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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如石書藝

    書法的基礎應該是結構,而筆畫是構成結構的元素。雖然每一個點畫都有筆法要求,但它是具體的“零部件”,不具字形的基本特徵,而只有透過人的書寫,完成整體字形的構架,才是書法。

    很簡單的道理:我們說某人書法基礎紮實,就是指筆法、字的結構及章法等能夠熟練掌握。而不會某人對具體的筆畫掌握好,就認為是書法基礎紮實。

    古人說,“結構也需用心”。我們在書法學習中,也有這樣的體會, 往往是筆法沒有大問題,而一些字的結果卻很難把握好,不知問題出在哪裡。這就是說明字的結構變化是複雜的,從這個角度來看,結構比筆法更難掌握,更具有基礎性。

  • 2 # 潘茂生書法文化研究

    書法的基礎,主要指的是應知應會的基本功技法,例如: 執筆法、運筆法、筆畫寫法、結字法、臨摹法,這些是書法基礎科目。注意,這個〈法〉字,是指操作技法、訓練方法。

    試想,這些常識性的問題不搞懂,直接找本字帖照著寫,等於沒有基本功訓練過程,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直接練字形結構了,屬於“違法”作業,豆腐渣工程。

    正規系統的訓練套路是,如圖:

    如圖所示,這是一個完整的訓練程式,各個環節之間是工序關係、因果關係。相當於技法訓練操作規程。

    顯然,首先要確定合適的姿勢與執筆法。之後,練習運筆法,即: 指法、腕法、肘法,簡稱筆法。然後再分別練習筆畫、結構。

    執法+筆法=筆畫,筆畫+字法=結構

    有很多人主張直接練結構,也就是臨帖 (照著寫),其實,這樣的作法是違背科學規律的蠻幹行為,顧此失彼,集腋成裘,最終事與願違。殊不知,正規的臨摹方法是: 摹帖法→臨帖法,讀帖貫穿始終。

    其中,摹帖法,按其操作方式不同分為: 雙勾法、單勾法、摹寫法、描寫法、劃空法等。需要根據解決的問題有針對性的使用。

    這樣做,看似挺麻煩,其實,是把若干技術難題分解成一個個碎片,逐一攻克,等於把難度降解了。

  • 3 # 書法有云

    元代書法家趙孟頫有說:“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亦須用工。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他說明從古至今筆法不變,是一致的,而結構是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所以這二者應側重於用筆。另外,用筆直接影響結構變化,“形隨勢出,勢隨筆生”。字形結構是由點畫構成,點畫是透過不同的筆法表現出來的。點畫形態的變化,直接關係到字形結構的變化。

    《禮器碑》與《乙瑛碑》中“誠字”。

    《禮器碑》中的“誠”字,用筆較細,筆與筆多不相接,顯得舒朗開張。

    《乙瑛碑》中的“誠”字,用筆略粗,點畫相連,就顯得厚實緊湊。

    由此可見筆法對結構的影響之大。再者,點畫的搭配,是在“筆勢”的作用下產生的,筆勢的變化直接關係到結構的變化。

    蘇軾與米芾的“真”字

    由於用筆的輕重、曲直、提按、連斷和運轉的方向不同,兩個字的結構也全然不同。

    近代書法家沈尹默先生說:“一般寫字的人,總喜歡從結構間架入手,而不是從點畫下功夫,這種學習方法恐怕由來已久,這是不著眼在筆法上的一種學習方法,一般人們所要求的,只是字畫整齊,表面端正,可以速成,如此而已。......但從書法藝術這一方面看來,就非講究筆法不可。說到筆法,就不能離開點畫。專講間架,是不能入門的。”

    因此,“用筆”和“結構”都需要分析、研究,但是應該著重用筆,在點畫上多下功夫,在寫熟了的人振筆寫去,只覺渾然一體,無從分別何為用筆何為結字。其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好的作品,總是筆法和結構的完美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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