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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沒經過長輩同意,把自家的自留地與別人的林地交換了,我媽媽想換回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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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90後小漁人

    土地的交換相當於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如果交換之後辦理了確權再換回來則需要經過村集體的同意,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希望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 2 # 宋麗偉

    從道義上說,對方沒有過錯,是你單方反悔。如果你現在反悔了,首先要以情動人,靠你的真誠和三寸不爛之舌,說服對方;如果對方不同意,你可以耍無賴,死纏爛打,天天去煩他(下策)

    法律分析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2、所以你們可以將你們的土地和別人家的土地進行交換,你們的交換是合法有效的。

    3、現在你們不想交換了,你們想換回來,你們屬於違約行為,應該經過對方的同意。

    4、如果你們起訴的話,是否能夠勝訴,如果你能夠證明你們根本就不存在還土地的情況,是對方當方面強逼你換土地或者對方侵佔了你的土地,那麼可能能夠要回。

    5、你可以起訴,要求將土地換回來,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可能能夠換回土地。行動建議

    1、儲存好你們的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其他證據證明土地的使用權。

    2、先請求村委會調解。

    3、你們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換回土地。

    4、你可以起訴對方侵佔你的土地(但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你們是換土地的話,那麼難以勝訴)

    5、你可以向對方主張,給對方違約金,然後將土地換回。

  • 3 # Yoyo帥氣

    換回來之前,首先你得說你有沒有給他簽訂什麼交換協議。如果沒有那麼法律上面來說這不算作數的,可以作廢。直接給對方講清楚就可以了。

  • 4 # 基層林業

    在農村,為了經營管理方便,或者為了整合資源進行規模投資開發,山場互換,或者以耕地換山場,化零碎為整體,都是客觀存在的,只要當事人雙方同意,簽訂協議,在法律上也是許可的。

    但如果雙方有一方出現反悔,想等方面終止互換該怎麼辦?

    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雙方妥善協商解決

    長期在農村工作,感覺農民還是很淳樸的,絕大多數農民並非唯利是圖,不講道理,還是重情重義,通情達理的。正如上述問題,既然是不想互換,肯定是有其中玄機,如感覺經營管理不方便、自留地還有其他特殊用途等,必須有一個能讓人信服的理由,切忌提出換虧了、不划算這類帶有明顯利益色彩、傷感情的理由,畢竟互換時是雙方您情我願的,即便換虧了也是啞巴吃黃連。相信只要提出的理由合情合理,並坦誠表達自己的歉意,懇請對方諒解,互換後對方的經營支出主動承擔,是可以再換回來的。

    請求村組幫助,協商解決

    如果感覺自己交流溝通的能力差,不能有充分理由和把握促使互換終止,不如直接找村組出面調停,不要先將矛盾激化,達不到目的再來找村組協調。

    在請求村組協調時,需明確表達自己的想法和理由,同時闡述清楚自己願意承擔的一些細節和損失,包括口頭致歉、賠償相應損失等等,相信在村組的協調下,也能取得地方理解,最後達成協商。

    司法解決

    司法調解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但個人建議不要採用。首先單方面反悔責任就在自己,如果司法界定自己敗訴,輸理又輸人,太沒面子;其次即便依法終止了互換,鄰里關係該如何相處?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關係還是很重要的。不是非得要回自留地,真的有重要用途,想開了也就算了吧,真有重要用途,相信對方也能理解的,個人不提倡走司法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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