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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託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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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託者
其實在資管新規出臺後,對中國金融體系內的資管業務就做個一個規範: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人民幣或外幣形式的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託,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
所以,資管計劃和信託計劃都屬於資管產品,不同在於發行主體,監管政策等方面,但本質殊途同歸,另外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保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資訊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專案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臺,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68家信託公司有發行資格,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專案,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信託的雙重風險稽核;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5.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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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里之行始於頭上
其實意思和作用一樣,都是發揮一個資金融通的作用,區別在於實施主體不一樣,信託由信託公司設立,資產管理計劃有基金子公司或券商等設立,以上業務都是要有金融牌照的,其他區別也都是基於此派生出來的。作為投資人你知道這是正規的,作為融資人可以透過以上融資就可以了,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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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計劃一般指銀行、資管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等各類機構釋出的資產管理產品。其實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信託計劃則特指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按《信託法》規定,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這實質上也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但是二者也不盡相同,我認為它們類似於蔬菜與西紅柿這種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即信託計劃是資管計劃的細分種類,資管計劃是包括銀行、證券、信託等資管機構發行的相應計劃的合稱。
具體理由如下:一是時代背景。眾多周知,目前我們已經進入了“大資管時代”,這一語境最根本的含義就在於,資管已經不是哪一類機構的專屬領域了,而是成為了大家的蛋糕——越來越多的機構可以參與;二是監管背景。隨著銀保監的合併、人行地位的進一步細化提升,我們目前金融監管已經在向“雙峰制”過渡,特別是資管新規的出臺,可以預見,以往資管機構所依仗的各自的制度紅利已經消失,統一監管已經來臨;三是業務背景。目前市場上各類資管機構釋出的產品已經越來越趨同——注重資產和資金端的質量,而不再是以往單純依靠牌照獨特優勢。
綜上所述,資管計劃與信託計劃是本質相同,僅在具體業務操作中的結構設計、風控策略、投資門檻等細微之處有區別的一種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為了出資人的利益,而運用募集資金進行投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