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水暗流,我感覺就是指地下河。(地下暗河)
地下水由於含水巖體的空隙型別不同,分為孔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它們的聚集和運移雖然不同,卻具有一些共同點,即無論空隙的形式是那一種,都會在一定範圍內相互連通,構成一定的系統(也稱單元)。水在相互連通的通道中,從勢能大的地方向勢能小的地方運動,成為一個整體。系統的某些部位接受外界水的補給時,便是對整個系統水量的補充;當系統中的任何一點向外排水或人為取水時,也是整個系統水量的減少。所以,地下水資源評價規劃和管理只有按系統進行,才能得到較為接近實際的結果。地下水由於埋藏在地下,無法直接觀察各含水系統的界線,有時會把屬於不同含水系統的水看作是同一個系統;有時又會將屬於同一含水系統而處於不同部位的水,誤認為是互不關聯的;由此往往造成地下水資源評價與開發管理中的某些混亂。
凡是能夠提供相當水量而作為較大供水水源的地下水,一般都是補給較為豐富的地下含水系統。岩溶水在發育地下暗河時,系統性表現較為典型。地下河或河系構成岩溶含水系統時,其出口一般都以大泉或來群的形式出現。由泉口順水流溯源而上,可以是一條或幾條集中的地下通道;再上溯,可能又有次一級的分支,一直到地表,這種情況與地表水系十分相似。含水系統的流域範圍,就是大泉或泉群的補給範圍。
導水的裂隙系統構成裂隙含水系統,可分為區域性構造形成斷層發育的帶狀含水體,水量大時,以泉的形式排洩。另一類是區域性裂隙構成的含水體,水在裂隙中運動比較通暢,若沒有有利的儲水構造,很難保證常年有水。
孔隙水的含水系統比較不明顯,因為它沒有集中的排洩點,含水系統的邊界也不易確定。孔隙水主要存在於鬆散堆積物中,這個範圍有時構成一個單獨的含水系統;存在於由搬運-堆積所形成的不同沉積物型別中的地下水,它們是否構成一個統一的含水系統,則需要根據其補給、徑流和排洩條件的不同確定。凡具有共同補給來源、其補給水量在總補給量中佔有較大比例時,可按同一地下含水系統對待,否則,應作為不同的系統來考慮。
降水稀少的乾旱地區,如新疆和河西走廊等地,地下水主要靠高山冰雪融化形成的地表徑流在山前地帶潛入地下而獲得補給。在山前地帶進入地下的水,不但成為當地潛水的補給源,而且也成為向盆地中部伸展的各種型別沉積物中地下水的主要補給來源。因此,儘管從山前到盆地中部沉積物的型別有變化,水的補給來源卻只有一個,可以說是孔隙水錶現系統性最明顯的例子。
在降水較多的大平原中部,如華北平原中部和東部,遠離山前的部位地形平緩,地下徑流滯緩,儘管山前的粗大沉積物可以吸收大量降水及地表水流,但是,以地下徑流方式所能輸送的水量,只能在一定範圍內起主要補給作用,超出這個範圍,其數量則逐漸減少。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別地下水系統的範圍,這是系統性最不明顯的例
明確地下水資源按含水系統形成與分佈是很有意義的。同一含水系統中的水是一個整體,整個系統所獲得的補給量就是這一系統作為供水水源可以提供的有保證的水量。只有在對整個系統的地下水資源作出評價的基礎上,才能合理地考慮具體供水地點所能提供的水量。同樣,對一個含水系統必須統一管理,上下游的開發應整體規劃,否則,容易造成各供水水源地相互干擾,或因開發過量導致開採條件惡化等不良後果。
如果是水暗流,我感覺就是指地下河。(地下暗河)
地下水由於含水巖體的空隙型別不同,分為孔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它們的聚集和運移雖然不同,卻具有一些共同點,即無論空隙的形式是那一種,都會在一定範圍內相互連通,構成一定的系統(也稱單元)。水在相互連通的通道中,從勢能大的地方向勢能小的地方運動,成為一個整體。系統的某些部位接受外界水的補給時,便是對整個系統水量的補充;當系統中的任何一點向外排水或人為取水時,也是整個系統水量的減少。所以,地下水資源評價規劃和管理只有按系統進行,才能得到較為接近實際的結果。地下水由於埋藏在地下,無法直接觀察各含水系統的界線,有時會把屬於不同含水系統的水看作是同一個系統;有時又會將屬於同一含水系統而處於不同部位的水,誤認為是互不關聯的;由此往往造成地下水資源評價與開發管理中的某些混亂。
凡是能夠提供相當水量而作為較大供水水源的地下水,一般都是補給較為豐富的地下含水系統。岩溶水在發育地下暗河時,系統性表現較為典型。地下河或河系構成岩溶含水系統時,其出口一般都以大泉或來群的形式出現。由泉口順水流溯源而上,可以是一條或幾條集中的地下通道;再上溯,可能又有次一級的分支,一直到地表,這種情況與地表水系十分相似。含水系統的流域範圍,就是大泉或泉群的補給範圍。
導水的裂隙系統構成裂隙含水系統,可分為區域性構造形成斷層發育的帶狀含水體,水量大時,以泉的形式排洩。另一類是區域性裂隙構成的含水體,水在裂隙中運動比較通暢,若沒有有利的儲水構造,很難保證常年有水。
孔隙水的含水系統比較不明顯,因為它沒有集中的排洩點,含水系統的邊界也不易確定。孔隙水主要存在於鬆散堆積物中,這個範圍有時構成一個單獨的含水系統;存在於由搬運-堆積所形成的不同沉積物型別中的地下水,它們是否構成一個統一的含水系統,則需要根據其補給、徑流和排洩條件的不同確定。凡具有共同補給來源、其補給水量在總補給量中佔有較大比例時,可按同一地下含水系統對待,否則,應作為不同的系統來考慮。
降水稀少的乾旱地區,如新疆和河西走廊等地,地下水主要靠高山冰雪融化形成的地表徑流在山前地帶潛入地下而獲得補給。在山前地帶進入地下的水,不但成為當地潛水的補給源,而且也成為向盆地中部伸展的各種型別沉積物中地下水的主要補給來源。因此,儘管從山前到盆地中部沉積物的型別有變化,水的補給來源卻只有一個,可以說是孔隙水錶現系統性最明顯的例子。
在降水較多的大平原中部,如華北平原中部和東部,遠離山前的部位地形平緩,地下徑流滯緩,儘管山前的粗大沉積物可以吸收大量降水及地表水流,但是,以地下徑流方式所能輸送的水量,只能在一定範圍內起主要補給作用,超出這個範圍,其數量則逐漸減少。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別地下水系統的範圍,這是系統性最不明顯的例
明確地下水資源按含水系統形成與分佈是很有意義的。同一含水系統中的水是一個整體,整個系統所獲得的補給量就是這一系統作為供水水源可以提供的有保證的水量。只有在對整個系統的地下水資源作出評價的基礎上,才能合理地考慮具體供水地點所能提供的水量。同樣,對一個含水系統必須統一管理,上下游的開發應整體規劃,否則,容易造成各供水水源地相互干擾,或因開發過量導致開採條件惡化等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