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8月28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12
回覆列表
  • 1 # 娛樂影視剪接

    按照影片顯示判斷,按情感以及同情心角度來看是沒有違法而且屬於正當防衛導致對方死亡。按法律上考慮他應該屬於違法行為,因在死者逃離寶馬車後方電動男如果已沒人危機害,他再追砍死者,在法律層面上估計正當防衛在這一段是不成立的,影片當中顯示了危機已解除後繼續進行攻擊。

    如果這段時間所砍的刀數屬於致命傷害的話屬於故意殺人,如屬於非致命刀的話在法律來說屬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這個條刑法分幾小條,至於用那一條進行起訴由公安部門、法庭會根據證據合法、合規進行判斷。

    (個人分析,個人看法)

  • 2 # 馬丁木易

    個人認為,應判定為正當防衛(既無罪)。根據事件的起因、發展以及當時的境況(既主客觀的諸多因素)。還有參照兩人的檔案與平時的為人情況,均應判無罪。同時判無罪也對當前掃黑除惡有積極影響。讓善良的民眾敢於面對黑惡,也使黑惡之徒平時不敢過於張狂。同時,也希望政府加大打黑除惡力度,使社會治安更上一層樓,讓善良的民眾更有安全感,更安心地工作與生活。

  • 3 # 荊門藏樂堂

    從影片中看,紋身男的朋友有勸架,而且沒有圍攻白衣男,後紋身男拿出刀後砍白衣男是事實,(這裡要說明一下,紋身並不是存心要致白衣男以死地,從其他影片可以看出紋身男有經常鍛鍊身體,體格不弱,在砍的過程中,幾刀都是在虛晃,也包括砍腿,白衣男也提腿躲開,而且白衣男雖然有傷,也沒有斷經傷骨,說明紋身男下手不重,那他的目的就是立威,將來好吹噓!)後紋身男掉刀,白衣男搶先拿起,紋身男搶刀,被白衣男砍傷,到這,我認為白衣男都沒有錯!後來白衣男追砍存在錯誤!不管紋身男幹什麼去,拿刀拿槍都是假設,何況紋身男的朋友也沒有上前圍毆白衣男,不存在擒賊擒王之說!

  • 4 # 茂小麥

    有專家說他防衛過當 即便防衛過當也可以減或免至無罪 ;有專家說屬於無限防衛 應無罪 。結果雖一致但概念完全不同!

    有罪的依據是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

    而正當防衛觸發條件就是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危急情況,已然危及生命,勢必生死相搏,已然生死相搏 ,何談故意傷害、故意殺人之說?

    嫌疑人雖有追砍 卻並沒有在對方再次倒地無法逃脫時繼續施加殺手 更可以認為是符合情理的判斷過程 。

    所以,支援正當防衛,無罪!

    更支援在面對不法侵害的時候人們能有勇氣且毫無後顧之憂地對抗那些施暴者! 弘揚正氣! 也就是 “犯我中華者 雖遠必誅!”

  • 5 # 歐律師

    謝謝邀請。本人簡明扼要的回答一下。本人只實事求是分析法律,不參雜任何感情色彩。本人認為白衣男子從最開始的防守到後來的還擊,其間經歷過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寶馬男開始追砍白衣男,結合白衣男傷害部位分析,寶馬男存在傷害甚至殺人的故意,主觀惡性較大。後,刀具掉落,而白衣男撿起掉落的刀具並予以還擊,目的是阻止傷害的繼續發生及後果的擴大,符合正當防衛條件。後來,寶馬男被白衣男還擊,喪失反抗能力並進行逃竄,又存在著寶馬男對白衣男人身安全威脅是否解除問題。從兩人連串動作來分析,寶馬男被白衣男反擊後,至少暫時性失去繼續傷害可能,此時,白衣男不應該繼續追砍寶馬男,否則,構成防衛過當。事實上,寶馬男確實在衝突中死亡。所以,白衣男在正當防衛中又存在過當情形,與寶馬男死亡形成不可分割的因果關係,故,白衣男是要付刑事責任的。不過,防衛過當仍然是正當防衛,只是超越其合理限度,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不大,法律上可以予以減輕、從輕甚至免除處理。從社會價值觀宏觀導向等方面出發,本人建議,對白衣男不宜重罰。

  • 6 # 奈何花寂寞

    另外某些磚家所認為的防護過當這根本就是玩笑!如果事發在所謂磚家身上,那些所謂磚家就屁滾尿流了!還能在這誇誇其談??正所謂事不臨身隨便瞎寫也無所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最喜歡的小演員是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