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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帥氣的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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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你兩級
說句不好聽的,這是什麼鬼,買高年級的同學玩過的玩具?先說點題外話,從這點來看,學校是鼓勵,甚至是強制孩子玩玩具嘍,還買高年級的,你這怕不是要,形成攀比之風,形成腐敗,然後,某些人再在其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費”,然後美名其曰的說這是物盡其用,,對此,我就不想說什麼了,還有,為了有面子,或者用時下較流行的話語來說,為了不被打臉,即可能出現有人買,沒人賣的局面,是不是還要強制高年級的人必須拿出承載美好回憶的玩具來賣,甚至,沒賣的還要處分之類的云云,這個真的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好了,迴歸正題,
①對於學校要求低年級買高年級玩過的玩具,我覺得這是不可思議的,也無法讓人理解這其中的動機,可能有人說買的賣的可能是某些特殊的玩具,科技含量高,甚至是學校代為購買的,怎麼說呢,打個比喻,學校為了某個科技比賽,為高年級的同學購置一批“玩具”,現在,比賽結束了,也沒什麼用了,就把這個“沒用”的東西“轉讓”給低年級的同學,這個看起來著實可惡。
②還有可能是有一些所謂的“高年級同學”,其實是學校找來的“托兒”,就是為了處理一些生產過剩的產品,這就不詳細說了。
③當然,不可排除的是,學校真的想讓物盡其用,就是有一些人急需用錢,然後有些人因為價格太貴,不願意買新的,但是,我們看到的還有那不買就罰抄100遍,這是真的恐怖,而且這是一點道理都沒的,說說我吧,我曾經英語單詞有一個老是寫錯,被老師罰抄那個詞50遍,因為某塊知識點不太熟悉,被數學老師罰抄課本1遍,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這個學校做法令我無法理解。
④再說了,強迫別人買東西,這個涉及到法律層面的東西了,這個我不多說,還有,罰抄,這是體罰啊,雖然可能大多數家長不在意,認為罰罰挺好的,但是,教育部早就三申五令不能搞這個體罰與變相體罰,而且,這個也應該涉及到法律層面了吧。
綜上,我對這學校的做法甚是不解,我覺得可以向教育部門反應,甚至,必要時,訴諸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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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奈斯剪刀手
又一個奇葩學校的奇葩規定
納尼?這又是什麼鬼?好吧,我真的很難想象,這個學校到底是什麼樣的領導在運作這件事情。我想學校的初衷應該是想要讓孩子們透過跳蚤市場這樣的方式來讓他們懂得珍惜資源,或者是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的吧。但是初衷歸初衷,做法卻實在是不可取,這種做法和欺行霸市有什麼區別嗎?本或許是一件好事,這種規定一出,除了換來家長和孩子的吐槽,還會有什麼更多的收穫呢?
我的建議是這樣的,孩子該去就去,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買。至於說罰抄課文100遍這樣的奇葩規定,想理就理,不想理就不理。這就是道理,當他們不講道理的時候,要麼不理睬,要麼就是好好講一下道理。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家長有意見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所以沒必要糾結什麼。
還有我想說的就是,有些人在制定這樣的方案的時候可能真的是沒有經過思考,如果您確實對這件事情不滿意的話,可以直接跟他們溝通,我相信,在這件事情上,只要您稍微提醒那麼一點,組織方一定會醒悟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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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這種東西,如果有需求,恰巧他有賣,何樂而不為?共享的時代,降低了人均成本!其次,如果學校的目的有可能是透過這種方式達到教育的目的,讓人懂得分享,也許高年級學生還不願意賣自己的玩具呢!!再者,透過低價獲得玩具,賣的錢最後去哪了?交了學費,支援貧困山區,幫助貧困學生?一切事情也許不是你起初看到的那麼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