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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後嬌陽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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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心眼看世界
魯迅先生在他的《狂人日記》中有寫:“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四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懂了嗎?還不懂?那再舉個例子。
孔子魯國泰山的時候碰到一個婦人在哭,就上去問她為什麼要哭?這個婦人就說以前她的舅舅在這裡被老虎吃掉了,接著老公也被老虎吃掉了,現在兒子又被老虎吃掉了,所以她傷心大哭。孔子又問婦人為什麼不搬走,這個婦人說這裡沒有苛刻的政令。孔子於是感嘆:“苛政猛於虎!”
現在明白了吧,在古代封建禮教以及苛刻的政令比吃人的老虎還要可怕。打家劫舍的強盜對於人們的危害不就和老虎一樣嗎?而這些強盜不僅搶民還搶官,還向官府宣戰,某種程度上的確算是“英雄”了。
當然,作者給這些強盜“英雄好漢”的稱號並不是認可他們的所作所為,為的只是深深的諷刺封建禮教以及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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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來點故事
寫書的時代背景是紅巾軍起義。
長期在蒙古鐵騎統治下的人民,地位底下,反抗精神不足。
施耐庵寫水滸,一方面是希望當時的各路紅巾軍豪傑團結一致共同抗元恢復漢人統治;另一方面是通過強盜故事,激發民眾血性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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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閒雲隨野鶴
這是施公的價值觀發生偏差,那是一個畸形的社會,人們崇尚的英雄就是殺人犯,誰殺的人越多,誰就是英雄好漢。菜園子張青、和母夜叉孫二孃為了節約成本,來個空手捉雞,開黑店賣人肉饅頭,原料就是過路歇店的客人,他倆不僅要了路人的錢財,還做無本生意,用他們的身軀作牛肉賣,在《水滸傳》裡,這樣的黑店非常多除了菜園子張青與母夜叉孫二孃在滄州道大路十字坡開的黑店外,還有有催命判官李立在揭陽鎮開的黑店,有旱地忽律朱貴在梁山水泊邊開的黑店,這些黑店差點讓花和尚魯智深、豹子頭林沖、及時雨宋江、神行太保戴宗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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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初曉兒
殺人、搶劫、開黑店賣人肉包子,在水滸傳中這些人被作者塑造為英雄,是當時的社會環境、社會歷史背景決定的。
一,貢獻給皇上的花石綱,貢獻給太師的生辰綱,導致民不聊生,無奈的百姓只能以不正當手段謀生。這是亂自上作。宋徽宗皇帝愛玩花石,朝廷有專門收集和運送奇異的花木和石頭的隊伍,地方官員負責收集,朝廷的制使、提轄等武官負責督運。
官府收集的過程,就是向百姓搜刮的過程,運送的過程更要動用大量人力財力,逢山開路,遇水搭橋,毀壞建築,拆除城郭讓運送花石綱的船隊通過。
宋徽宗花石綱的花費,不亞於建造一個阿房宮。致使百姓苦不堪言。
太師蔡京每年生日,他的女婿樑中書賀壽,動輒十萬貫珍珠寶貝。宋代一貫錢就是一千個銅錢,等於一兩銀子。十萬貫珍珠寶貝,就是十萬兩銀子的賀禮。
馮夢龍的“賣油郎獨佔花魁”寫的就是北宋時期的故事,故事中的賣油郎,“起早歇晚挑油賣,一天積蓄銀三分,一年積蓄銀十兩”。
按此計算,一個像賣油郎那樣的每天辛勤勞動的普通百姓,要積蓄十萬兩銀子,要一萬年!換言之,樑中書每年給岳父賀壽的禮物,要花費掉一萬個普通百姓一年的積蓄。
無論花石綱的花費也好,太師的賀禮也好,錢財不會從天上掉下來,肯定是搜刮百姓得來的。所以,晁蓋等說那是“不義之財”。
不堪其苦的百姓,迫於生活,比如大樹十字坡的張青、孫二孃夫婦,除了種菜以外,開了個飯店。飯店裡賣的是人肉做餡的饅頭。比如潯陽江上的張橫,借擺渡讓過往客人“吃餛飩”、“吃板刀麵”,搶劫財物。也就不足為奇了。
是明顯的亂自上作。
二,苛捐雜稅名目繁多,百姓沒有了正常的生存空間,迫使有勇力的人鋌而走險。梁山泊石碣村的阮氏三雄,本是以捕魚為生的漁民。由於梁山泊被王倫等所佔,不能進去,打不得大魚。但阮小二又說:“我雖然不打得大魚,也省了若干科差。”
“省了若干科差”,就是說即使沒有王倫等人佔據了水域,官府的課稅和役使同樣讓他們無以為生。
實際上,歷史上的宋江起義,就是因為官府在梁山泊加重稅收,導致周邊百姓揭竿起義,殺官造反。
所以,阮氏三雄的殺人,正所謂“殺賊原來不殺人”!他們殺的是貪官汙吏害民賊。
三,“存天理滅人慾”的社會倫理道德驅使,是水滸傳好漢們胡亂殺人的一個重要原因。宋江殺惜,武松殺嫂,楊雄、石秀殺潘巧雲。閻婆惜、潘巧雲都罪不至死。放在今天,她們根本就沒有多少罪過。武松殺嫂,表面上是替兄長報仇,實質上,即使潘金蓮沒有毒殺武大,她也難逃一劫。
存天理滅人慾是程朱理學加在女子身上的慘無人道的枷鎖。歷史問題,只能在當時歷史背景裡分析,作品的歷史侷限性怪不得作者。
至於楊志殺死潑皮牛二,特別是魯提轄三拳打死鎮關西,他們殺的是潑皮無賴,殺的是地方豪強惡霸,殺得痛快淋漓!沒有人認為魯智深不是英雄,也沒有人認為楊志有何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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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水滸傳》的朋友都知道,梁山108位好漢沒有違法犯罪的人太少了。除了聖手書生蕭讓,神醫安道全,鐵扇子宋清,紫髯伯皇甫端,金臂匠金大堅等人之外,其餘諸位不是殺人犯,就是搶劫犯,吳用算罪輕的人了,竟然也設計搶劫了生辰綱。象黑旋風李逵,更不知道殺了多少無辜的平民?既然如此,作者老施同志為什麼還把這些人當英雄好漢來歌頌呢?這就與作者生活的年代有關了。作者施耐庵生活於明末社會大動盪時期,當時全國各地的朱姓藩王兼併土地,貪財枉法,天下哀鴻遍野,民不聊生。早就形成了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局面。施耐庵本人又是個屢試不第的落魄文人,一生窮愁潦倒,心中充滿了對社會的怨恨。十年苦讀,做官不成,只好寫書教書了。他把心中的不滿用筆墨發洩出來,借古諷今,含沙射影。意在鼓動百姓造反,改朝換代。《水滸傳》原著70回本,並沒有接受招安以後的故事,但為了躲過朝廷檢查,出版無阻,後50回是續寫的。這應該是他把一群流氓加罪犯寫成英雄加好漢的主要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