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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瓊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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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秦鐵鷹劍士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戰國時代的法家都是改革家,改革是艱難而危險的事,儘管利國利民,但是不利於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者往往有話語權、經濟權、行政權、兵權,他們會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而殺害變法的領頭羊——國君以及變法主政大臣。通常情況下是在國君崩後殺害變法主政大臣,直接殺害國君的事例少!
楚國是一個傳統的春秋舊制國家,國內是王族與六大家族共治的局面,世族林立,王命不能直達郡縣,國家實力不能凝聚。吳起變法就是一步一步收回世族權力,增加國家實力的過程。不想吳起變法九年而楚王崩,老世族在國王葬禮上政變,亂箭射殺吳起!儘管後來的楚王殺了一批老世族,但是楚國就再沒有變過法了!
商鞅變法則是最徹底的一次變法,真正實現了依法治國,秦國號稱“事無鉅細,皆有法式”。商鞅變法也改變了貴族世襲制,沒有軍功不能獲得爵位,世族的封地也被收歸國有。正是在變法中老世族受到深深地傷害,所以秦孝公死後,商鞅被複辟世族處以車裂酷刑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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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叔小記
吳起、商鞅,這二人共同點是變法者,所謂變法,就是重新分配蛋糕,而變法者則是分配蛋糕的人。動別人盤子裡的乳酪,別人還會笑呵呵地面對你嗎?即使是,也是笑裡藏刀,雖然一時無法收拾你,但也會伺機而行。
而韓非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著有《韓非子》,嬴政非常喜歡他的思想,就連李斯也自愧不如,曾打算重用韓非,助其統一六國,但韓非忠於南韓。無奈,不為自己所用,嬴政只好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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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謀士說
這幾個人都得罪了比自己權位更高的人,吳起和商鞅是改革家,得罪了貴族,而韓非子得罪了李斯,他們都得罪了比自己還有權勢的人, 所以結局如此不堪。
就連王莽,身為皇帝,實行變法,還得罪了人民。更何況是吳起和商鞅,在宋朝的王安石變法,同樣得罪了貴族階級,反對的人太多。從王莽改制以後,中國曆代的改革家都非常謹慎,到王安石以後,隔了幾百年,直到封建王朝快結束的清朝,實行“戊戌變法”,同樣遭到了失敗。
比如吳起變法當中有一條:凡封君的貴族,已傳三代的取消爵祿;停止對疏遠貴族的按例供給,將國內貴族充實到地廣人稀的偏遠之處。從這一條來看,吳起變法涉及到了貴族階級的利益,傳了三代的就取消爵位和俸祿,停止對疏遠貴族的案例供給,將國內貴族充實到地廣人稀的偏遠地方。這種改革讓貴族陷入驚慌失措,貴族的利益一旦被剝奪,動了他們的乳酪,肯定會義無反顧的反抗。
我們再來看看商鞅的變法:廢除貴族的井田制,“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廢除貴族的井田制,廢除奴隸制,實行土地私有。從這兩點來看,貴族擁有的土地,將分給手底下的平民百姓。上面是商鞅頒佈的第二次變法法令,而第一次也涉及到廢除舊世卿世祿制,同樣損害了貴族階級的利益。另外,他頒佈了一道嚴酷的法律,就是連坐,輕罪用中刑。人民對於這條法律肯定是反對的,這條法律也導致後來的農民起義,說明很不合理。商鞅為了頒佈法令,當時太子犯法,為了達到他的變法目的,懲罰了太子兩個老師,讓太子對他非常反感。本可以自保的他,斷了自己的後路,作法自斃怪不得誰。
而韓非的死,並不是秦王要他死,而是李斯嫉妒他的才能。這種嫉妒就好像嫉妒後來的蒙恬,所以趙高抓住他嫉妒的缺點,把他拉攏,與其更改秦始皇的遺詔。如果,不是李斯的嫉妒,韓非也不會死。李斯就是怕韓非超過自己,害怕失去丞相的位置。而與趙高密謀,也是這個原因。李斯太看重權位了,所以不擇手段,保全自己的位置。
當然,法家不僅僅是頒佈法令,吳起和商鞅等人不僅僅涉及法律,還涉及到了民生。他們是全能的改革家,而韓非是法律專家,而非改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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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忠肝義膽嶽老三
準確來說,吳起應該是“兵家”代表人物!但他對“法家”也比較通曉,在楚國推行過“吳起變法”,最終被權貴殺死!
