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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鴻鴻鴻鴻鴻鴻鴻鴻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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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豐澤山莊主人
感謝邀請!車讓行人是為了行人安全制定的交規,然而,行人有了法規的支援就可以為所欲為的現象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了。可是,這也並非所有行人都這樣,我勸這一部分行人,機動車避讓你並非你就有了免死金牌,有些時候你的違章會受到身體傷害甚至丟掉生命的。交規,既要車輛駕駛員的遵守,也需要行人的遵守,人人都遵守交規交通事故就會少發生或不發生。做人,既要守規又要守道,規矩使人懂了方圓,道德使人知道做人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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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李記錄vlog
謝謝邀請,根據交通規則,機動車遇到行人過斑馬線,應當禮讓行人。甚至有些地方規定有行人正在過馬路時,必須停車禮讓,減速都要扣分罰款!機動車司機應養成一種好的習慣,遇斑馬線減速,觀看周圍有無行人再考慮要不要透過。現在有些人會產生一種這樣的心理,機動車就應該讓行人,話雖這麼說,萬一有些司機不按規定行駛,你正準備過馬路,後果不堪設想。有時候行人過紅綠燈時,看到路上車流量減少,不等到綠燈亮就往前衝,說句難聽的,你是趕著投胎麼!有句話說的好“寧停三分,不搶一秒。”過馬路時一定不要存在僥倖心理,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能等儘量等一等,只有人人都遵守交通規則,這個社會才會少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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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相當於追認
車讓行人 是好規矩 是素質文明的體現 但是 必須是建立在自覺與公平的前提下 否則在好的規矩也容易被濫用 所謂自覺就是要求大家都要遵守規矩 建立誰守規矩誰光榮 誰不守規矩誰可恥的榮辱觀 開車的守規矩 行人同樣也得守規矩 一旦發生碰撞 行人所受的傷害往往要大於開車人 但是我們又不是比賽誰會撞 誰經撞 所以不應該出現弱者的說法 知道弱還不注意 肯定是沒拿規矩當回事 也沒有拿自己的性命當回事 既然這樣發生了碰撞為什麼沒違規的開車人還要承擔責任 這就是不公平 如果再賠償10%就更不公平 誰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如果因為自己的不守規矩受到了傷害 那就是你不守規矩的代價就得由自己埋單 與他人無關 相反因為你的不守規矩給開車人造成了傷害你也必須一定要賠償 這也是你不守規矩的代價 10%的規定本身就不公平 既然沒有責任為什麼要賠償 這也是我們將法律責任與道義上的情感相混淆造成的麻煩 既然是道義上的就不要上升到法律 法律是不講情面的 道義是人心中的一杆秤 法律的問題就是要用法律來解決 道義上的問題就要用道德的標準來解釋 不要混淆 硬性的將道義上的事用法律來規範就顯示公平了 所以馬路上出現碰瓷的 公交車上老人家坐人家大腿的 出手打人的彼彼皆是 明明是自己不守規矩被老虎傷了還千方百計地去找動物園的麻煩 去偷人家東西受傷亡的了還非要人家承認是“公傷” 這就是規矩被濫用的結果
回覆列表
車讓行人。個人覺得不是不可取,而是方式錯了。
首先,雖然車子在行駛過程中注意力集中,但是對於大部車主來說,行人過馬路,算是突發情況,特別是車上在和別人交談過程中。行人從斑馬線出來,車主沒提前預警,出於罰款條例等等,就必然需要急剎車,這對車主來說是很不公平的。一旦出現後車追尾等交通事故,那就是車主買單了,行人不負任何責任。所以,一刀切的讓行人是不可取的,可以借鑑手動的紅綠燈。有行人需要過馬路,按一下按鈕,訊號燈讀秒,給車主反應時間,然後再停車禮讓。這是我覺得較為合理的方式,不僅保證了行人的安全,也保證了車主的安全。不過這個工作需要較多財政支出,安設紅綠燈等等。可以選擇在人流量較大的地方安設。
而且,有鬧市區行人一個接一個過馬路,車輛禮讓行人導致交通堵塞也很常見。所以,斑馬線安設手動紅綠燈很有必要。緩解交通壓力,保障各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