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惠州惠陽區被判定賠償小偷14萬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即使機動車無責,也得賠償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請對這次小偷獲得賠償的評論,以及對法官的評價,你有什麼想說的?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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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家大少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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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能小馬兒
第一,我又不知道這是小偷,我打他,而且打傷他,因為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入室搶劫。
第二,我即便知道他是小偷,我在阻止他的過程中,他抵抗而且對我造成致命傷害,我在自衛。
第三,是我打傷的麼?我沒有啊,是他以不合法的行為進去我家不小心滑倒的,磕磕碰碰很正常嘛!
第四,賠償,可以啊,你說多少?反正我被你偷的東西的價值是陪給你的十倍,我很樂意給你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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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三少81684336
第一如果要陪錢給小偷那說明小偷是正大光明的職業?第二如果看見小偷都讓人不能自保那這個是什麼社會?第三允許正常防衛抓小偷,不要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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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68966889
小偷入室偷竊,你不打傷小偷,小偷也許會要了你的命,打鬥過程難免受傷。小偷不反抗就不用打,反抗是必須得打,雙方很有可能被受傷,小偷盜竊,必須受懲罰,法律偏護小偷行為,只會對社會造成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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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68966889
小偷入室偷竊,你不打傷小偷,小偷也許會要了你的命,打鬥過程難免受傷。小偷不反抗就不用打,反抗是必須得打,雙方很有可能被受傷,小偷盜竊,必須受懲罰,法律偏護小偷行為,只會對社會造成亂源。
這種判決是正常的,因為正當防衛也是要有限度的,不然就會造成權利濫用,後果更嚴重。
對方僅僅是偷東西,最多造成財產損失,你就剝奪了對方的生命,明顯是超過限度的,這種情況不僅僅會被要求賠錢,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對方偷盜被發現後使用暴力或者攜帶刀具威脅的話,那就轉換成了搶劫,對於搶劫重罪,法律規定了無限正當防衛,如果造成對方死亡,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