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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合肥)肥東一男童不幸罹難,出事時他被單獨鎖在車內睡覺……   悲劇發生於肥東縣牌坊鄉草廟中學附近,事發當晚,轄區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他的兒子被悶在轎車裡,好像已經發生了意外。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救援,遺憾的是,經醫護人員檢查男童已無生命體徵。   事發地點附近居民說,當天下午4時左右,出事的轎車就停在了這裡,直到下午6時左右駕駛員才發現了異常,開啟車門後男童已經昏迷。天氣資料顯示,當天合肥多雲,最高溫度36℃。   據瞭解,遭遇不測的男童年約6歲,駕車將他帶往此處的是男童父親的一位朋友。兩人抵達目的地後,男童在車上睡著了,於是被安排在車內繼續睡覺,或是為了避免男童醒後亂跑走失,轎車的車門也被鎖上。   直到傍晚6時左右,駕車之人發現異常後立即聯絡了男童父親,後者報警求助,但為時已晚。記者從轄區警方瞭解到,經過民警細緻的現場勘查和走訪大量群眾,目前此事已經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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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公司法江湖

    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故發生,需要做到:

    結合這個案例來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既然如此即使交給朋友,也請務必交個一個比較有責任心的人。

    根據因為可以知曉,孩子是被孩子父親的女性朋友駕車帶到事發地點,因為當時下車時孩子在睡覺,所以就沒有將孩子抱下來,而是留在了車內。不知道這個女性朋友當時是怎麼考慮的,難道基本常識都沒有嗎?

    其次,孩子既然已經身亡,那麼雖然警方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但是我認為並不能免除男童父親女性朋友的民事責任。

    因為孩子是委託給了朋友,那麼男童父親的朋友有義務盡到看護的責任,但是很顯然其雖然沒有刑事責任,但是民事角度來說,其應當知曉將孩子留在車內,高溫暴曬下的危險性極大,而因為自己的疏忽導致意外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對孩子的死亡向男童父親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夏天高溫暴曬下的汽車別說孩子,成年人剛做進去都很不舒服,所以夏日各位父母一定不要單獨將孩子留在車內!極其危險!而且即使將孩子交給朋友,請務必確認自己的朋友是一個責任心極強的人,否則悲劇一旦發生,就難以挽回!

  • 2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安徽合肥東部一6歲男童,36°C高溫,被父親的朋友鎖在轎車內睡覺,下午4點多至6點多,整整兩個小時,發覺後經搶救不幸死亡。警方結論:與刑事案件無關。

    家長該如何避免此類悲劇發生,就此次不幸事件發表幾點看法:

    第一、家長要慎重交友,不要把家庭中重大的事情交給一個缺心眼兒的人。今年夏天,中國廣大地區每個正常的成年人都會感覺到有些異常,要比往年炎熱。有用車經驗的司機更應該知道車內溫度多高。轎車在室外36°C高溫的暴曬下,人能在反鎖的車內停留多久,有正常知覺的人可以試一下。甭試,想一下,你就會知道男孩那位父親的朋友有多大意!

    第二、家長要學習掌握最起碼的科學常識,懂得有關車載兒童的安全知識。據專業人士介紹:當外界氣溫在35℃時,車內平均溫度在55℃左右;當外界氣溫在39℃時,車內測出的最高溫度達62℃。這一數值比桑拿浴室的溫度還要高,如果時間夠長,生雞蛋可以烘熟。兒童置於這樣的環境裡,幾分鐘就可以造成大腦和腎臟的損傷。另外,車內有害氣體的揮發也不容忽視。

    第三、作為家長,不能馬虎大意,尤其是在小孩的看護上要特別仔細小心。事情再多,事情再大,沒有管好自己的孩子重要。家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既然讓孩子來到這個世上,就要對孩子負責任,要避免類似的悲劇發生。

  • 3 # 123木子小李

    首先,不能輕易把孩子交給別人照看,自己做父母都閒麻煩,況且別人!孩子在車內死亡這個悲劇不是一次二次了,為什麼會這樣呢?是因為我們重視不夠,還是有車就忘乎所以了?還有一點就是,華人民牛逼的讓車企基本都加天窗了,但為什麼緊要關頭不知道開啟?難道那玩意只是用來曬太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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