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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會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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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漫步人生59466652
社會是由無數個家庭組成的,家庭的和諧關係著社會的和諧穩定。每個人都希望有個美好幸福的家庭,但是由於性格、環境、經濟等的變化,夫妻感情也會發生改變,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需要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於離婚案件不同於其他案件,法院也是很慎重的,有一句古話叫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這和婚姻法處理離婚案件的精神是一致的,法院也是先從消除矛盾、挽救婚姻的角度出發,多做雙方思想工作,儘量促使破鏡重圓,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法院經調解無效,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才判決離婚。因此,調解是離婚訴訟案件的必經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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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是婚姻情感
是的,離婚案件在訴訟過程當中調解是法院的一個必經程式,因為訴訟離婚是在夫妻雙方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情況下,啟動的法律程式,調解分調解和好和調解離婚,如果無法調解和好或調解離婚,法院會正常開庭,並依法做出准許或不準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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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蝶離婚律師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其實離婚還有第3種途徑,那就是「調解離婚」!
大家都知道離婚的正確方式有2種,一個是訴訟離婚,一個是協議離婚,但我為什麼要給大家介紹第三種離婚方式呢?
因為有些當事人可能自己不能進行協議離婚,但又不想把矛盾激化上升到法院,這時「調解離婚」就派上用場了!它不僅能弱化夫妻雙方的矛盾,還可以大大縮短離婚的時間!
那一般調解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呢?有3種情況:
1)在起訴前,單方可以委託專業的調解機構或是專業的婚姻律師跟對方去進行談判/調解。如果雙方能夠談判/調解成功,便可以達成離婚協議,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可;
2)如果雙方私下不能調解成功,或者委託了專業機構也沒辦法談判/調解成功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到法院去立案。在立案之前,還會有一個訴前調解程式,即在法官和調解員的主持下,組織雙方來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法院便會給雙方出具一份調解書,這與判決的效力是一樣的。
3)在訴訟過程中,法院依然可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工作。
調解一旦成立,它便與離婚判決就有著相同的效力。因此,在進行離婚訴訟以前,選擇調解是一個不錯的選項,因為它相對訴訟程式更簡單,且能夠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矛盾點。
但我要建議大家的是,如果想要調解離婚,建議最好還是尋求一名專業的婚姻律師幫助。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律師介入調解後,一般會先找出夫妻雙方的分歧點/爭議點,找出造成雙方分歧的原因,以及減少雙方差距的方案。
具體來說就是,當律師篩出雙方爭議焦點後,會找到雙方的共同點及解決爭議的途徑,適度公開己方的和解想法,示明相關的法律規定,並與另一方共同探討調解思路和方案。在調解的步驟過程中不留痕跡,最終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在調解時,律師還會營造調解氛圍,在合適的調解時機下進行調解,同時律師更能敏銳地注意到雙方當事人的性格特點及情緒,能夠運用各種方法和技巧,使雙方當事人儘量保持冷靜和理性,這樣,有利的調解才更容易達成!
最重要的是,對於深陷離婚泥沼中的當事人而言,很多夫妻壓根連面都不願再見,更別提心平氣和的溝通調解事宜,因此,想要不那麼難看的解除婚姻關係,又不想起訴的朋友們,建議在訴訟前儘量委託律師介入調解,看能否以最快速的方式達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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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是在夫妻雙方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情況下,啟動的法律程式,一般分為是立案,開庭,判決幾步,有的法院會要求先進行訴前調解程式,開庭時法官也會為雙方調解,調解分調解和好和調解離婚,如果無法調解和好或調解離婚,法院會正常開庭,並依法做出准許或不準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