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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gaods20039祈福

    如果確定離婚,拖著也不是辦法。雙方不能協議離婚,只有起訴離婚處理。10幾年的分居婚姻,都沒有搞清楚。真是浪費時間了。

  • 2 # 公民健康為重

    夫妻十幾年沒聯絡,想離婚又擔心要花很多錢…

    夫妻十幾年沒聯絡,你有沒有親自去了解丈夫在外地的情況?打個比方:重婚了。有小三了。或者生病了,富了花天酒地拋棄糟糠。窮困潦倒欠債沒臉見你。傷殘了,不想讓你擔心。諸如此類。或者你倆心結怨未解開,或者其中雙方有極大的誤會,你自己先找一找原因。

    萬事也要有個明白,你未有很好的做足第一步;溝通,放棄了調解的程式。。。。冷凍了十多年的婚姻,閒拋亂棄,到解凍期了,你不想再雪藏了,那塊藏品阻礙了庫房的位置白費時。過期的東西,你不想花時間去做美食了,不問肉有無益,把Ta扔掉算了,一了百了。你什麼都不再想,果斷地毫無保留地去做了事,但是你不要後悔。也別聽人家的旁言側語,自己立心定主意。

    你的家事應該自己來理順,不要毫無主見,問人怎麼辦?婚姻大事第三者不能參加,只能同情你,守活寡十多年,得不到丈夫的相愛。你先弄清楚原因,事態發展誰主責,過程有什麼誤會,自己有什麼做不夠,或全是他的錯,其中梗況清楚了。令你忍無可忍,他再有悔悞於事無補了。經調解無效,寫一份協議離婚,儘量找到他簽字同意離婚,可到婚姻註冊處,登記離婚。雙方調解協商無效,才是申訴離婚,可庭外判決,收費50元,註明雙方應付各半。你可以移步到登記處瞭解收費工本費,調解費。。。開庭第一次50元,上訴開庭收費自己問。判離婚必須分共有財產,房屋是男方的,女方要搬走,判決有可能孩子要與父母一方分開。女方將會面臨屋子歸屬問題,離婚後無房者住哪裡安排好沒有?帶著孩子流漓失所不如忍一時氣,免百日憂。如果女方現在租房住,丈夫沒家用供養孩子,重婚了,這個起訴是必要的,責任由過錯方負全責,包括開庭費。

    即然十多年過去了,他在外頭沒有重婚,養小三,側面看到他並無異常破壞婚姻,只是你他心中有怨,解鈴還須繫鈴人。你能為了家庭婚姻,作出勇敢的第一步,伸手擁抱他,勸慰,道歉,含笑,關愛,能做到夫妻關係會有好轉。不願意去做,心不甘願去禮下於他,討厭他,但是沒有仇恨他,這種家事可以放涼,各自各精彩活好自己,也無妨。

    就是不要容忍丈夫重婚變節,家暴傷害,虐待家人,賭博負債,遇到違法的他,可要儘快離婚以免出事傷害到家人。

  • 3 # 甜哥5945

    這個問題不復雜。也用不了多少錢,一二千就可以了。

    但是必須要去法律程式。這對你以後的生活沒有影響。

    看你這個情況要分清楚情況。

    一;是婚姻後十多年是了無音訊。無法聯絡。這種情況更簡單。去派出去報案為失蹤人口。經過派出所的立案調查。如果為失蹤人口的話。就會給你一個證明。拿這個證明去法院就可以了。

    二;是婚姻後十多年能聯絡上。但是是分居狀態。這種情況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結婚證去當地的民政局或者司法所請求協議離婚。一般情況會先調解一下。但是你這情況特殊。你堅持離婚也基本上可以達到目的。

    如果是男方能夠聯絡上。但是不露面。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像你這種情況法院會傾向你的離婚訴求。因為長時間的分居。在法院調查期間。男方不出席。經過法院的公示後。以缺席宣判。這也是有法律效應的。像你這個離婚訴求。事實清楚。法院一般二個月就有答案了。

    如果有小孩子或者財產方面的分割。這我們的婚姻法很完善。很明瞭的做了規定的。這個方面法院的會根據你的事實情況。應該多分割的。會判給你的。

    所以你這個事情不復雜。也不要多少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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