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有些網友不顧國家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成績,誇大存在的問題和矛盾,甚至採用汙衊、漫罵等方法攻擊物業服務行業人員,在國家已對這個行業立了法,各省、地、市都有物業管理辦法的情況下,幾個網友呼籲一下,國家會取消物業行業嗎?物業確實需要整頓規範,請大家不帶偏見,真對物業,實事求是的說物業管理服務能取消嗎?為什麼?

回覆列表
  • 1 # Cream陳

    先拋開問題本身,誰來說說取消物業以後小區怎麼辦。

    1.別說什麼業委會自治。

    全國有多少家自治或者自治過的小區,又有多少家成功案例。小區自治業委會全體成員都要付出極大的努力,還要承受極大的委屈才行,還不能要報酬。你們自己排排良心,能不能做得到,你們自己都做不到憑什麼要求別人為你們義務奉獻。

    當然,如果業主不在意業委會貪汙或者受益也行。只要能把小區管好,讓業主不用花太多的錢就能享受到服務那就簡單了。但看到業委會成員拿錢別眼紅,紅眼病是最難治的。且小區治理不可能一碗水端平,照顧部分業主的利益就一定要損害另一部分業主的利益。就看被照顧的是不是大多數業主了。被損害利益的也別動什麼歪心思,想想自己享受利益的時候,別一被損害利益了就跟抱著你家孩子跳井了一樣。

    2.也別麻煩社群。

    那些想讓社群管理的就是不想花錢,也不要求服務的無賴。樓道掃不掃無所謂,只要別讓交錢。消防無所謂,反正百八十年也不會發生火災,發生了也未必能燒到自己。有沒有娛樂設施無所謂,反正天天上班也沒時間玩。沒有綠化也無所謂,自己正好想開片荒種一些蔬菜呢。

    但人活著總要吃喝拉撒吧,生活垃圾需要不需要清理,下水管道用不用疏通,哪個服務不需要花錢。

    3.還是那句話,取消物業沒問題,先想好取消之後怎麼辦。不要管理,小區能不能住人,東西損壞了誰出錢維修。

  • 2 # 北方的鐵拳

    取消物業不太現實,但業主和物業之間矛盾這麼突出,需要引起重視。是什麼樣的仇恨能讓業主對物業意見如此之大,以至於非要取消不可呢?顯然不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只是物業收了業主們的錢,不但不為業主服務,還處處刁難,儼然把自己當成了主子,本來拿錢是僱一個傭人,誰成想請回來一個大爺,這事放誰身上,心裡也不會痛快。

    既然說國家有物業條例,各省也都有物業管理辦法。那麼,物業公司真的都按照規定執行了嗎,這些又是誰來監管的呢?監管的人是不是盡到監管的責任了呢?

    物業收費偏高,工作不盡責,是當前業主與物業之間重大分歧。物業費的定價有沒有經過科學論證,按照法規程式確定,是不是又被當做唐僧肉,誰都想吃上一口了呢?

    我本身就住在一個老舊小區,物業費每年才三百多塊錢,說實話真是不多,但是我也從來沒有看到物業提供過什麼服務啊?就是樓道衛生也要十天半個月才掃一次。更不要說家裡水電維修了,想都不要想想。就只會想方設法掙你的錢。去年,我需要換一個水龍頭,但是室內的閥門關不上了,需要主管道上閥門關一下,把室內閥門也更換一下。去找物業,堅決不給關,就說影響其他居民用水了。但是,給我提供了一個,維修師傅的聯絡方式,說這個師傅能關閉主閥門,前提是得僱他給換室內的閥門。原本自己就能動手的事兒,硬逼著我花了一百塊錢。就這樣的物業,要他有什麼用,不就是在騙錢嗎?

    所以說,現在的物業,不是取消不取消的問題,也不可能是老百姓說取消就取消的問題。而是要搞清楚,物業到底該幹哪些工作,這樣的工作值多少錢。這才是根本,也百姓最關心的,更是政府部門該監管的。

  • 3 # 攝影酷愛

    關於取消全國小區物業,物業費改為物業稅,小區統一由當地社群進行〖小區綜合服務大廳〗模式管理的建議思考!

    ​近日福建夢龍看到一則帖子(附文底部),大意就是:建議全國取消住宅物業,全國小區交由當地社群統一管理。社群內的相關事務可以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直接管理,比如:衛生有環衛負責、違章違建有城管、治安有公安派出所、綠化有園林、房子有住建局、燃氣水電有燃氣公司、水務和電力局,收費有稅務部門……完全可以逐一對應管理和服務。而且物業費改為物業稅後,國家財政也增加收入!

