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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徵地拆遷作者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不管您是棚戶區改造,舊城改造還是一般拆遷,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是先補償後搬遷的。

    但是在實踐中,考慮到專案進展和建設成本等問題,若是進行產權置換補償的,徵收方會和被拆遷人簽訂合同給安置費,約定一個具體時間內將房屋建設好,組織大家進行回遷。

    那麼這種情況下,將產權置換合同簽好就能很大情況下避免風險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1)房屋:產權置換房屋地點應當寫明確,具體到哪棟哪單元哪一層哪一戶,產權置換的房屋面積具體多大應當明確,有無公攤要明確

    (2)安置費:如何給付要明確,如:年付、月付、季付。若在規定時間不付如何處理,是給付雙倍還是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安置費如何增加等內容要明確。

    (3)搬遷的期限:搬遷時間是幾年,過了幾年沒回遷怎麼處理。

    有很多被拆遷戶擔心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還房,那麼這種情況下,首先,您就可以選擇貨幣補償的方式,直接拿錢走人,不等他的安置房。

    很重要的是,被拆遷人是有權利選擇怎麼樣的補償方式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若徵收方限制您選擇的權利,這是不合法的。

    其次,被徵收人可以在合同中做好約定,若在規定時間無法完成還房,該進行如何處理。

    做好這些工作,能在拆遷過程中,把自己處於更有利的地位,產生糾紛了,也更好解決。

  • 2 # 旅居潛城

    被列為棚戶區改造範圍的拆遷戶,政府先要泒人入戶隨訪,在徵得大多數住戶同意下;雙方簽訂補償拆遷協議。以我們潛山市為例:簽訂協議後,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交房、選房,補償款在交房後的二十個工作日付清。近幾年,我們這邊都是這樣執行的,效果良好!

  • 3 # 摩文律師事務所包音泰

    你好,摩文律師為你解答

    已經納入棚改範圍內的情況就是已經確定拆遷,房屋在其範圍內就已經確定拆遷,國家規定補償方式有兩種房屋補償和產權置換,不論哪種都是要先簽訂補償協議已經確定安置好後進行拆遷,先簽字後拆房,更多徵拆問題可以關注和私信

    徵拆糾紛智在摩文,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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