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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桃子包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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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蔓西yy
我認同。因為初戀一般都是在很年輕的時候,我們的身心發展還不完善,對待感情還不成熟,所以很容易分手。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年齡太小,沒有具備應有的擔當和責任感。就覺得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就夠了。那時候的愛情是在宿舍樓下的等候,是在林蔭道上的牽手,是共喝一杯奶茶的甜蜜。唯獨沒有想過兩人的以後,不是不想,是壓根想不到,總覺得愛情就是我和你,我們一輩子就是這樣的,天真,無知,但快樂著。
2.畢業分水嶺,到畢業的時候由於家庭地理位置的不同,考慮父母的希望,自身的發展,因此選擇的不同城市這都是壓倒初戀的一根根決定性稻草。我們怕了,開始實習,開始考慮以後,但是象牙塔中久待的我們還不適應社會的殘酷,連自己的溫飽都是問題,別說還要顧慮情感,兩個跌跌撞撞的年輕人因為一些在當時來看不得不分手的原因結束了。
3.房子,車子,錢。當然也有堅持到快談婚論嫁的初戀,但是由於兩人都是初出茅廬,養活自己已是艱辛,再加上家庭條件一般的話根本完不成當今社會對於婚姻所要求的一些置辦。最終分崩離析,敗給現實。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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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鳳胎奶爸的2020
初戀是美好的,回味的,難能可貴的,也是最難走到最後的,因為我們都是懵懂的年輕人,那種簡單的愛情只是單純的喜歡。進入社會,你會發現很多很多的事情和經歷與預期不一樣了,我們開始變得物質。現實。開始為生活打拼。為了吃喝犯愁。我們過得是。不光是隻有愛情的日子了。漸漸的。激情淡了。矛盾多了。能走到結婚的確實難能可貴,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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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林溪語
認同。
初戀時,年齡都小。沒有生活壓力,也不用考慮未來。只是簡單的,我喜歡你!
初戀時,閱歷少。分析和判斷能力太差,喜歡一個人時,不知道分析他是否適合自己。
初戀時,不懂珍惜。年少時的愛情,既天真又脆弱。遇到一點問題,雙方都不願低頭。在等待中慢慢形同陌路,最終相忘於江湖。
初戀時,不自信。總想做的最完美,卻自卑的總感覺配不上對方。不敢坦露心跡,不敢做真實的自己。導致缺乏溝通,誤會重重,最終含恨分手。
無論愛情,還是婚姻,永遠保持樂觀、自信,彼此信任,相互理解,一定可以相攜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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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吉心飛揚
認同。
這個觀點想必大多數人都認同。
有一句話是這麼總結的:初戀太美,往往開著豔麗的花,卻結不出婚姻的果,結婚就是柴米油鹽的凡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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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黑夜裡的小精靈
認同,初戀確實一般走不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只有少數人能做到。
首先,初戀是最單純的的一種感情,十分的純碎,它往往不會參有任何的目的,不需考慮除了喜歡之外的環境因素;而談婚論嫁就不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了,而是兩個家庭之間的融合,若兩個家庭之間處不來,也很難在一起。
其次,人的思想會隨著見識、年齡的增長逐漸變得成熟 ,考慮的事情會逐漸多了起來。例如自己的發展是否與感情衝突?兩人的步調是否一致,是否一直共同進步?
最後,初戀時很多人往往是不懂得什麼是愛的,不懂得怎麼去經營一段感情的。隨著兩人相處的時間越長,雙方的優缺點都會完完整整的裸露出來,而在一個人心中對方的缺點是否能被優點所覆蓋,或者說能否愛他的缺點,這是必然要經歷的問題。
總而言之,最初的並不代表就是最合適的,最合適陪伴你度過餘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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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寵辱不驚87573090
這個不能一慨而論,我的初戀堅守了八年之久相當於抗戰八年,雙方的家長均不認同,當時她十七我二十,我們歷經四十三年仍恩愛如初,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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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雨夢7172
初戀一般走不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其實這也不奇怪,初戀成不了的原因很多,主要還是外因的作用大。兩個人可以說有共同的語言,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有時真能“心有靈犀一點通”。難過的是家庭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等原因過於懸殊。女孩又不敢與父母鬧僵,“私奔”的膽量更沒有,這就成了一道難以逾越鴻溝。相思相戀是一方面,現實的實際也要面對,最後也只能戀戀不捨的分手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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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杯吃貨
我個人親身經歷來講,我是認同的,初念都是比較青澀,還沒明白什麼是愛,只知道是喜歡,那個時候不需要考慮物質條件,經濟條件,那是美好的,只需要他對我好,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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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田野裡的姬金魚草
還是很認同的,因為是初戀,我們不懂愛情。所以初戀懵懵懂懂的,不懂得珍惜,錯過了就是錯過了,時間不會倒流。那時的愛,最真,最純,可是再也找不回來了。所以初戀也是最美好的,更是最難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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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初戀一般都走不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但不認為這是初戀造成的禍。走進婚姻殿堂最重要是在對的時候遇到對的人。
一場戀愛走上談婚論嫁最起碼滿足幾個條件:
1、雙方都在適婚年齡;
3、雙方經濟水平、家庭背景、父母意願等都不構成阻礙。
中國規定適婚年齡男的要達到22週歲,女的20週歲。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結婚,才具備適合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有能力承擔結婚帶來的家庭和社會責任。因此,達到適婚年齡才能談婚論嫁。很多初戀都發生在校園時期,此時的他們不具備作為社會人的身心條件,也沒有相當的經濟條件。基於種種外部原因或雙方不成熟的原因,很多初戀就止步於校園時期,這種初戀不可能走到談婚論嫁地步。
結婚在法律層面上說,是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關係,要承擔婚姻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在情感層面上,兩人決定結婚是為了與對方長久地一起生活,共同組建自己的家庭。
作出結婚的決定更多是雙方的意願,並不是取決於認識多久或戀愛多久。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戀愛多年終於分手的,也有認識不久就決定共諧連理的例子。
初戀一般都談得比較久,雙方都比較熟悉,一方面,容易越談越疲勞,缺乏結婚的衝動,另一方面,因為長久的戀愛雙方已經在人生走在了不同的路上,甚至走到不同的方向,無法再相處,更難說要一起生活。
就像電影《原諒他77次》裡,拍拖十多年的eva和adam卻因為一件小事分手。因為這十多年eva已經獨當一面,adam還是原來那個未長大的男孩。戀愛走到最後,只有愛是不夠的。
初戀的萌芽大多來自年幼時蠢蠢欲動的情感,沒有夾雜太多的經濟或家庭因素。可說到談婚論嫁就不僅是兩個人的事,還是兩個家庭的事。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而現實生活中,初戀未能走到最後,往往就是家庭、經濟等條件的影響。
並不是說初戀就一定不能結婚,因為初戀要攻下的難關太多了,如果你是初戀結婚,請務必加倍好好珍惜,因為來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