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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且行且珍惜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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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橋東外甥
我和她是在2017年認識的,她是來我們店裡寒假兼職的,說來也是神奇,我見到她第一眼的時候,就感覺好像在哪見過,於是特別熱情的拿凳子給她做。
但是當時沒有注意到那個凳子有點髒,以至於她後來老說我是故意的,想讓她出醜,冤枉啊。
可能我和她真的有緣,她剛來的第一天店長就讓我帶著她去小區做宣傳。她的性格十分的活潑可愛,猶如一隻美麗的小精靈,給我帶來了無盡的歡樂。
而我滿世界找廁所的事蹟也讓她對我“難以忘懷。”只因為那天早上喝了太多的水,去的那個小區又陌生,找不到廁所,把我給憋的臉都綠了……
有人說一見鍾情鐘的都是臉,嗯有道理但不是絕對。我和她相處了一天我就愛上了這個渾身散發著青春活力的獅子座姑娘。
不過調皮的她卻是說“醜拒”,意思就是說嫌我長得醜不加。
當然後來自然是加上了,並且開啟了一段愛情的故事。
雖然我們兩人也時常因為小的矛盾而發生爭吵,但都是超完了很快就和好了。
直到那一天,我們又一次吵架,她提出了分手。原來是她高中的物件回來找她了……她的這個物件高中沒有畢業就去當兵了,現在是當完三年兵回來了。
我試圖阻止,可最終還是失敗了,她走了,和她的初戀男友和好了。
當時我不知道是怎麼度過那段痛苦時光,真的是愛得越深,傷的也就越深……我一個大男生哭的稀里嘩啦的,都有男兒有淚不輕彈,那是隻因未到傷心處。
不過她和好沒多久,後來就分了手,兩人畢竟三年沒見,都成熟了,愛情已經不是那時的感覺了。
她分手後回來我們又重新聯絡了,沒有說誰先找的誰,十分默契的兩人重新走又走到了一起。
她是我最愛的人啊,我怎麼忍心拒絕她,只要她還愛我,只要她肯定回來,無論多遠的路我去接她
不會,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本人31歲,再婚人士,離婚已經六年了,和我前任認識是別人介紹的,談了有兩年結婚。
在談戀愛的期間,我的朋友她認識,她的閨蜜我也認識。兩個人在一起之後,家裡的飯我媽做,衣服我媽給洗,她說什麼是什麼。由於我父親去世的早,我還有一個弟弟都住在一起。兩層樓,我樓下,我弟弟樓上。感覺家裡窮,對不住她什麼都忍讓著她。
家裡我上班,我媽上班,我弟也上班,就她每天在家裡玩,或和閨蜜一起出去旅遊。就這樣還是避免不了被綠- -!
在定親以後,有一天她媽給我打電話說她和她媽吵架了,離家出走了讓我找。她閨密我也問了,常去的地方也找了,根本找不到人。就這麼過了有一個星期,她回來了,問她去哪裡了她說散心去了,那時根本沒想別的,只想回來了就好。
結婚以後,有了女兒,有一天我上班下班早,回家發現家裡沒人,去她家(兩家不遠十幾里路)也沒找她,但是女兒在她家,她媽幫看著的。在我回家的路上發現她竟然和一個男的坐在車裡,回到家我問她怎麼回事,她直接說離婚,拿出離婚協議讓我簽字,說她出軌了。由於當時被氣昏頭直接簽了。只到離婚以後才知道她在離婚離婚協議上寫的全部財產歸她,女兒歸我,20w現金包括女兒出生以後帶的金佛手鐲全部拿走,一個月只給我女兒100塊錢的撫養費!
後來,她閨密偷偷告訴我,打掉的孩子不是我的是別人的,還說在我們定親以後,她出去的哪幾天就是和哪個男的一起的。婚已經離了說這些也無用了,從此以後就是陌路人,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再後來她拖熟人和我說想和我複合,不可能。說人說跪你家門口和你道歉還不行麼?對不起,別說跪我家門口就是死我家門口也和我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