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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條朋友圈曝光自己的(電瓶車)違規行為,集齊20個贊再走!”哈哈這是達州規範電瓶車出行的有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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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逛吃逛吃專列

    以前一直沒注意過這個問題,那天偶然之間發現的,座標廣州番禺廣場,交警叔叔在那裡拉了橫幅、還準備了臺電視迴圈播放交通安全知識提醒大家,同時還安排工作人員在路口監督。別說這效果還真是好,但沒多久就有人犯規了,一下抓住好幾個。交警叔叔也換了執法方式,記得以前說要罰款反而鬧得不愉快;這次給出懲罰方式給你選,要麼在這裡看電視學習交通法規(時間得聽夠),要麼自己把違規事宜發朋友圈集贊,馬上放人!還別說,那幾個人真慫了,只好乖乖在那裡看電視!大家都看在眼裡,都表示很贊同這種做法!交通安全人人有責,不是要靠別人來監督,首先得自己遵守!平安出行你我他,大家行動起來吧!

  • 2 # 小羅說深圳

    深圳作為先鋒城市,交警經常有各類點子出來,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哈哈。

    1.闖紅燈後罰戴綠帽子。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15年8月4日早上9點半,羅湖解放路與寶安南路路口,南都記者看到不少交警在各大紅綠燈路口執勤,突然有一名年輕女子趁無車輛經過,便大跨步闖過紅燈,步行到馬路對面。結果這一幕,就被交警蜀黍目睹,被迅速攔停在現場。交警蜀黍告訴她,因為衝紅燈違法通行,需要對她的行為做出懲罰。於是就有了開頭那一幕。經交警解釋,這名年輕的姑娘欣然答應,並帶上綠帽子和綠馬甲在路口執勤,勸導來來往往的路人。

    2.亂用遠光燈罰司機看遠光燈1分鐘。

    2016年11月1日晚上,深圳市交警支隊開展了“嚴查遠光燈”的行動。在執法中,深圳交警對多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開遠光燈的司機進行了處罰。違法者先體驗自己車及其他車遠光燈照射,感受危害,之後民警現場考司機何為遠光燈,如何正確使用並進行講解,然後處罰。深圳交警這種“體驗式執法”獲得了很多讚揚,認為是一種很生動的執法形式。

    3.啟用人臉識別闖紅燈系統,行人闖紅燈將公佈頭像。

    深圳交警2017年4月開始試用“智慧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創新運用影片識別技術,在斑馬線上設定了一個24小時不休的電子警察,對行人進行不間斷地“刷臉”監管,並對認定違法的行為人面部和身份證部分打上馬賽克後對社會公示。

  • 3 # 南充身邊事

    我的座標在南充。為了倡導市民遵守交通規則,新鮮的措施,倒沒有什麼比較吸引人眼球的,大部分都是喊口號,貼標語,寫宣傳語也這樣的方式,不過多多少少還是有一些影響,如果是細心觀察的話,其實還是有一點新鮮的措施的,比如說修建地下通道,這樣就可以減少過十字路口的機率,這也是一種措施,當然比起這種更加有效的是在十字路口設安保人員以及勸導人員。勸導人員大部分都是一些叔叔阿姨,等紅燈的時候,他們會吹著哨子,拿著紅旗提醒我們,如果是綠燈的時候他也會提醒我們讓行人先走。當然除了這些,我覺得近兩年交警值班的情況也變得越來越好了,現在很多十字路口,或者是交通擁堵的情況都能夠看到交警的身影,但是前幾年這樣的情況可能比較少或許是我沒有看到,不過近來年的變化也是比較明顯的,值得給南充點一個贊,除此之外,有一次在街上也看到小學生在路上做遵守交通規則的問卷調查,這可能也是一個學校的培養方式吧,所以我覺得還是比較新鮮的。

  • 4 # 秋楓俐人

    我所在的城市山西太原,為倡導市民遵循交通規則,採取了一些措施:

    1.有市民不按指示標誌行走的,警察叔叔會把他留下來,在路邊的一個桌子上罰抄寫交通規則,抄完後才能走。

    2.行人透過斑馬線走,行駛的汽車會停下來,先讓行人透過。

    3.有騎電動車不按指示標誌行走的,也會被警察叔叔要求穿上黃馬甲站在十字路口拿著小紅旗,指揮過往行人按指示通行。等到再有違規的人接替,上一個人才能離開。

    交通規則需要人人遵守,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這是做為一個好市民的基本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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