    ​這件事,福建夢龍持贊同態度[贊][贊][贊]理由和補充建議如下:

    ​一是:費改稅,是法治需求,也是社會發展進步必然。既茁壯國家財稅收入,也完善國家財稅的進一步改革深化。同時在徵管上也符合國家法治要求,利國利民;

    ​二是、物業服務短板明顯,弊端積重難除。物業作為服務公司,缺乏執法許可權,小區內許多違規違章違法事項物業束手無策或聽之任之。即便在服務提供上,也因為與業委會的合同契約關係,做得好或不好都非常難以撤換,流程煩瑣,業委會尤其業主往往無可奈何!如果碰上業委會吃裡扒外狼狽為奸或軟弱無能,物業更是另業主苦不堪言……!

    ​三是、物業、業主矛盾根深蒂固,很難達成利益共同體。物業往往希望通過最小的代價做最全面的事,業主則剛好相反,希望用最小的付出做最高效的事。兩個不再同一條線與方向上的“人”,再怎麼努力也只能是永遠不相交的“平行線”!

    ​鑑此福建夢龍建議如下:

    ​1是社群在小區成立〖小區綜合服務廳〗人員架構可以:主任――副主任――警長(可流動管理數個小區)、協警員――城管員(同警長性質)――環衛保潔、園林綠化員(若干)――房管員(同警長性質);綜合服務大廳內設:水務――燃氣――電力――稅務等收費服務員,專司相關稅費收繳和業主相關問題諮詢辦理等。實現主任負責制,所有人員在工作上接受綜合服務大廳主任的統一垂直管理!在人事編制上仍然歸屬各自單位。至於工資則給予補貼+全額模式(正式職工發給補貼、臨時工發全額工資)

    ​2是小區業委會作為群眾組織參與小區綜合服務廳的工作監督、協助及建議並參與綜合服務廳的工作會議並享有表決權!原則上小區業委會主任為綜合服務大廳自然副主任。

    ​3是小區物業費改稅後,財政對這塊收益,核心用於全國小區綜合服務大廳建設和人員招聘及工資福利補貼與其他必要性支出。

    ​4是政府現在在全力打造全流程服務體系建設,社群介入小區物業等管理,有利於進一步深化“為人民服務”內涵與宗旨!更好體現“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追求!同時,政府的管理體系進入小區,也能最大程度改變原物業與業主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從根源解決問題!變企業服務為政府服務!同時通過在小區構建黨組織、婦聯分會等模式進一步協助小區的建設發展!

    ​附:建議原文:

    “建議全國取消住宅物業,全國小區交由當地社群統一管理,居民有居委會,衛生有環衛,違――建有城管,安全有公安,綠化有園林,物管有物管局,房子有房產局,收費有稅務局,水費有自來水公司,天然氣有燃氣公司,電費有電力公司等等國家機關, 將物業費改為物業稅與將來的房產稅合併由稅務部門統一收取,根據地段,小區環境,按居住面積收,杜絕物業糾紛,物業脫管,不交物業費,管理混亂局面,真正做到誰收費誰管理,誰收費誰負責,誰交稅誰享受,稅收於民用之於民,既保證了房產稅物業稅的合理性,也為國家增加了一項長期穩定的稅收,又合理的解決了剛需住房與大量住房保有者的社會平衡,畢竟人家房子多稅也交的多嘛”

  • 4 # Chinafan666

    物業暴利時代該結束了

    這是一個50多平米的物業年費,貴嗎?

    那對比幾項收費,電費可以吧?

    電費大約每個月50元左右一年600元左右,我的天,電力行業可是肥缺,在四五線城市年薪是別人的三倍左右達到20萬左右,那既然電力每戶每年這點費用都可以撐起電廠、超高壓、電力公司這龐大的三家肥缺單位,那這50多平米的房子1247元物業費最少是電費的2倍。再細思量,按目前中中國人平均40平米的居住面積,三口之家的物業費高達2800多,是電費的近5倍……

    再看看水費……

    沒想到,物業費在這諸多費用之中竟然是天價!!!曾經以為電力企業利潤可觀,沒想到在物業費面前是良心電價啊!

    這天價物業費最後歸了誰?據統計,目前全國物業幾乎都有開發商代管,縱有其他物業公司代管,開發商還要從代管公司賬上抽成不菲的費用……

    有的人躺著賺大錢,比如開發商、比如物業公司……

    社會的公平是付出同樣的勞動獲得對應的報酬,那有的人躺著賺大錢是不是就是社會的不公平?!國家住房管理部門是不是應該重新核准一下收費標準?!

