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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欲矩

    第三人稱,比較符合“書”的定位

    第一人稱,更像是“直播”,代入感好些

    我感覺,如果主角不搞笑的話,還是用第三人稱較好。

    小說的讀者群體裡面,也流傳著“不看第一人稱”的說法

    第一人稱的最強作品,我感覺是《火星救援》

  • 2 # 波登湖

    不會。首先我看不出有什麼弊,難道怕染上官司?如果是這樣那就學著香港電影,在篇首來一句“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完全是巧合”。對於網路小說,讀者一般抱有一種獵奇心態去閱讀,用第一人稱去寫,無形中滿足了讀者這種心態

  • 3 # 木子沛

    各有利弊,還是要看你對第一人稱的寫作手法是否嫻熟。

    大部分的小說都是以第三人稱來寫的,優點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能夠比較自由靈活地反映客觀內容。有比較廣闊的活動範圍,作者可以在這當中選擇最典型的事例來展開情節,而沒有第一人稱寫法所受的限制。

    而第一人稱雖然用的人不多,但是成功的作品會令人印象非常深刻,比如丹尼爾 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魯迅的《狂人日記》等,另外海明威,高爾基等也善於第一人稱創作。

    第一人稱也有許多有點,比如容易拉近與讀者距離,使讀者進入‘我’這個角色;便於抒發情感,進行詳細心理描寫;使小說更具真實性,故事性(曲折性或波折性),更生動形象,使讀者能更具體地體會作者心情;透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等等。

  • 4 # 秦始皇丶皇上

    第一人稱一般適用於中短篇小說。因為按照第一人稱來敘事,劇情必然屬於抽絲剝繭的展現型別,對作者要求略高,因為不能出現任何主角視角外的其他人視角描述,否則很容易齣戲。

    而第三人稱則更適合長篇描述和劇情安排。因為相比於第一人稱的敘事限制,第三人稱完全可以以“上帝視角”來描述同一時間或者不同時間的每個人的行動,所以劇情安排更容易發揮,對作者的筆力要求也更低一些。

    兩種人稱敘事方式各有優劣。

    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對心裡描述更貼切,代入感更強,但視角限制,只能以主角身份獲取有限線索,所有的事情發展都是呈現於主角視角所能得知的資訊,所以這個用於短篇推理懸疑類似乎更有代入感,因為主角得知的資訊,所“看到”的一切,既可能是迷霧,也可能是真相。第一人稱的缺點就是視角限制,任何超越主角視角限制的線索和敘述都是會讓讀者齣戲。

    打個比方,比如你好好的以“我”來代稱主角,突然間就畫面一轉,來描述其他人(非主角)角色的行動或者心裡描述,或者筆鋒一轉,描述主角不在場的場景內的事情敘述,都會讓讀者齣戲,使其瞬間變為“毫無可讀性”的故事。

    第三人稱

    第三人稱視角主要分為“上帝視角”和“追尾視角”,這二種敘述方式在必要時候可以隨意切換,並不會出現第一人稱的“齣戲”現象。

    ↘上帝視角

    全域性觀,可以同時描述同一時間各個人物的行動及產生的後果。對於讀者來說,這種視角在閱讀時是最愉快的,因為這種情況下,讀者就會把自己代入“上帝”這一視角,前知因,後見果,線索清晰,結局明確,實乃爽文之必備。

    ↘追尾視角

    “第三人稱”版的“第一人稱”,通常是指從頭到尾都圍繞主角一人而展開的敘述手法。但相比於第一人稱,追尾視角並不受主角自身視角限制,可以在描述主角所得知的線索的同時描述其他和主角沒有直接關係的線索。現今的長篇單主角網路小說都是追尾視角。追尾視角也是最容易控制的敘述手法,必要時候可以和上帝視角輪流切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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