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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暴君T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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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師獨角獸
治安管理法中的毆打主要規定在第43條中。因為涉嫌該條而被拘留,也是派出所行政拘留案件中最常見型別。毆打則是一個很容易達到的條件。
在我經手的案件中毆打可以說是一個很容易達到的條件,舉個例子打人一耳光就可以稱之為毆打,所以隨便動手打人就很容易被行政拘留。其實仔細看法條這一條之所以被廣泛適用,是因為這條規定為毆打或者傷害他人身體,傷害他人身體就更容易達到了,推搡別人都可以理解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而說到情節較輕,其實與情節較重相對的。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毆打他人情節較重包括毆打老人,毆打未成年人,結夥毆打他人以及妨礙警察執行職務等其他情形。情節較輕,拘留的時間較短,情節較重的話就會拘留比較長的時間。
在具體的實際操作中,公安是否拘留判斷標準是毆打他人是否使他人達到輕微傷以上,一般達到輕微傷都會被行政拘留,沒有達到輕微傷的多半會罰款結案。一些鄰居或者親朋好友之間的互相毆打,一般也不會進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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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法律觀察者
毆打他人的法律後果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ー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毆打他人情節較輕標準1.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糾紛引起,雙方均有過錯的;
2.在校學生之間相互毆打,傷害後果較輕的;
3.行為人的毆打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4.傷害後果較輕的;
5.其他情節較輕的情形。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三十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三)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四)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樣的情形屬於毆打?什麼樣的情形屬於情節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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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是指行為人以傷害他人身體為主觀故意,利踢肢體或工具直接施加於受害人身體且即時發生作用力的行為。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如果是持械,要看用沒用,用了就不算毆打,算故意傷害。如果說以上不好理解,那直白點說就是,輪拳頭,扇耳光,手指頭戳(眼珠子),用腿腳踢踹,甚至用腦袋頂,都算毆打他人。至於輕重,完全是依照傷情來判斷,構成輕微傷的,屬於一般情節,不構成輕微傷的(沒傷),屬於情節較輕,毆打老人小孩孕婦一次毆打多人或者多次毆打一人的算情節較重。這裡面還是依舊被害人自願要求,並且由公安機關法醫出具的傷情鑑定上註明的構成輕微傷,要是構成輕傷。兄弟你攤上大事兒了,輕傷就不是治安管理處罰法了,是刑法,立刑事案件,抓起來刑事拘留,法院判刑事處罰,判刑的。至於輕傷以上,重傷死亡的,我想我也不用多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