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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汐煒醫生

    一,國家建立的嚴重精神障礙發病資訊管理系統,由主診醫師發現患者如符合“嚴重精神障礙”標準的,應當將患者的基本資訊及時告知相關工作科室。這裡規定,需要在對患者確診後10個工作日內上報。如不具備相關網路管理系統,相關單位需要書面上報。

    二,相關科室接到患者發病資訊後,應在5個工作日錄入資訊系統,以便於管理和隨訪。

    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出院後,醫院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出院資訊錄入資訊系統,同樣,如不具備網路管理系統,需書面上報。

    四,下設縣、區、以及肌層衛生機構需要逐層透過系統傳遞患者資訊,但是,作為家屬,有知情同意權,也就是說,如果家屬或監護人不同意資訊納入社群管理,需要簽署“不同意”的知情同意書,這樣資訊只是在系統內備案,而不會受到基層人員的隨訪管理,也不必擔心資訊外露。

    五,對於嚴重精神障礙的患者,國家每年給予相應扶持政策,比如免費發藥、體檢、住院等,在經濟上給予貧困家庭以補助政策。

    被精神病醫院診斷為抑鬱症或雙相情感障礙會被醫院上報給患者所在的社群嗎?

    根據該檔案,符合嚴重精神障礙的人群分為兩大類:

    一,符合疾病診斷:即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所致精神障礙、偏執型精神障礙和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二,如果患者出現衝動傷人行為或者存在傷人風險的,不論是否如何上述六種疾病,同樣要上報。

    所以,回答題主的問題,抑鬱症可以不上報,但雙相情感障礙,一旦確診,經家屬同意,需要上報並將資訊傳遞給所在基層社群管理人員,但基於醫務人員工作性質和準則,首先就是會保證患者的隱私不外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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