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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行蜂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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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若安藍
我覺得要從幾個方面來衡量:
1、孩子年齡。如果離婚時孩子尚幼,嬰童時期母親的陪伴是必不可少的,是父親無法替代的,這個時候離婚對孩子的撫養權一般不存在爭議。如果孩子年齡大了,可以接受父母離婚的事實並自主選擇一方跟隨生活,這樣撫養權也不存在爭議。
2、經濟能力。為人父母者,總希望儘量為孩子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如果一方經濟環境尚可,或者另一方同意付贍養費,這樣在孩子的撫養權上也不存在爭議。
3、母子感情。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親子關係天生就很緊密。如果女方確實割捨不下孩子,不願意缺席孩子的成長,離婚時要孩子天經地義。如果女方有更長遠更現實的打算,而男方願意承擔撫養義務並儘可能為孩子提供好的生活環境,不要孩子也無可厚非。
不過,孩子不是物品,他有獨立的思想、感情、人格和未來,如果身為父母,不能盡到撫養陪伴教育並使他成才的義務,那無論是牽掛還是虛幻的寄託,都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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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佳伊然
作為一個真心疼愛孩子母親,如果你認為自己很優秀,孩子又正年幼沒有選擇能力,那就一定要盡力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哪怕生活相對有些拮据也不怕……因為母愛給予孩子的心靈撫慰親情幸福感和對孩子的早期教育的持續性.穩定性之保障都是其他任何人無可替代的!所以一定不能讓孩子從此缺失母愛,不能一時賭氣而把他甩給不負責任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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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在曹營2019
這個問題好沉重啊!希望大家不要在生活中真的遇到這樣的問題哦!
但是談談無妨吧!我認識一個女同學, 對她第一印象就很差。 她公然說起他的一個男同學好有錢。 看樣子羨慕的不得了。 那時候那個男同學的老婆得了抑鬱症,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得了這個病,非常關心。 這個女生平時有說有笑, 根本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他們的兒子長得很好看, 我真心希望她好起來, 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
但是就像電視劇裡的情節一樣,這女同學趁虛而入,鳩佔鵲巢。 我是親眼目睹了這一過程, 只是多年後才知道結局。 聽說雙方都離了婚,男生拋妻棄子, 女的根本沒打算要孩子。 至始至終她也不喜歡孩子,只愛自己。沒過幾年,在她有機會找了一個外國男友的時候馬上和我這男同學分道揚鑣,完全不顧前情。
我一直認為在中國, 這樣不要孩子的女人是少見的,作為母親,大家都會愛孩子, 寧可自己受委屈。
我有個鄰居,和老公離婚後,自己撫養孩子。 前夫完全不給贍養費。 但是作為媽媽,她無怨無悔。雖然她比他前夫唸書少,沒那麼聰明,不能輔導孩子學習。 但是她堅持,做小生意賺錢養家,從沒有動搖。 在她身上,沒有虛幻的寄託,只有日常。她不需要牽掛, 因為女兒天天都在她身邊,她活的踏實。 女兒逐漸長大,慢慢懂事, 成績也很好。經過了一番折騰之後,母女倆的生活漸趨穩定,日子一天天好起來。
女人的幸福離不開對孩子的守護。等我們老了,我們會懂。那些狠心離開孩子的母親們,希望你們早日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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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len150402603
我不認同牽掛比虛幻的寄託更有意義,還是實實在在的把孩子帶在身邊陪著她成長才好,離了婚不能和孩子在一起,光天天想,天天牽掛有什麼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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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4634945744181
女人離婚時別爭孩子,這一定是哪個不負責任的男士說的。
俗話說,女人離婚時第一時間就是不辭辛苦的努力將孩子撫養成人,健康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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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女人頭婚尚且看走了眼,離婚時最好別要孩子了,這影響你再婚,單身不帶孩子能夠更好的選擇新生活,孩子真懂事長大了會理解你的,也會對你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