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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流浪的人995813253

    懷孕五個月了想離婚,原因是生活實在過不去了,不知道怎麼辦?

    你糾結的原因,一方面是生活實在過不下去了,想離婚;可自己又懷孕五個月了,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首先,弄明白你“生活實在過不下去”的原因是什麼?是對方有家庭暴力?還是對方有你無法忍受的地方?再或者你根本不喜歡對方,一看到對方或一想起對方,就心裡難受不舒服?還是你們生活拮据的少吃少穿,沒有保證?不管什麼原因,既然覺得確實一塊過不下去,離婚就離婚吧!與其受罪,還不如快刀暫亂麻,短痛總比長痛強。

    其次,離婚後孩子的問題。如果想離得徹底,孩子五個月了,狠狠心,做個小產吧,從時間上還來的急!七個月,孩子就成型了,再不要,等同於殺人,有點太不人道和太殘忍了!如果捨不得,那就做好獨立撫養孩子的思想準備。只是這麼做的話,你一輩子要和你討厭的那個男人,扯不開;你總不能不讓人家看孩子吧?孩子長大了想和親爸聯絡你擋不住吧?孩子結婚了,用不能不讓親爸參加吧?總之牽扯的事很多。再如果捨不得孩子,但也不願和那個男人再有揪扯,也可以忍辱負重把孩子生下來送人,最起碼自己良心上比做掉孩子好受點,以後還能給自己悔過的機會!

    你當前所面對的問題,註定是一個沒有完美結局的問題。不管怎麼選擇,都會留下遺憾,這就是一個人命運。希望你理解,也希望你能做出自己願意的選擇,祝你早日走出陰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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