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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有很多車輛在遇到救護車等車輛時,寧願事後罰款扣分也不願意壓線闖紅燈,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難道是說是司機沒素質?應該有很多人不這麼認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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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青楓素葉

    一、不避讓特殊車輛怎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規定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釋出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定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二、為什麼大家不願意避讓。

    1、處理違章非常麻煩,而且違章之前都是要回當地處理,不僅麻煩還浪費大量時間,耽誤自己工作和生活,且違章了不處理年審還過不了;很多人就會想,不讓行最多就是扣分罰款,讓行之後處理違章的成本更高。

    2、消除違章的程式過於繁瑣,且時間長。本來是好心幫忙,因為要消除的違章需要提供很多證明,還需要到好幾個部門蓋章稽核;把方便留給別人,麻煩留給自己,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心胸和時間。

    三、最新避讓規則是怎麼樣的?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二條 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資訊,有下列情形之一併經核實的,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消除:

    (一)警車、消防救援車輛、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

    (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報案記錄證明機動車被盜搶期間、機動車號牌被他人冒用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

    (三)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證據證明機動車因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

    (四)已經在現場被交通警察處理的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

    (五)因交通訊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違法行為;

    (六)作為處理依據的交通技術監控裝置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不能清晰、準確地反映機動車型別、號牌、外觀等特徵以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的;

    (七)經比對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照片、道路交通違法資訊管理系統登記的機動車資訊,確認記錄的機動車號牌資訊錯誤的;

    (八)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三日內就會幫助做好事的人消除違章,所以大家也可以放心大膽幫忙了,弘揚社會正能量,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希望被幫助的人也心存感激。

    四、補充知識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五條:“違法行為人可以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機動車登記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裝置記錄的違法行為。

    以後異地違章也可以在居住地辦理了,大大方便大家。

  • 2 # 富國強81

    這種司機第一是缺德,第二是無知,第三是處罰太輕!

    應加大處罰力度,如:不主動給特種車讓道司機處五千元以上罰款,吊扣駕照一年,扣12分,故意不讓者可追究其刑事責任!(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 3 # 雲中漫步22370873

    作為都是開車人,感覺讓特種車還是有心裡糾結。第一個讓路勢必造成違章扣分罰款,第二這時候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到底怨哪方,申請複議太難太麻煩,而且浪費精力、時間和金錢。當然禮讓特種車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但是警方是不也應該在這方面多多加以考慮,出臺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案,不要一味的指責駕駛人員。

  • 4 # 明師釀名

    如果是我遇到了我會讓行的。救護車 救護車都是為了更快的搶救生命,如果因為我扣六分罰200元而救了一個人的性命我認為是值得的!何況交警也會仔細甄別的。我們不能說碰到了一個壞人就都是壞人,碰到了一件不公平的事就覺得世界沒有正義了。我始終相信善良正直的人佔絕大多數!

  • 5 # 自由單車

    要是因為違規避讓特種車輛發生了違法行為事後是可以撤銷,可要是發生了交通事故,對人員和車輛造成了損失,誰會管你!

  • 6 # 旁觀者清84

    讓,勞民傷財,不讓,不道德,良心過不去,這就是見義勇為不被理解,正能量得不到釋放,老人跌到沒人扶的根本原因。

  • 7 # 兵慧琪浩

    我讓了特種車輛就要放下所有的工作去申請撤銷違章記錄跑上跑下不說還要和單位領導請假。領導理解還好不然扣你個月全勤金沒商量。

  • 8 # 阿浩8072

    不讓不一定會違章,如果讓了肯定違章,那我肯定堵一把了,因為申訴太耗費精力了,請假去大隊申訴最少也得請假一天吧,一次也不一定消除的了,還要各種證明

  • 9 # 雪龍一號

    違章為了禮讓特種車輛,這個在交警處理違章時應該可以判斷出事實情況,遂情處理。不用禮讓車主車奔西走。相信交警的善舉,會讓社會更和諧,更親民。民眾會更良知,人民警察作保障,社會更安寧。

  • 10 # 一品臺酒

    我認為這種人的深層意思,與其闖紅燈、壓線怕被罰!就不怕惡意不讓幹路車先行被罰嗎?如果他知道車上拉著的是他媽或者是他的孩子他還會這樣嗎!他會撞開一條路為救他的家人!如果他知道他家著火了他會當眾指責消防為什麼來的晚!維恐天下不亂!的思想堅決打擊!

  • 11 # 玩玩就呼下

    交規法律沒人性化,跑來回申請,好麻煩,所以寧願三分200.也不願意讓,除非哪天國家出臺避讓緊急車輛,不扣分罰款,我就自動讓行

  • 12 # 負手神州

    十字路口都有攝像頭,探測到有特種車輛執行任務時,提前變綠燈,問題就解決了。現在阻礙特種車的首先是紅燈,而不是同樣被紅燈阻礙的社會車輛。

  • 13 # tiamo1314

    安全意識不夠,交規沒學好,

    如果是我,就算被扣分罰款也會讓,你想想看如果是火警,早一分鐘到就可能挽救好多人生命,如果是救護車早10秒可能那個人就能活下來,

  • 14 # 新月清寒

    違章錄影和違章資訊應官網同步公佈,誤判的違章應網上申訴並消除,這樣既透明公正又節省群眾的往返和排隊時間。網上申訴不被認可的,再到交警大隊溝通。

  • 15 # 水中串月

    沒反應過來吧!

    我有一次聽到救護車的聲音,卻看不到車,所以也就算了。過了一會兒,才發現在我後面,聲音還是那個聲音,但車在你後面了,無耐!

  • 16 # 君看一葉小舟

    好的制度才能有好的行為規範。社會車輛因避讓特種車輛而發生違章行為,交警部門應該開通綠色通道視窗,只要投訴合理而且滿足要求,不需要違章者申請複議費工費時太麻煩,通過規章制度來規範社會車輛開車行為,這樣普通車輛就會主動避讓特種車輛。

  • 17 # 你的名字正在稽核中

    這個原因我知道,無非扣三分罰二百,不痛不癢,就不讓了。讓了,按照闖紅燈處理,如果有證據,申訴一下就免了。問題關鍵就是,很多人沒有這個時間,大家上班下班時間差不多,申訴就得請假,請假就要扣工資、全勤獎什麼的,很是不划算。如果是宜昌交警,圖片肯定能看到特種車輛,絕對就不會開罰單,但是其他城市就不知道了。如果有網路申訴渠道,事情就簡單多了。

  • 18 # 158903388冰凝水靜

    為什麼有些司機寧願扣分罰款也不願意讓特種車輛,深層次的原因是:社會宣傳力度不夠,違法成本低,司機公德心不強,個人責質太差!建議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司機個人素質和公德心!同時加大處罰力度,罰得那些不讓特種車的人感到肉痛肝疼,膽顫心驚,司機寧願扣分罰款也不願意讓特種車輛的現象就會越來越少的!

  • 19 # 你先發誓

    有些是不懂!我二十年前也試過,我在中間開,一個掛軍牌的小轎車一直響號亮燈在我身後,而我左右道都沒車,我還以為是要我停車所以越開越慢,後來他超車時他用手指我才意識到讓我讓道,但我一直到現在也不明白他為什麼非要讓我讓,因為他只是一輛車並不是一個車隊,如果是現在,也不懂我這行為是否算故意阻檔!這件事過了二十年我還記憶猶新[what][what][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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