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許嶽炳
-
2 # 專用暱稱
電動車高速度人不控速,就是人的問題,給你一個25公里讓你速度拉到底,你也快不了,這也是很多騎電動車的人自己造成的,自作自受吧(包括我)!
-
3 # 傷心的午後
落難了,超標電動車,辦牌考駕照才能上路,沒有3c認證的車輛不給辦牌,騎上這樣的車上路人身安全沒有保證。唉!還是騎自行算啦。
-
4 # 天屍在人間2號
開玩笑,那麼多共享單車看有召回的嗎?花錢造的時候“放火”的不說,造完了“放火”的說不行。現在又想讓我花錢招回來?憑什麼!
-
5 # 戰地黃花紛外香
不達標電動車比現在國標車要好,人性化,沒有腳蹬子更安全,速度快,可以趕時間,續航里程遠,不要總充電,叫人放心的用。
-
6 # 回村看小芳
不管用什麼交通工具出行,都要依法合法參與交通!這不是用什麼交通工具的原因,這是人的原因!電動車在以前長期處於無監管狀態,而今年四月十五日,國家頒佈法令依法嚴加管束電動車,這體現了法律對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公平公正!
-
7 # 無法超越的足跡
開玩笑吧!在國內什麼時候發生過有因為產品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招回的事情發生過呢!所以說對於這種想法就不用去做夢了,畢竟國內的法律和國外的有區別的,在一些發達國家對於一些不合格或者超標有問題的東西會被強行招回,但是卻唯獨不會招回中國市場上的產品,這就可以看出生產銷售方和消費者之間的地位關係輕重。
再說了在國內市場最初的時候並沒有很明確的規定電動車的標準以及強制範圍,只是有過幾次執行不到位的條款而已,在後面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中並沒有明確的去做限制,所以在電動車規格上面過去並沒有說是違法行為,所以這些電動車都是屬於合法生產和銷售的,所以說汽車市場汽車質量問題都沒有招回這個說法,就更不要說電動車這種正規銷售需要招回的做法了。
首先國家沒有明文規定這些超標電動車需要廠家強制回收,再者這裡面牽扯到了資本利益問題,強制要求招回產品那經濟上面的損失肯定是資本方,對於這種情況怎麼可以隨便讓資本方吃虧,這些可是一群人的財神爺啊,而且如果要求招回,那會對這些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而這些損失企業肯定不願意承擔,如果強制要求企業為決策者買單會讓資本市場不滿,肯定會引起一些問題。
所以對於這種不合標準的產品,其實標準都是生產出來後才規定的,而並不是規定後才生產,所以企業有自己的理由,而在制定標準的一方在這上面不佔理,如果是規定出來後企業還無視標準繼續生產,那肯定是企業的錯,對於禁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其實這個跟企業沒有關係,畢竟最初並沒有強制要求企業不許生產,所以要求企業招回產品本身就說不通。
對於這種已經生產銷售出去的電動車都是規定日期之前的時候,所以並不違法,對於超標電動車怎麼處理問題,企業肯定不會去買單的,畢竟先前並不違法,而這種情況最後還是消費者為制定者的行為買單,畢竟資本市場不好得罪,普通大眾就不一樣了,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對於消費者其實是真正的弱勢群體,經常都是為別人的錯誤買單。
而現在的情況的確是這樣的,在國內市場真正能做到為消費者著想的企業根本沒有,基本上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第一,而決策者基本上都是跟資本方走得比較近,至於消費者只是他們之間博弈的背鍋者而已,不管誰對誰錯,最終結果都是消費者買單。
回覆列表
首先要弄清上層建築實施新國標的真正目的,一味希望舊國標車回收。我看要達到一定的呼聲,才能引起政府部門的重視。他們也知道實施新國標要損失多少財富。下層民眾有多少人反對還是支援。總之一句話,騎車人是要受損失錢財的。只能提建議決定權在他們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