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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慶雙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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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馬哥ta
只要戶口沒有遷出去、哪怕50年後那塊宅基地還是屬於她的、就像現在夫妻結婚一樣女方如果沒有把戶籍遷過來那麼她還是屬於孃家的戶口可以享受孃家那邊村集體的福利、杭州蕭山就是有這樣的村集體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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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醉美梨鄉
華人講究一句老話“葉落歸根”,所以不管走多遠,老百姓都要在農村老家留套居所,或者留塊土地,以便老有所居。但如題主所言,從農村老家走出去的人遷到他鄉,原來在農村的土地屬於誰呢?
一、遷往他村多年,其承包土地歸屬?農村承包地在村民遷址他處後,權屬歸誰?是不是村集體收回另行分配?要嚴格遵循相關法律規定,現行政策對此要求比較嚴格,一般不得以退出承包地經營權為條件,阻撓、妨礙或者限制村民到城市落戶。
根據以上政策並結合本題來看,村民遷居其他村,若其土地承包經營權仍未依法發生變動或者仍一直管理耕種該地,遷出人原來的承包地最終還是由他享有繼續承包資格,不管是落戶他村二十年、三十年,但前提是遷出的人沒有在其他村分配土地。
二、遷出原址落戶他處的農民,在原籍的宅基地歸屬?遷往他處落戶的農民,不僅可能在原村莊有承包地,還可能有宅基地。落戶他處,原宅基地還屬不屬於自己呢?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對於原宅基地上有房屋,宅基地的歸屬情況: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任何人和單位不得擅自佔用、處分,再加上中國實行房地一體政策,物權法對此有明確表述,房子屬於誰,土地使用權相應屬於誰,宅基地就屬於誰。所以,本題所涉及的遷往他處後,原土地屬於誰,也就一目瞭然。
換句話說,宅基地上因為房子的存在,其宅基地的使用權還是由遷往他處的房產權屬人享有。並不以該村民遷往他處居住時間的長短、居住地點的不同、戶籍的變化發生任何改變。
對於地上沒有房屋以及房屋倒塌後,原宅基地歸屬情況:地上沒有房屋或者房屋倒塌的,雖然現行政策還規定,不得以農民進城落戶為條件,收回農民的宅基地。但是完全可以以宅基地閒置或者房屋坍塌連續兩年以上的緣由,經村集體全體村民或村民代表表決透過,收回該地的使用權。後者不論你是不是遷居落戶他處,都可以收回。
所以,落戶其他城市或村莊,宅基地是不是還屬於自己使用,是要區別對待。地上有房子的,宅基地還是屬於自己;地上沒有房屋的,若宅基地沒有被依法收回,其權屬還屬於自己,收回的話,權屬就不是自己的了。以上這幾種情況都不以戶籍落戶他處為條件。
綜上,由於結婚、房屋買賣、繼承或其他原因,農村村民遷往別的村莊居住現象還是比較普遍,而對於原來其在村莊的承包地和宅基要到底屬於誰是要綜合分析,區別對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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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問到的這種情況,在其它的地方也有,要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題主問到的那戶人,遷到另外的村去生活已經二十年了,原來居住地的老地方(屋基、竹木等)是否還是屬於那戶人,要看以下兩種情況。
一、如果遷到外村去居住的那戶人,在遷走時將在本村的戶口也遷移出去了,那麼那戶人在原居住地的老地方(屋基、竹木等)就不屬再屬於那戶人了。因為老地方是村集體無償提供給村民使用的,只有戶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享受,既然那戶人已經將戶口遷走了,也就沒有無償使用老地方的權利了。
二、如果遷到外村去居住的那戶人,如果一直都沒有將原居住地的戶口遷移出去,只是在外村居住,那麼那戶人在原居住地的老地方仍然還是屬於那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