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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新京報報道。 19歲的李小兵(化名)花光父母20年的積蓄,幾乎只用了一週時間。 10月19日,李小兵的表哥齊業(化名)來到銀行,想把李小兵銀行卡上的近26萬轉到李小兵父親的銀行卡上。轉賬時,齊業發現,李小兵的賬戶中,只剩3分錢。在家人的一再逼問下,李小兵承認26萬都打賞給了直播平臺上的女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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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類似的問題太多了。幾歲孩子偷父母手機把家裡血汗錢都充遊戲了,遊戲公司該不該退錢?

    這個家庭更可笑,這麼大一筆鉅款,居然讓一個弱智殘疾人掌握!看來弱智的不光這一個人。他全家人腦子都不夠用才是根本。

  • 2 # 奔跑吧菜雞

    怎麼個低智力程度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事情的本質,"主播"這個職業是合乎社會道德與國家法律的正經工作,與這個行業比較類似的比如以前街道賣藝的雜耍隊,亦或者心理醫生、藝術家這類的“正當職業”。他們很少生產創造附有經濟價值的商品,更多的是精神和情緒方面的調劑。主播也是透過自己的才藝獲得觀眾認可,從平臺簽約或者觀眾打賞獲取利益。只是個別主播不斷觸犯道德和法律底線加上這個新興行業的高回報導致很多人對主播這個職業非常厭惡,但不可否認的是也有很多正能量和才華橫溢的主播每天給我們帶來了歡聲笑語。畢竟有句俗語“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我們不能夠因為個別的案例就否定這個行業。

    迴歸問題本身:

    ①主播誘騙:無論受害者是否智力問題,主播透過哄騙、威逼利誘等方式騙取受害者錢財。這個毋庸置疑不但要退還受害者損失也是觸犯了國家法律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觀眾有行為能力:如果這名觀眾是能夠與大街上任何人正常交流,有完全自己行為能力,做錯事後裝瘋賣傻的弱智。我覺得咎由自取(能夠把自己全部身家拿來打賞別人的人智力是挺低的),如果做錯事後再把自己標榜成一個低智力就可以逃脫犯錯的後果,那麼19歲的他再活20年也不會成長了。社會也會因此動亂,沒人再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滿地的後悔藥!

    總結來說,作為一名觀眾我認為只有第一和第三種情況應該全部退還打賞。如果設身處地作為一名主播為了自己的社會形象我會在第二種情況下部分退還然後用其他的費用做一些公益方面的事情。

  • 3 # 聯盛科技安環部侍瑞

    從法律角度看,李小兵屬於無行為能力的人,在監護人沒有追認的情況下,應當退回。但從這件事情上看,是不能退回全款的。因為你接受了女主播的服務,比如:觀看、聊天等。理應付出報酬。我們只能說,作為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義務,部分損失也在情理之中。

  • 4 # 揚州談律師

    民事法律行為,受法律的保護。非民事法律行為,不受法律的保護。

    行為人打賞給主播的行為,屬於贈與行為。打賞的這種贈與行為是否有效,取決於該行為是否屬於民事法律行為?贈與行為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贈與行為是否能撤銷?

    題主所述的打賞低智男,其智力的低下,是否達到了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是否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這需要由其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組織向法院申請來予以認定。

    若法院認定打賞低智男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則打賞低智男可根據民法總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撤銷打賞這種贈與行為。

    民法總則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合同法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

  • 5 # qqdd78004

    我覺得全退了吧,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錢畢竟是他爹媽一輩子的勞動成果,不容易,我們應該換位思考,農民一輩子掙這點錢真的很不容易

  • 6 # 網路寫手小莫

    要知道抑鬱本來就會導致智力下滑,而且這件事情值得探討的地方有很多,我特意寫了一篇文章去探討這些疑點,感興趣的可以點我的頭像進入看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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