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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個老男人7o

    愛一個不愛你的人,雖然說是痛心的,但也是最難忘記的人!我28歲時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比我3歲的女孩(不應該準確的說是短婚離異的小女人,剛開始不知道,後來她親自告訴我的)。第一次相識在工人文化官門口小賣部,我先到;某個星期日下年14點,只見門口站立一個小巧玲瓏的女孩,身穿一件黑灰色的小翻領西裝,下裝一字步同色的裙,纖瘦的腿上穿著黑色絲襪,腳穿一腳伸的鞋(有蝴蝶狀的黑皮鞋),儼然一個小文職的打扮。女孩談不上漂亮,但屬於耐看的一種,有點貌似王歐,個子不高1.6米不到,但讓人看上去大方得體;經過半小時的自我交流,得知她與我是同行,都做銷售,只是產品不一樣,她做的是電流產品,而我的的是紡織產品,第一次相識彼此有了好感,留下了BB機號碼;三天下來,我約她到中山路二院對面的興竹園吃中飯,一邊吃一邊聊無拘無束,彼此談到各自家庭狀況,結果又有相似之處,她和我都是兄妹3人,不過我是老大,下有一弟一妹,而她是老麼,最小上有二個哥哥,可從她談吐中沒流露出稚驕氣,隱隱約約給我一種女強人的感覺;隨著交往的推移,她慢慢給我一種神秘感,對我不離不棄,我想她的時候,她在外跑業務,我不想她時,突然出現在你眼前,讓你驚奇開心,心肝情願,鞍前馬後地為她效勞,節奏感一切都在她的控制中;有幾次單獨相處時,我忍不住青春的騷動,想吻她,都被她巧秒地躲過,我記得有一次差點被我霸王上弓,可她突然從迷糊中醒悟過來推開我,讓我慾火焚身,在氣喘中看到她楚楚可憐的樣子,我心軟了……我苦苦地追了三年,她以各種理由推辭,甚至坦述了她的短婚史,怕再受到傷害,眼前不想結婚,我告訴她不在乎她的過去,我會等她一輩子;然而一陣子,她悄無聲息,失蹤了,我瘋了一般地去找她,到她單位、她家裡,甚至半夜忍受著寒風,在她家巷子口苦苦地等待,然而我所作的一切,反而讓她離我越來越遠,三年後我突然聽說她又結婚了,我崩潰了,自我墮落,吃、喝、嫖、賭樣樣俱全,二年不到輸了整整七、八萬,一天二頓酒買醉,二天小醉三天大醉,終日意志消沉,昏昏沉沉,又過了三年與我小8歲的女友閃婚,當年生了一個小天使,我才慢慢地恢復一切,可有時還夢中碰到她,想到她,我的心好痛……

  • 2 # 輕舟疾發

    愛的不能愛,聚到終須散。有許多事情並不是你我能夠左右的。做不到的莫強求,強扭的瓜不甜,世上好多事都如此。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誰能管得了?

    愛情中這種事好象應該挺多,也很有代表性,這也正是好多文學家寫小說的素材,別相信小說裡甜美的結局,多是作者的一廂情願,當然世間這種事也有好結局,雖然很少。

    一切順其自然吧,該走的要走,該來的要來,無論天註定,還是緣份,眼前的再好,不是你的,也許她會更好。

  • 3 # 小妮身邊事兒

    “愛而不得,不能在一起”需要搞清楚前提是:

    是因為彼此相愛,雙方父母不允許在一起?

    還是因為兩地相距太遠,而不能生活在一起?

    還是經濟懸殊過大,門不當戶不對?

    或者是因為單方面的愛,對方並不響應這份愛?

    或者就像我們生活裡崇拜一個明星一樣,對方並不得知?

    如果兩個人在合理的年齡都是單身並且真心相愛,我認為是不會出現愛而不得,如果嘴上說愛,卻不能在一起,那根本就不夠愛!

    如果是單方面的愛,就要考慮很多因素在裡面,是對方知道你愛他/她嗎?如果知道了,你也非常努力了,對方依然不愛你,那就別耽誤自己了,真正的愛情是彼此相愛!如果對方不知道,且你們都是單身,你可以努力達到一定條件去追求。真愛的最終目標是愛可得,還可在一起!當然,我個人是不主張單相思或是盲目地愛一個根本不符合實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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