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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阿嘛

    機器人的工作原理

    從最基本的層面來看,人體包括五個主要組成部分:

    身體結構

    肌肉系統,用來移動身體結構

    感官系統,用來接收有關身體和周圍環境的資訊

    能量源,用來給肌肉和感官提供能量

    大腦系統,用來處理感官資訊和指揮肌肉運動

    機器人的組成部分與人類極為類似。一個典型的機器人有一套可移動的身體結構、一部類似於馬達的裝置、一套感測系統、一個電源和一個用來控制所有這些要素的計算機“大腦”。從本質上講,機器人是由人類製造的“動物”,它們是模仿人類和動物行為的機器。機器人是“能自動工作的機器”,它們有的功能比較簡單,有的就非常複雜,但必須具備以下三個特徵:

    身體 是一種物理狀態,具有一定的形態,機器人的外形究竟是什麼樣子,這取決於人們想讓它做什麼樣的工作,其功能設定決定了機器人的大小、形狀、材質和特徵等等。

    大腦 就是控制機器人的程式或指令組,當機器人接收到感測器的資訊後,能夠遵循人們編寫的程式指令,自動執行並完成一系列的動作。控制程式主要取決於下面幾種因素:使用感測器的型別和數量,感測器的安裝位置,可能的外部激勵以及需要達到的活動效果。

    動作 就是機器人的活動,有時即使它根本不動,這也是它的一種動作表現,任何機器人在程式的指令下要執行某項工作,必定是靠動作來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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