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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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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史經緯
人類耐熱的能力,比一般所想象的要強得多。南方各華人民能忍受住的溫度,比我們住在溫帶的人認為無法再忍受的溫度要高得多。澳洲中部夏天的溫度在背陰的地方常常高到46℃,最高甚至到過55℃。輪船從紅海駛人波斯灣的時候,船艙裡雖然不斷地通著風,裡面的溫度仍然高到50℃以上。
地面上,在自然界裡見到的最高溫度,沒有超過57℃的。北美洲加利福尼亞一個名叫“死谷”的地方,曾經測定有過這樣高的溫度。
剛才所說的溫度都是在背陰處測量出來的。順便解釋一下 ,氣象學家為什麼喜歡在背陰處而不喜歡在Sunny裡測量溫度。原來只有放在背陰處的溫度計測出來的才是空氣的溫度。如果把溫度計放在Sunny下,太陽就會把它曬得比周圍空氣熱得多,因而溫度計_上所指的度數就不再是周圍空氣的溫度了。
已經有人用實驗方法測出了人體能夠忍受的最高溫度。原來在乾燥的空氣裡,把人體周圍的溫度極慢極慢地增高,人不但能忍受住沸水的溫度(100℃),有時候還能忍受住更高的溫度(一直高到160°C )。
那麼人為什麼會有這樣高的耐熱能力呢?原來人體實際上是不接受這樣的溫度的,它還保持著接近正常體溫的溫度。它用大量出汗的方法來抵抗高溫。汗水蒸發的時候,能從緊貼面板那一-層空氣裡吸取大量的熱,使這層空氣的溫度大大減低。不過要人體能夠忍受高溫,唯一需要的條件是: 人體不能直接接觸熱源,而且空氣必須乾燥。
直接告訴你答案吧,是127℃!
為什麼會這麼說?這裡有個典故,歷史上有人用自己的身體親身做過實驗。這在瑞士人雷託·施奈德寫的《瘋狂實驗史》一書中有生動講述。
不過這次蒸桑拿不同於一般的蒸桑拿,為此,福代斯專門花錢請人建造了一間建築,它由3個小室組成,其中一個最熱的有穹頂,被雙倍加熱:侍者在外面把熱水澆在牆壁上。產生的熱氣透過地面的熱氣管道傳導進來。
透過這一裝置,福代斯希望知道人體能夠承受什麼樣的溫度。他們先從保守一點的45℃開始,而後很快升到100℃,最後達到127℃!
布萊格登和福代斯首先是8分鐘的穿衣服發汗,穿著便服,戴著手套,穿著襪子。而後赤裸著手持一隻平底鍋,上面放著一塊牛排。
幾十分鐘之後,肉不僅變熟了,甚至已經蒸乾了。這沒有什麼奇怪的,因為這個特殊桑拿房裡的溫度是127℃,比開水的溫度還熱。看起來很奇怪,這個高溫對布萊格登和福代斯的身體並沒有造成什麼傷害。
布萊格登和福代斯都是醫生,他們並不是蠻幹,而是有自己的一套理論。布萊格登認為.活的生物體是一個“與生命體直接相關的自然的系統”,它可以消除熱量。
布萊格登畢竟只是18世紀的人,那時的科學還不足夠發達,人們頭腦中還有一些不科學的奇奇怪怪的想法。今天的科學解釋是,能夠破壞熱量的生物體是不存在的。活著的人之所以能堅持在一百多攝氏度的環境裡,而不是像一塊死肉一樣很快被蒸熟,是因為活的人體可以透過汗液、唾液等液體的蒸發加之以血液流動來實現降溫。
《西遊記》中豬八戒動不動就被妖怪捉去放在蒸屜裡蒸,卻總能大難不死,看來也是有一點科學依據的,別說豬八戒這樣的神仙,就是布萊格登和福代斯這樣的普通人,在127℃的蒸室裡也能生存,看來要活活蒸死一個人沒那麼簡單。
不過,在雷託·施奈德寫的書裡,並沒有明確交代,布萊格登和福代斯在127℃的蒸室裡堅持了多久。這麼點遺憾。 不過,這樣的實驗最好別再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