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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兒吸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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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川2017
程式錯誤必然全導致實體結果錯誤,程式的不正義必然導致實體的不正義。看看那些違法亂紀,枉法裁判的案例,那一個沒有程式錯誤在前的?都是投機鑽營,利用程式漏洞,套用不正確的程式,才導致出實體錯誤的結果。
所以程式正義是非常重要,是與實體正義等同的重要,是實體正義的保障。雖然,實體正義的結果有誤差,但保證實體正義的方向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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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269272946
程式在於規範,無正義之說。規範程式是保證實體利益的基礎!程式違法,實體受損必會造成爭端,所謂的"正義″就無休止地漫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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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只有正直才能勇往直前
程式正義可以約束每個人每個環節守德守法。而只考慮實體正義只會產生個體或區域性守德守法,不能約束每一個環節。只有做到程式正義,才能做到絕大多數實體正義。
好的規則可以使壞人變好,使好人更好。壞的規則可以使好人變壞,使壞人更壞。如果是大面積不講誠信,為了利益或推卸責任故意撒謊耍賴,就說明我們的日常規則出了問題。每個人都是天生自帶私心和公心的,在利益面前,靠自覺很多時候是不起作用的。只有把每個人都假設成壞人制定出來的規則,才能使絕大多數人做好人不做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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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百w一用
程式的重要性其實是不言而喻的,無論是競賽、博弈,沒有程式和規則,那必然回到叢林法則,就是叢林法則,其本身也包含了一個強食弱肉的程式。
回頭看中國的法律,這些年,中國的法律發生了質的進步,體現了人類社會的共同價值觀,但中國的法制建設說實話是忽視程式法建設的,是重實體輕程式的,這個問題必須儘快予以糾正!首先思想要與時俱進,不要老停留在原來的地方,法律的許多方面是沒有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區別的,也是沒有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衝突的,許多普世價值觀與我黨倡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一致的。
沒有程式的正義,取得的實體正義是要加引號或問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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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王萬東法律服務
為什麼程式正義比實體正義更重要?
程式的重要性,就好比蓋房子。程式就是打地基,雖然房子蓋好以後,地基會被掩埋,光鮮的只是地基以上的部分。但是地基不穩,在漂亮的房子也許哪時會出現轟然倒塌化為廢墟。同樣一個案件也是,沒有程式的正義,哪有實體的公平?一個公正公平的案件,必須是法定程式和實體法律的完美結合,只有這樣的案件,才會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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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珍珠212085781
只審程式?不審實體?就不是全面審理?程式錯了?就沒有正確的,公平,正義的結果?就違反了法律全面審理的原則?就是錯案?終身責任制,是一定能夠糾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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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蔡蔡俠
程式正義蘊含很多法定事物,因此法定事物只能由法定且誰都無權動搖。這恰恰遏制了權力濫用,一但權力突破法定裁判就涉及了枉法裁判。而實體法相對而言比程式法簡單很多即單一事實明瞭於裁判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關鍵是證據可靠即無需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和鑑定等事宜就能查明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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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桃花客棧2019
司法活動的目的是使法律得到落實,實現實體正義。程式正義之所以比實體正義重要,是因為在司法活動中,司法人員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辦理案件,平衡案件各方的利益,保護案件參與人所享有的權利,讓案件處理的過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才能確保案件結果的公正。
如果沒有程式正義,司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僅依靠自己的認識和判斷就作出處理決定,就很難保證實體正義。首先,難以突破司法人員的認識存在侷限性。其次,難以保證司法人員破案方法的科學性。再次,難以保證司法人員辦案的客觀公正性。
因此,只有程式正義、司法公開才能確保實體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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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長沙鄧潔文
程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保障,沒有程式的正義就檢測不出實體正義的真偽。也只有程式正義了,我們才能預測實體結果不至於偏差太遠。實體結果是個體的結果,程式卻是統一的,執行程式的人千差萬別,實體的正義也是千差萬別的,只有保證程式的正義,那怕任何人來執行程式都不至於偏離真正的正義太遠。為什麼罪大惡極的人需要辯護律師,為什麼明明知道該人犯罪該死我們還要堅持未經法院審判不能定罪。總之程式正義是一種社會價值取向,實體正義是個案價值體現。若沒有程式正義我們即便今天這個個案實現了實體正義也無法保障下一個個案依然能實現真正的實體正義。如果我們只追求實體正義而忽略程式正義,那就是古時候的人治,青天大老爺治理方式,程式正義是法治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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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是指“性質,規定,制度”必須符合社會向正確的方向發展的要求。所以國家政策和制定規則都必須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通過規定的程式實現。 而這裡講程式,大多理解在司法領域。個人理解:《民訴法》《行訴法》規定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誠信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審判原則,質辨原則”,“行政主體與被侵權事實上不平等事實規定。行政訴訟中的行政行為是否符合規定程式?都構成判斷審判是否可能是“枉法裁判”的基本審查要件。違反了這些要件的訴訟實體部分肯定存在非正義的行為。這也應該是判決結果的立足點。行政訴訟案件更是如此。每一件行政目標一般應有配套的行政行為程式規定。這也是判斷行政行為是否存在問題的出發點。司法上的程式正義則特指:對案件的審理一定必須符合《民訴法》《行訴法》的審理要求。審理過程符合程式規定則程式是正義的。不符合程式規定的審理一定是反有關司法規定,哪裡還談實體正義? 所以:冤假錯案枉法裁判一定是不良法官“以權代法”的結果。腐敗是司法腐敗的土壤,司法腐敗促進了社會腐敗的加劇。司法腐敗對社會腐敗承擔推卸不了的責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