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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偉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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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威潤業房地產
可以確定的是開發商價格一定比私人貴
開發商租賃優勢:產權清晰,公對公租賃發票合同相對私人合規。適用於國企,銀行,大公司租賃。
劣勢就是價格較私人相對高,合同條款死板,細節談判餘地相對不大。
補充一下:租賃細節是最重要的,開發商的租賃細節最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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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森地產嗅李維
首先來說一下開發商底商和個人業主底商的特點和差別。
開發商的底商一般是開發商在建設完,透過消防驗收以後,自己組建執行管理團隊或者聘請知名商業地產運營公司運營,不散賣,作為自持專案透過租金獲得收益。
個人業主底商是開發商建設完成後,在相關部門備案分隔銷售,直接賣給個人投資者的底商,一般上都是從50到500平米的底商,面積不會太大,這樣利於銷售。這樣就造成了產權分散。
由於開發商底商有專業的運營團隊,所有在引進業態的時候,首先會低價引入主力業態,或者自帶流量的知名品牌,比如大型超市或者海底撈,肯德基這些餐飲店,執行的不是一個價格標準,為的是整個底商總體利益最大化,對於有些損害整體底商的業態,可能就會拒絕,即使租金很高,比如房產中介一類,整體底商裡邊一般也不會引入同類業態,比如三個火鍋店一塊過來的情況基本上不會發生,這樣就可以保護租戶的收益
而個人業主追求的是個人利益最大化,都是價高者得,所以現實生活中,個人業主佔多數的樓盤底商裡邊,通常會看到好幾家利潤比較高的業態,比如一條街道上有四家的便利店等等,物業雖然也管理運營,但是也只能是管理一下設定的廣告牌等,無法統籌管理,所以經常看到這樣的商業底商經常換租戶,都是因為不良競爭導致的。
另外就是開發商底商穩定性比較好,一般上不會違約,都是注重聲譽的,而個人業主在高租金誘導下可能會違約,從而影響經營,對於長期經營不利,因此簽訂合同最好由專業人士和律師執筆,以便在發生糾紛時候獲得主動權。
但是也並不能說,個人業主底商針對開發商物業沒有一點優勢。開發商房源的議價空間很小,除非你是知名品牌,並且保證金會高達3個月到半年甚至是一年,而個人業主房源則有較大的議價空間,押金一般上是兩個月左右,在考慮租金的時候,開發商一般是帶發票的,個人業主一般是透過第三方來開具發票,稅點一般在12個點左右。
但是租底商最重要的還是位置,如果位置夠好,開發商和個人業主房源不應該是你選址考慮的主要因素,能選城市地標商業街就不要選社群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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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地產投資策略社
商業的前提是盈利!
①首先要明確的是,你租商業用房的目的,租賃商業用房用於商業經營,盈利是第一要素,所以你得考量的是這個商業房周邊的人流、商業氛圍、租金水平、商業業態等涉及你經營能力的事情,而不是首先去考慮這個商業用房的產權在誰手裡;
②這個底商商業用房產權不管在開發商手裡還個人手裡,如果都有出租的前提,租金水平合適,都是可以考慮去經營,都要簽署租房協議,甲乙關係是對等的;
③租開發商上底商有個優勢有可能你不需要付轉讓費這個費用專案,直接和開發商簽署租賃關係。個人商業的話,如果這個商業在之前有過租賃行為產生,有可能前任租客要求會有轉讓費一項費用的支出,但這都不是絕對的情況,依據這個商業用房的市場競爭情況,去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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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開發商的代表沒有賣掉,專案比較早不是很晚,開發商只能先出租,但是這樣會遇到一個月都會就是未來開發商會賣,有一個搬離的風險,個人的話應該這個業主不是自營主要投資為主的,這樣保證合同期內比較穩定,未來續簽也比開發商靠譜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