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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吧,個人覺得倆個人在一起如果沒有彩禮這一說,結婚以後大部分都可以過好生活,彩禮毀了多少對戀愛的人,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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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落葉輕飛

    作為四川人,彩禮一說在過去是沒有的,特別是城市裡,農村一般是上門提親買點東西,結婚時女方陪嫁點家常用品和床上用品,隨著改革開放,也開放出彩禮來了,先從農村再到城市,而且結婚男方必須要買房、買車、買鑽戒、給彩禮,並且金額是與年上漲,把結婚當天了驗財了,理由是養一個女兒不容易,現在都是獨生子女,難道養男孩就容易?當今已不是舊社會,女兒嫁人後,基本一生都難見到父母及家人,你說給彩禮給女方可以說是應該的,是感恩女方父母養育了女兒給別人做了媳婦,一生都不能在跟前盡孝。而今天結婚後一般都是和女方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居多,而很多生男孩家庭的父母都成留守中年,留守老年十分孤獨,他們把一生的所有都用在兒子結婚的房子婚禮上了,最後剩下的只有他們彼此,因為中國幾千年傳統婆媳關係就是永遠的話題,相處起來不是那麼容易,再加上現在的獨生子女都嬌氣任性,就更難相處了。至少在中國80%的家庭是這樣。所以社會上流傳這樣句話,生兒子是建行,生女兒是招行。所以彩禮是一個社會亂象,應該取締。

  • 2 # 逗逼懂球帝

    小孩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這裡是一個權衡利弊的問題,女性沒結婚前擁有跟男性一樣能獨立工作,生產,然後獲得勞動報酬,而當她們選擇婚姻後,在工作方面會受到影響,勞動報酬會損失甚至完全沒有,而婚姻沒法有東西補償到這個之前,女性是不會考慮去損害她們實質利益的婚姻

  • 3 # 三十三天天上天

    先問問女方的媽,當初她的孃家收男方多少彩禮?納彩之禮,本是古時候未婚女婿為感謝女方家庭對未婚妻的養育之恩,按自己能力,帶給女方家長的禮物和財物,當然不會使自家傾家蕩產舉債去作奉獻,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彩禮一詞變了質,變成了貪得無厭的斂財,互相攀比,部分愚昧的家長,把女兒變成奇貨可居,導致有些待嫁女都被洗腦,你是圖這個人還是人民幣都混淆了,這種婚姻毫無意義,總之,男人能娶得起老婆,有能力養家才好考慮結婚,女人認為結婚物件是自己心宜的,能保護自己的,就把終身託附好了,彩禮一事,憑一己之財力,量力為之,以表誠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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