  • 5 # 使用者名稱海之韻

    不可能取消,只是很多問題在沒有規範的情況下,產生了很多問題。居民的很多問題不能解決,主要是因為,物業不能很好的發揮作用導致的。要想解決這類問題首先要把業主委員會的作用發揮出來,可是現實中,成立業主委員會真是非常難得,幾乎自發成立是不可能的,想解決物業和業主的矛盾。應該從制度上先解決,而現在的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制度,太不切合實際了,以至於成立業主委員會幾乎不可能。要想徹底解決居民小區的問題,一是解決物業服務公司准入標準和社會評價,這個門檻應該設立,有街道把關,讓那些口碑不好的物業儘快淘汰出局,讓物業服務好的物業公司有更多的生存空間。起到真正為業主的服務意識。二是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問題,一個小區在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是鬆散的個體,在沒有基層組織介入,任由個人推動成立,是很難成立出來的,即使成立了,多數為不良的社會團體操縱,又給居民帶來更大的問題。只有街道作為前期運作單位並同時把好關,產生出一個好的業主委員會,才能解決出現的矛盾。沒有業主委員會,許多工作都不能很好作用和推動,就要靠街道物業管理部門來處理,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也不利於長遠的發展。

  • 6 # A超人923

    我真的建議你們好好解下物業,我自己有兩個物業公司,五年以後的小區,也就是新房過保以後的小區,90%是賠錢的,尤其物業人每天挨多少罵知道麼?乾的多少活呢?賺多少錢呢?電梯維保,綠化澆水,配合街道,派出所工作,還有這次疫情物業的人員管控,尤其剛交房子的新小區,他家門關不嚴,他家窗戶漏風,那家燈不亮,那家牆體裂縫,那家棚頂不平,那家房間跑水,暖氣開栓,燃氣開栓,園區清理,二次供水水箱清理,地溝清理,消防安全,積水泵養護,下水井清理,車庫清理,園區掃狗粑粑,冬季清雪,調和鄰里矛盾(類似噪音),調和商戶和業主矛盾(類似油煙)清理樓道業主雜物,送垃圾去回收點,等等意想不到的事情,物業人有兩句話,沒有一個當王八的心,幹不了物業。上輩子做了孽,這輩子幹物業!我就告訴你們,你的房子現在值2萬,物業棄管以後就是1.5萬!!不讓你樓道放東西,偏放,著火燒死人的案例還少麼?給你拿走放庫裡,張嘴就罵!!你家丟紙殼了,他家丟飲料瓶了,再不就說物業光收錢不幹活了,你是什麼時候瞎的!!!

  • 7 # 黑夜的眼

    本來買個房子,請個管家物業,就是想安心的好好生活,可這個管家它不安份,認為光拿點報酬還不夠,畢竟這麼多的主人,每個撈一點就是一筆不菲的收入,所以就想方設法削尖腦袋的撈,這主人也不舒服了,有的就沒事說管家幾句,可這管家不怕啊,畢竟那麼多主人,平時也巴結好了一些,就有膽子和主人吵了,這主人一生氣,就想開除這管家算了,可這下就麻煩了,這麼多的主人,各有各的思維,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算盤,意見統一不了,管家也摸透了這些主人的思維,就更加有恃無恐了,在日積月累的爭吵中,管家摸索出了一套又一套對付主人的方法,慢慢的就演變成了主僕倒轉了,這主人心裡苦啊,正應了那句請神容易送神難,何況到了後來,這房子主人還沒到。管家是早已安排好了,管家慢慢的也知道主人太多,不好對付,於是也開始要搞壯大,開起了公司.企業,組織了協會,搞成了集團化,反正資金不愁,那麼多的主人想法撈就行了,慢慢的這主人還得聽管家的了,有時還被管家打罵,經過歲月的變遷,就演變成了目前這個壯態,其實主人們真正當成了一家人,安配好個管家不就分分鐘的事,可這又談何容易呢,在這個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時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有的就是各懷鬼胎,各自為政,加上管家又懂得攻心,又逐個擊破,又知道四方招呼,上下打點,把矛盾弄成了連政府都頭疼的事,可這管家該撈的一樣不少,還一天到晚訴苦,管家不好當呢,一條短褲都穿好幾年了沒錢換,主人們.好好想想吧

  • 8 # 悠閒百姓

    在是否取消物業管理公司這個問題上,很多網友都在指控物業公司,吐槽物業公司,希望由業主委員會來負責小區的物業管理。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是物業公司存在諸多的問題,那麼業主委員會幹什麼去了?

    為什麼不能由業主大會決定聘用新的物管公司?

    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存在黑社會背景的話,業主委員會為什麼不能向有關部門據實舉報,在打黑除惡鬥爭中解決其黑社會背景的問題?