這三個人都是戰國時期有能力有才華的人士,吳起和商鞅都推行過變法,而韓非子也有自己的治國主張!
任何一項變法,肯定會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因為變法就是推倒舊的秩序,建立新的規則!在變法的過程中,可能有一部分人能夠從新的規則中得到更多的好處,所以他們會大力支援變法!但是同樣在原來的秩序中獲得利益的人可能就會蒙受損失,他們就非常反對變法!
所以,無論是商鞅變法還是吳起變法,都會得罪很多的保守勢力和權貴,因為變法讓他們的乳酪被瓜分,他們絕不願意看到這種局面!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這些保守勢力就會團結一切的力量,想辦法去阻撓變法,甚至去殺了變法的推行者!
所以歷史上真正變法成功的人少之又少,比較出名的就是“商鞅變法”,為秦國墊底了強大的根基!而戰國時期“吳起變法”“申不害變法”,以及後來“王安石變法”“張居正變法”都以失敗而告終!甚至變法者都逃離不了悲慘的命運!
“商鞅變法”是在偉大明君秦孝公的強力支援下得以堅持下去,最終成功,但商鞅已然得罪太多的權貴,最終被處以車裂!吳起也是一樣,在戰場上無一敗績,而變法卻導致自己被權貴殺死在楚王的靈前!而韓非子也是很有才能的法家人士,但他還沒來得及推行自己的主張,就被李斯在獄中秘密殺害,“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歷史上正是有了這些人士的前仆後繼,才更加顯得絢麗多姿!他們用自己的熱血推著歷史的車輪前進,我們才明白明白歷史的壯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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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看看,什麼是“法家”?
法家,並不是“依法治國”的學派。他們依靠的是“刑德”。所謂“刑”,就是殺戮;所謂“德”就是獎賞。
單單從字面上看,好像用這種辦法治國也沒什麼不好。但,這只是法家的治國綱領。如何能做到以“刑德”治國呢?
那就需要一些手段,也叫“運用權謀”。問題就出在這裡。
法家,是一個沒有拯救天下大志的一個學派。他們有的只是替主人追求霸道的權謀之術。他們的權謀之術主要有下面幾種:
1、幫助君主集權。把國家分散的權利集中到國君手中。這個行動,國君當然喜歡。幫助國君統一權利,國君當然會投桃報李,所以,往往法家的人都能位極人臣。也因此受人羨慕嫉妒恨。
2、利用手段尋找紕漏。利用一切能利用的手段,把國家管理人員工作中的紕漏找出來。法家使用的手段有時可以用“無所不用其極”來形容。這種明擺著的“挑刺”行為,往往令人深惡痛絕。
3、制定詳細的法律條文。從衣服該怎麼穿到走在路上能不能講話等等全都透過法律形式規定下來。而且一旦觸發,懲罰嚴厲。這種嚴重限制人們自由的行為,平民百姓日日詛咒,達官貴人咬牙切齒。
這些做完以後,法家除了國君,基本上沒有朋友。不要說朋友,基本上除了國君,剩下的都是敵人了。
大家都想跟領導接近,聊聊天喝紅酒,恰當的時候可以提點要求。這下好了,國君只跟法家的人玩,也只有法家的人可以在國君面前慷慨說話,其他人在國君面前話都不敢隨便說,深怕哪句話不得體,馬上換來滅頂之災。而話有沒有說錯,解釋權只在法家手裡。
這種狀況,法家能有什麼好結局呢?
法家,依靠國君而得罪天下,根本上說是因為他們不明白一個道理:哪怕封建社會,統治者也是一個階級而非一個人,而任何一個階級裡面都有很多派系而不是一個整體。
獎勵,是用國君的東西;懲罰,是國君的權利。一切都假借於人,而且只有你能借,怎麼能不受人怨恨呢?
所以,當他們所依賴的國君去世了,或者國君有更重要的目的時,等待他們的只有悲慘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