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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瓜舍

    一對夫妻走到離婚這一步,就算有情誼剩下,也沒有多少。

    離婚時,雙方大多爭的不是孩子的撫養權,就是財產的分配,二者往往捆綁在一起。

    見過很多夫妻離婚時就一套房子,一般孩子跟誰,房子就給誰,或者把房子劃到孩子名下,夫妻雙方都沒有什麼意見。

    當然能做到這一點,大多都還算有情有義,就算對伴侶沒什麼情分,但都還顧著共同的孩子。

    也有一些為了錢和房子,夫妻離婚鬧得雞飛狗跳,爭的不可開交更多。

    當然這裡面也有高房價的鍋,工作十幾年或者幾十年,就掙了一套房,離婚了,捨棄房子,等於半輩子白活,不爭也得爭。

    對於離婚分財產這事,法律是法律,人情必須講。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離婚的時候,財產儘可能朝孩子傾斜,你可以辜負伴侶,但面對自己的親生孩子,還是要保有良心。

    當然,離婚時,著急離婚的那一方,可能會捨棄掉一些財產上的主動權,畢竟離婚往往需要付出一些代價。

    離婚沒有對錯,成年人對自己負責就行了,但不管財產怎麼爭,把孩子安置好,這是為人父母應有的良心。

  • 2 # 益之道

    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99%。

    夫妻之間感情沒有了,分手很容易,就是小孩、財產難以扯清楚。婚前財產還好說,哪裡來哪裡去。婚後就很麻煩。好好過日子的時候,誰也不會太在意錢的用處,更不會為離婚準備好證據。一旦起了離婚之心,就有意隱瞞收入。這都會造成雙方爭執不下的原因。

    如果本來就是因為財產產生的矛盾,那就更麻煩。比如一方賭博輸了錢,另一方因此離婚,那他/她絕對不想將財產給對方。再一種情況是一方有了第三者,那麼另一方也絕不會在財產上心慈手軟。

    所以我見過的離婚,99%是因為財產分割搞得頭破血流、精疲力竭。

  • 3 # 紅博士

    今晚剛剛做完一個案例回來。本來挺累了。但是發現兄弟的這個問題,挺奇葩的。涉及到一些哲學的思想。給我一些觸動。所以就此小小的胡謅幾句。

    有不當之處。敬請海涵。

    人們常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是缺了錢是萬萬不能的。

    人民又常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從這兩段話,就可以推斷出,人們處理問題的一種行為方式。

    一般的人都會認為。缺了錢萬萬不可能。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可以堂而皇之依據婚姻法,爭房子,爭存款,爭債權,

    也很多人厚顏無恥的說,不承擔子女撫養費。不承擔共同債務。

    這些都是世俗的婚姻,在世俗的世界裡面,誰都逃脫不了世俗。可以理解,而我們的婚姻中心,離婚事務所。每年每月每日都在幫助上演這一段一段的故事。

    但在我們的工作當中也遇到很多這樣獨特的女孩或者男孩。在我們明確告訴他。可以分得婚姻財產的時候,態度非常決絕的表示。我不要任何財產,我只要我的子女。

    我常常為他們驚歎!

    我知道,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這樣超脫的。一定是在他們的婚姻生活當中遇上了極端難忍的事。一定是他們極不情願的再回頭糾纏於這一場婚姻。一定是他們把過去滿腔的冤屈和淚水。埋葬了在某一個無名的地方。他們想要重新生活,他們超脫了以前的苦難。

    金錢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拋。

    生命可貴,世事無常。留得青山在,哪怕沒材燒。

    很多的人,一直在趕路,一輩子都在匆匆忙忙的趕路。他們忘了。他們是為什麼在趕路?他們要去向何方?

    兄弟,你的這一聲的問題,可以提醒那些趕路的人。你的選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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