    其實,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是相輔相成的兩方面。在小區的管理方面,業主委員會的作用同樣是相當重要的。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和程式,業主委員會是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式做出有利於小區物業管理決定的。

    對於物業管理公司的優劣狀況,地方相關政府部門是具有監督調節責任的。業主委員會是應當及時將本小區物業公司的狀況向主管部門彙報並求得解決的。

    應該看到,在小區的物業管理問題上,是否還存在著小區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或業主委員會存在不負責任或業主委員會並沒有很好的發揮作用的問題!如果是這樣的狀況的話,那麼就應該首先解決業主委員會的作用問題。

    在小區業主委員會的作用這個問題沒有很好解決之前,取消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小區物業,改為由業主委員會管理小區物業,那麼,一個不負責任的業主委員會或形同虛設的業主委員會能承擔管理小區的責任嗎?果如此,這對全體業主來說將帶來很多的問題和麻煩,甚至帶來小區生活秩序的混亂或者不穩定問題。這可是絕大多數善良的人們所不願看到的。

  • 9 # 南寧買房諮詢小鄧

    有網友認為,取消物業管理是一個非常好的提議。取消物業管理之後,小區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小區的管理可以由業主自治委員會承擔,業主可以自己每戶出人力來管理小區,也可以從社會上聘請保潔、綠化、保安等人員,而不再找物業公司,這些被聘請人員由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來管理,來為小區服務。這樣的話,小區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收入開支在業主委員會的管理下達到公正透明公開。如此一來,小區的業主才能真正成為小區的主人。

    如果不取消物業管理,那麼小區裡的每一位業主都要面對強大的物業公司,成立業主委員會顯然也會受到物業管理公司的阻撓和干預,就比如以前曝光的業委員會成員被物管派人毆打的新聞。顯然業主相對於物管公司是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本來買了房子,業主就應該是小區的主人,但最後卻變成了小區的奴僕,因為業主的整個家庭財產人員隱私都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掌握之中,這對業主與物管的博弈中是非常不利的,最終業主只能屈服於物管的勢力之下。

    現在,大多物管都把自己的小區變成自己的勢力範圍,小區的各項收入,比如電梯廣告費、車位費、寬頻進場費等都被其佔有,而要新增其他什麼設施的時候則又另外要各位業主出錢。這顯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所以,這部分網友認為取消物業管理是一個非常好的提議。

    但也有人不同意以上的觀點,他們認為,取消物業是個愚蠢的建議。那部分業主不願意交錢卻希望享受好的服務,妄圖通過自治達到個人目的,現實中一定會失敗告終。因為物業管理是一個專業,需要專業人士和專業化的服務。專業化的服務理所應當是有成本的,所以一分錢一分服務,那些只交了一塊錢卻整天嚷嚷著各種對物業的不滿的人,可以試試看,他會吐槽,但肯定不會經營,而且嚷嚷最凶的人往往是不交錢的人。這個世界上不存在沒有成本的服務,先做合法公民,有契約精神,才能有權利幫助物業改善工作。

    其實,物業管理就像是一把雙刃劍。舉個簡單的例子,一線知名的某個房地產開發商,他們的房子貴口碑好,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物業的服務好,使業主很滿意。即使在同一個區域,這個小區的二手房價格還是會比周邊略高一些。這是為什麼呢?物業服務好佔了很大的優勢,大家自然對小區的口碑好的更青睞,那麼這樣的二手房自然就能賣得更好。相反,如果攤上了服務態度差、收費貴的物業管理公司,那麼二手房自然出手價格不會太貴就罷,還不好出售。

    小編認為:物業不能取消,但要加強管理。業主自治只能體現人性本惡,以前的老舊小區可能還可以,新小區沒人專業管理馬上就亂套了,我認為我們應該尊重每個行業,特別要尊重自己小區的管理,人都是互相的,你尊重別人,別人也就尊重你。

  • 10 # 佛三元

    物業管理收費要實事求是 環保衛生費是多少 電梯 公攤個人耗電費是多少 要有的放矢 不能自己使用的費用 利用職權 雁過拔毛 也要攤在住戶身上

    現在各種政策支援鼓勵農村人口進城購買樓房 每年一筆價格不非的物業收費 一年比一年看漲 如果沒有具體使用者實際消費詳細清單 沒有做到合理合法的收取各種費用 使用者一個人 也要收三個人的費用 長期攤在使用者身上 也會影響親兄弟明算賬的兄弟之情

