,通常在翻譯的時候會直接去掉“老將”,譯成“底薪”。
根據勞資協議的規定,針對在聯盟中效力時間長短不同的球員,NBA都有不同的底薪標準,拿NBA 2015-16賽季來說,如果你是一個從來沒有打過NBA的菜鳥球員,那你的底薪標準就是525,093美元,如果你已經打了一年,那你的底薪則為845,059美元。聯盟針對生涯長度為0-9年的球員都給出了明確的底薪標準,對於在聯盟效力超過10年的球員來說,他們新賽季的底薪標準則為1,499,187美元。
底薪條款的金額會隨著賽季的開始“按比例分配”。舉例來說,假設一個賽季有170天,那隨著賽季的進行,每一天的底薪標準都會減少1/170。換言之,如果一支球隊在賽季進行了90天的時候,用底薪和一名球員簽約,那球隊只需要支付他80/170的底薪標準即可。
中產特例:
(mid-level exception,又稱中產條款,簡寫MLE)是NBA勞資協議所規定的簽約特例的一種。
在過去的勞資協議中,中產特例的起薪跟聯盟平均工資掛鉤,故得此名。但在現行勞資協議下,兩者已無繫結關係,不過數額仍然基本相當。
全額中產特例(non-taxpayer mid-level exception)是土豪線以下球隊可以使用的中產特例。正常情況下的中產特例即預設指此。
只有球隊工資在土豪線以下的球隊才能使用全額中產特例;使用過全額中產的球隊進入硬工資帽狀態,該賽季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再超過土豪線;但如果球隊只使用了部分的全額中產,其數字尚未超過迷你中產特例,則在賽季中依然可以突破土豪線,之前使用的中產特例會自動變為迷你中產。
當年已經使用過迷你中產特例或空間中產特例的球隊不得再使用全額中產特例,但跟雙年特例不衝突。
球隊可以使用全額中產特例來跟自由球員簽約,合同長度不超過四年,漲薪幅度不超過4.5%,可以分拆給多個球員,若球隊在1月10日之後才用全額中產特例來跟球員簽約,起薪上限會按比例縮減一部分。舉例來說,1月10日距離賽季結束還剩170天,若球隊在1月20日用全額中產特例來跟球員簽約,則起薪上限變為規定的160/170。
頂薪:
根據勞資協議的規定,針對在聯盟中效力時間長短不同的球員,NBA都有不同的頂薪標準。基本上球員在聯盟效力的年限越長,頂薪標準也就越高。
在2011版的NBA勞資協議中,對球員頂薪標準有著如下的規定:
對於在聯盟效力0-6年的球員,頂薪標準為頂薪工資帽的25%;對於在聯盟效力7-9年的球員,頂薪標準為頂薪工資帽的30%;對於在聯盟效力10年及以上的球員,頂薪標準為頂薪工資帽的35%。
在多年期合同中,只有第一個賽季的工資受頂薪標準的限制(但是之後每年工資漲幅是另有限制的)。而且,前一個賽季的工資高於頂薪標準的自由球員,他們新合同的工資可以最高達到前一個賽季工資的105%。按照這個規則,一個自由球員不留在原球隊,也可以獲得這個105%的特例。和他簽約的球隊最終也得遵守工資帽限制,跟籤其他的自由球員沒什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