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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佛山刀哥

    答:太奇怪,打卡的地方拍張照片,起什麼作用?但是,想拍張照片,還是很容易的。

    一、我不知道,你花多少錢請的這個“律師”。因為,去打卡的地方拍個照片,本身這個作用不大,根本證明不了什麼?他基於什麼目的,讓你到打卡的地方拍張照片呢?

    三、關鍵問題是,必須要有同事幫你來拍。因為,你自已要錄入鏡頭中,否則,拍個打卡機,到哪裡都能拍,怎麼能證明是你公司的打卡機,或者證明你在打卡機上打過卡呢?

    四、其實,工傷不需要到打卡機拍什麼鳥照片。

    工傷得了之後,第一,你必須迅速彙報給公司。讓公司派車送你到醫院,並且,一切費用都要公司承擔,我之前遇到過有工人受傷,公司讓他先墊付醫療費用,結果,公司老闆後來不理會了。所以,出了事,一定要讓公司負責。並且,要求公司去工傷管理中心申報工傷。出具《工傷認定書》

    第二,工傷治好後,去做“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工傷的傷殘等級,分一到十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鑑定後,會出具一份《勞動能力鑑定書》。

    第三,持《工傷認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書》,先與公司協商工傷賠償,包括: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營養費,傷殘賠償等。

    第四,公司不肯或者與公司協商,沒有達成一致,就去申請仲裁或法院起訴。

    當然,律師要求你打卡機照片,可能是想要證明,你與公司的勞動關係。可能你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工牌之類的,直接用於證明你與公司關係的證據。

    所以,勞動者在公司打工,一定要注意留取一些證據。

  • 2 # 孫榮興1

    提這個問題,說明你與用工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缺乏證據上的勞動關係,要認定工傷,首先要認定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律師現在既然已經教了你取證的方法了,自己應該千方百計去努力做到,總不能給了你吃飯的筷子,還要給你筷子的人餵你吃吧?

  • 3 # 泰山法律研究

    其實,還可以書面通知其傷者所在用人單位主動申報,自己履行報告發生工傷事故,要求其所在用人單位主動申請工傷認定,無須與不讓拍的同志糾纏了。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補籤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繳存公積金等。建議自行學習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法,勞社部(2005)12號檔案,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會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可以求助當地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會組織,依法符合條件的可求助申請法律援助機構進行法律援助。也可以求助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同志。若認為實在太難,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請求勞動權益保護(依據政府組織法規定)。一定要理性維護合法權益。切勿糾纏。足以維護問者的合法權益了。

  • 4 # 使用者59096498344

    現在都是打卡發放工資,還有一條造工資表發工資,卡是放在你自己身邊,何況到某種地方拍照呢?還有工資表,到會計那兒拍照就行那!會計不給拍照,到勞動監察部門一舉報呀!勞動監察部門幫助你調工資表呀!

  • 5 # 愛拼107648660

    很正常!這是要證據!不過撕破臉了估計肯定難以再去了!只能找人一塊幫你拍照!再不行就只能跟法院說明情況要其他證據!比如一塊幹活的工友等

  • 6 # 記錄點半左右

    去打卡地方拍照,這足夠證明這律師不專業性,為什麼要拍張照片??用處有多大?公司打卡地方一般設在公司內部,公司員工都會經過的地方,所以拍張照片只要是公司員工,很容易,但用這張照片做證據只要是個懂點法律的人都知道用處不到,法律認可的工傷。勞動局在做調查的時候,都會向公司提出需要出示員工打卡記錄,如果真的要法院判決,收集證據時,法院自會給你一張證明,需要公司提供這些證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幼兒園,經常有家長帶吃的到幼兒園,有糖,有玉米棒,總之什麼都有,這樣真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