    公共衛生環保 有專門的衛生人員處理 自己家裡的面積大小 衛生環保是自己個人在勞動(面積大的可能只有一個人在居住 面積小的 可能擠一屋的人 物業管理收費 就要實事求是的弄清楚這個屋裡住了多少人 要按照實際人數來定價電梯耗電費用 才能接近合理收費) 垃圾處理也是專業人員在定期清理 (全縣居民一個價)水 電 氣是各有專職人員在收費(用水收費也要事實求是 一個人居住 一個人用水 硬要按照三個人的用水收取垃圾處理費用 顯然是違法收費 老百姓的事沒有小事)

    照門的員工八小時上班 三班倒 各司其職 與家庭一樣 物業管理也不養閒人 重在使用有好的服務態度的專職人員 一個人一個窩 對社會 對未來購買樓層的人員收物業費 要唱收唱付 該用的費用要明明白白的用 不該用的費用 一分錢也不可以濫收 要做到物業管理與使用者是整體 不是父親管理兒子 也不是兒子管理老子 不是誰管理誰的問題 而是要與住戶長期互相依存 互相監督 清清白白的做事 乾乾淨淨的為人 少數人只顧眼前利益 衝突又長期得不到合理的解決 個別人利用優勢 打擊報復對方 這都是法律法規不允許的 任何個人都沒有超越法律法規底線的特權 親戚 朋友 熟人 都要在公共視線內和法律法規內 規規矩矩的活動 安安靜靜的生活 依法付費 依法收費

  • 11 # 一路同行就是

    我要說的就是這個國家出來的物業管理條列,當初這個條列的出臺也是為了適應物業管理問題,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難道不是應該隨時對該條列進行適當修改麼?與社會不相適應的規定必須進行完善。

  • 12 # 夢駝鈴84801243

    說白了,都是少部分不想交物業費,而又想從中獲得利益的一些人,或者在小區不付出管理的人在鬧騰,真的把物業取消了大部分小區就能好?

  • 13 # 睿行旅途

    物業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去除吧!有交給物業公司的錢不如半價交給居委會街道辦。物業也就基本做一些粗糙的服務。也沒啥安全保障!不如交給公安一部分,大量僱傭協警,安保效果更好!

  • 14 # 晶驫孨

    該取消的不是物業管理行業,而是你們這群物業管理的蛀蟲。

    試問國家和各地出臺的管理辦法,你們認真遵守了嗎?有好好的服務業主嗎?

    一門心思撈錢,還叫苦連天,不讓你失業讓誰失業?

  • 15 # 星星草959

    我們小區的物業,收費積極,幹活沒人。這個安全指示牌掉下來了,通知物業修,到今天快3個月了都沒給修好。物業就是寄生在業主身上的毒瘤!必須剷除!

  • 16 # 不忘合作初心

    主要矛盾點是物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服務不到位,小區物業收費太高,取消物業也應該有人管理,比如社群或小區業主自制等……。房地產企業後臺都比較大,國家應該加大監管力度!

  • 17 # China古錢

    取消不取消能咋地。都是居委會弄幾個陪標的來。其實,早已經內定物業公司了。裡面有腐敗分子。根本沒有業主委員會說話的份兒。真黑啊!

  • 18 # 也是一個不好說的人

    在疫情之下更是體現了取消物業的必要。都知道物業基本由開發商或地方利益團體把控。很少由業主委員會實際參與選定。業主與物業不敢說是完全對立,但大多不協調。如完全由業主自主選騁物業,那麼這種我花錢你服務,你不行我解聘的天經地義的關係會讓物業緊密團結與服務業主。然後業主委員會緊密聯絡社群,做到有事政令暢通,執行有力。

  • 19 # 愛貓水蒸汽

    非常簡單的一件事。資訊公開就行。所有問題的源頭都是資訊不公開造成的。物業收費做什麼了?物業有什麼服務專案?每個服務專案工作流程是啥?有問題找誰解決?不要總說業主罵物業,也不要總說業主素質低下,要看看物業是否遵守了這些法律法規?

  • 20 # 倔老頭2913

    國家利益為重?!這句話說到點上了,可你沒說到點上的是自古以來百姓都要心繫國家的,百姓最恨的是懶,最噁心的是吸血蟲,最嚮往的是公平。一份付出一份收穫,你付出了多少?整個小區的所有都是業主花天價買的,有你什麼物業半毛關係嗎?你憑什麼管理?你要提供服務也要業主同意對吧?你服務不好或沒提供服務全國的業主要取消你物業或拒交物業費不對嗎?天再黑也遮不住太陽,晴朗的天空總不能讓一片烏雲搞的烏煙瘴氣的,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雞蛋在冰箱冷藏櫃裡到底可以保鮮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