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痴一呆

    年少的時候,曾經為一個女生哭過,哭著求著她,讓她不要分手。

    大學的時候,為了另一個女生,下跪求過她,甚至口是心非的說過,不在乎她過去的一切,更甚至跑到幾百公里外的城市,每天跟蹤著她,看她的家在那裡,晚上的時候,也經常打電話給她。最後,她出動了她的爸爸,三人一起坐著喝杯咖啡,讓我好心分手。

    不過最後,我還是把她弄懷孕了,她重新來找回我,就變成主動權在我手上了

    為了愛情,做過什麼都無所謂,只要不太過份就行了。

  • 2 # 十九金

    婚前:看重的不只是緣份與兩人之間的甜蜜,更是看重對方家庭成員的眾多與和睦!

    婚後:有過如盛飯的勺子碰鍋沿兒的磕絆,卻一掃而過,因我始終承認夫妻間鬧彆扭誰低頭去哄對方誰高尚,而不是卑微!

    調解過許多次的年少夫妻間的不和,其實並沒有多大點事,大部分都是因日常的生活見解稍有不同而引起。

    男方與女方性格不盡相同而目前經濟加快,難顧雙方交流或因“低頭族”的增加而忽略日子與虛擬是相對的。

    為此,相勸時大多以:男肩負傳承祖輩孝道與和諧為已任、女承載散播孃家賢良美德的義務為出發點,來點明雙方不足的地方,讓其明確我們的日子不只是男女雙方,更有許多關切目光再注視著!

    為夫應多考慮岳父母養女不易,交與我是信任;為妻應明瞭孕兒育女的不易如上而印下。

    感情何需到“挽回”一步?

    又哪有“卑微”一說?

  • 3 # 只有一個羅納爾多

    反正現在臉皮夠厚了:家裡不同意,我們堅持了四年,她堅持不了了,我為了挽回,我給父母下跪,讓他們同意,可惜她已經被我傷透了,遲了。遺憾終生

  • 4 # IT審計師

    說一下我自己的吧,我倆快結婚了,大前天吵了一架,他也作,跟他媽媽說了。然後這件事上升到兩家人之間的矛盾了。他媽媽放言以後永遠別在聯絡。我在床上躺了兩天,不吃不喝,醒了哭,哭了就睡,睡醒了又哭。翻來覆去想了很多發了這個帖子,回覆到大概第六頁的時候看到大家曾經為愛的人做過那麼多,才明白什麼叫愛一個人可以卑微到骨子裡。他以前為了挽回我躺過馬路,捱過我的打,下過跪,隻身面對過我爸爸,深夜驅車回來找我很多很多被我折騰的夠嗆。想到這覺得我為他做點事也沒什麼了,所以前天下雪夜裡,我乘車跑去他的城市,爬了21層樓,破開了他住的地方的兩道門,只為了看他還在不在這個地方住(老式單元樓,門很舊,有個木板一敲就開,找個石頭開的門,沒犯罪……)結果發現他已經不在這裡了,房間裡空空的,然後憑著記憶跑去了上個月我倆新找的房子,坐在門前倆小時等他回來。他回來後我倆抱著哭了一夜,回憶以前的事,他的態度就是我們還愛著對方,但是不可能在一起了,因為雙方家人都反對。天亮了,他去上班前,出去了四次都哭著又回來,告訴我讓我好好的,去外地要小心,結婚了要讓他過來,看見我幸福他才安心。他走後,我也準備動身去外地另一個城市了,也許是我賤,不甘心,我給他下跪,他也會心軟?所以沒有離開他的房子,中午我用外賣的方法把他騙回來了,他一進門勾著他的脖子又是一個小時的哭,吧這輩子不敢說的話全說了,真的卑微到骨子裡,告訴他我不想離開他。沒用任何方法,只是說實話,所以我們又和好了,晚上兩個人一起商量對策,怎麼跟家人交代。現在已經八九不離十,這件事快煙消雲散了。我們又在一起了。以前總信奉一條,女孩子不能低頭,現在想想,人和人總是相互的,他為你做了那麼多,你不付出一點,是人都會累。所以你們不是因為涉及底線而分的手,你和他都還沒物件,你們彼此心裡都還有對方。你覺得這個人有必要讓你挽回,那麼你就去吧,別做讓自己後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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