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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翠旗石鼓

    活埋60歲老人?在中國,不可能是真的。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最為重視孝道的!要說有沒有活埋老人的事情,那就不敢保證了。因為中國古代太多次饑荒年景了…別說活埋了,人吃人都是常事啊。

  • 2 # 靜話詩詞

    湊熱鬧,活埋不是真的,但是遺棄卻是真的。當然發生這種事並不是常發生。而是發生在一些物資極為缺乏的年代,古代的生產力低下,田間產出的東西有限,好的年景夠一家人吃飽,遇到災荒年就面臨飢餓。一直到現在在北方很多地區依然把欠人錢稱作饑荒。他的原本意思就是,在饑荒年家裡不夠吃,就只能去借錢買米,但是古人都是比較有信譽的,有借有還待到來年有了收成再去還借來的錢財。話題扯得有點遠了,我們迴歸正題。

    而遺棄老人的狀況,不是出於成年人的思維,而是出於老人自己的思維,老人吧後代看的比自己的命重要,對於死比生看的重要。所以與遺棄老人同時出現的現象還有溺死兒童這種做法,朱德在回憶我的母親裡,就曾經提到過這件事。我們繼續扯為什麼老人願意子女把自己遺棄的原因,一句話老人深明大義,為了種族延續。這是一種自然的本能反應。咱們打個比喻,一家五口人,夫妻二人,兩個孩子一個老人。口糧一年咱們一千斤。但是由於歉收只有三百斤,也就是說過了一個秋天基本上全家人就得捱餓了,這時候家裡剩的只夠三口人勉強撐過一年,這時候只能遺棄兩個人,老人為了自己的後繼有人,能有人傳香火就會主動選擇讓孩子把自己丟進深山讓自己自生自滅,或者有一些老人由於飢餓而死亡或者自殺都與這類差不多。然後孩子的法則就是,存長棄幼,存男棄女的做法。這類做法並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在封建社會都是重男輕女,再加上男人是主要勞動力。而女人在宋代以後被纏足,幾乎喪失了勞動能力。而田間勞作基本上屬於是體力勞動,所以存男棄女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也有一些身體比較好老人到了饑荒年,會主動離開家,去討飯。生與死就全靠天了。在今天社會會覺得這是不可思議的,但是古代這種事真的很常見。

    如果大家還不能體會當時的境地,請看一下馮小剛的電影,1942這部電影。這個只是當時社會的一個縮影,據不完全統計,那裡面中國發聲饑荒,全國餓死人口達到了1750萬人。在1942左右的年代,生產力也好科技也好,已經對比起唐宋時代進步了很多,依然發生了這多餓死人口,可想而知在以前會如何了。我們努力使國家富強,不在忍受飢餓的困擾,但是不可以吃飽了以後忘記了曾經食不果腹的年代,因為我們的祖先都是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不可以數典忘祖。否則就會很危險。

  • 3 # 左右有序

    這是個在舊時農村廣泛傳說的話語。但傳說終究是傳說,異史也終究是異史,無人可拿出信史或考古的確鑿證據。你要說封建社會早期六十活埋是國家法規或鄉里民俗,那老子不是很高昤嗎?孔子孟子不也活到七八十嗎?然六十活埋也不是空穴來風,這是與人類社會的發展階段是有密切聯絡的。看《動物世界》我們知道,動物一般是育小不養老的,故在混沌初開、人類茹毛飲血的遠古時代,生產工具簡陋,覓食困難,又有醫藥保健知識和條件,人活過六十肯定是不多的;而即使活過,多數人為自身生存及延續後代,棄老及埋老現象必然是存在的,這就六十活埋的歷史發展事實來源。但至後來,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特別是進入農耕社會後,由於社會組織日漸完善,生產工具及生產方式漸為複雜,特別農業耕種的季節性、年度迴圈性,使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經驗的重要,且這時食物己可常手儲備,故重老、養老、尊老又成為普遍認識(以上那位先生講的關於徐福之父的故事揭示了這一道理)。

    更正:常手常年之誤

  • 4 # 酒哥680

    既然說60(歲)不死也活埋是傳說……

    那就應該知道“西鼠大如牛”的典故……

    從而知道老人的智慧,尊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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