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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要變更白的小白白

    準確來說,不要臉的人確實活得比較輕鬆,臉都不要了,管別人怎麼看,管別人怎麼想,管別人怎麼評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啊,這活得多瀟灑多沒有羈絆不是嗎,就是這種人太沒有外界束縛了,乾的事兒基本都是憑自己高興,一不小心可能被人揍死或者就進了牢房,反正就是種啥因結果子,不要臉有得也有失,但是從心態來說,這種人一般都心理素質特別強,不看別人臉色,活得不那麼累

  • 2 # 請不要裝你很愛國

    拜謝誠邀,那就說說這不要臉之人會快樂嗎?首先我覺得有些不要臉是表象,為達一種目的而故意為之,平時也與正常人無不同,人情世故也可以讓人接受但不要涉及他們的根本利益,這樣的人大多數活的不快樂,心機太重沒有真朋友。

    而有一種人天生就不要臉,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人格分裂根本沒有道德道理可講,哪怕到了八九十歲也那樣,自己想怎樣就怎樣他們病態般的生活旁人無法直視,但身在病態之中卻也樂在其中

  • 3 # 麻麻樹洞

    臉是一個人外貌特徵最顯著的標誌,是辨認人的身份的重要根據。

    而我們人類是社會性動物,群居而活,一個人,是什麼身份屬性,非常重要。

    身份屬性有助於大家對你的過去行為進行整體評估,辨別是否能夠願意和你開展合生存作,比如遠古時期的狩獵活動,發展友誼(互助行為),甚至繁衍交配……好像扯的遠了。

    所以人類從古至今,大腦發展出對臉部識別的先程序序,調研顯示,人類大腦對騙子,恐怖分子的臉部記憶識別度,可高了。可見一個讓人討厭的人,也最容易讓人記住。

    所以“臉”,就進化成了咱們人類在群體裡的一種道德文化標準。

    比如說,一個人,“要臉”,可以描述為這個人,願意遵守道德文化標準,從而希望贏得其他人的尊重。

    但是,每一個區域,群體,每一個人,認可的道德文化標準條例都不一定一樣,遵守的深淺程度,也不一樣,遵守的數量,也不一樣。

    舉個栗子,在東方的某個國度的某個市裡有個人叫小明,小明認為,社會道德標準有100條左右,包括公交車給大媽讓座,扶老大爺過馬路,無償幫助同事,吃飯搶著買單……

    然而在這個城市裡有個大媽叫金花,金花大媽認為,動物園擺放的景觀花籃,挺好看,反正參觀結束了也會被扔掉,不如帶回家種起來,不浪費,所以就經常順走城市的綠化擺花……金大媽還認為,綠化澆水的龍頭,經常啟用,感覺那水澆綠地老浪費了,不如自己也提水桶接幾桶,這樣自己家還省水呢……老年人辛苦一輩子,退休有權利跳跳廣場舞,年輕人瞎嚷嚷什麼……

    所以,小明和金花大媽的,道德標準,只有一小部分重疊,比如遇到小孩迷路都能主動送去派出所,但大部分不相同。你讓小明按照金花大媽的標準生活,他肯定痛苦,金花大媽也受不鳥小明的標準,比如吃飯儘量多請客。

    時至今日,我們在群體裡,進行開展友誼,互助,已經不需要向遠古那樣,付出巨大代價了,比如要把打來的獵物,分給那些沒有打到的人,以換來你沒有打到獵物的時候,別人來幫助一樣下你。只要你不封閉,樂意與人吃吃飯,一起玩玩,聊聊天,送點小禮物,就可以贏得一個圈層的歸屬。不必過分的付出自己的利益為代價,去做到高道德標準的執行者,因為你付出的多,標準高,會發現,周圍的人未必有你的標準高,付出的多,這樣你就會產生嚴重的失衡感,會產生憤怒。

    所以,所謂的“要臉”,到什麼程度呢?要到你舒服的程度就可以了,如果你讓他人特別舒服,你特別不舒服的時候,千萬別“要臉”,不然你會抑鬱的。

    不過,“不要臉”也不能過分,過分到影響群體內其他人對你的喜愛程度,影響別人與你開展合作的意願,你會被貼上,不靠譜,不適合深度合作的“標籤臉”,時間久了,你可能會體驗到,不要臉也會不舒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由於有了網際網路技術,未來金融市場上可以“去中介化”,你認同這個說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