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指尖流sha
-
2 # 在春天路等春天
原因有三。
一。手遊市場發展迅猛,且發展空間巨大,是最具活力的網際網路產業之一。網際網路巨頭紛紛注資角逐手遊市場,有足夠多的熱錢來為手遊產品做推廣,說白了,看好這一塊且有能力蓄水養魚的都是資本市場大佬,請大牌明星代言,不差錢。
二。手遊產品的核心使用者和目標人群是18-45歲的網民,大牌明星的背書可以迅速贏得使用者的關注和好感,比如成龍渣渣輝陳小春古天樂......我不會玩,但我都記住了貪玩藍月。用大牌明星代言能夠更快的切入市場,這是手遊產品營銷策略的需要。
三。也正因為手遊目標人群和明星影視作品目標人群的重疊,接下手遊產品的代言不僅有豐厚的代言費,又等於給明星個人品牌做了一波密集的推廣,曝光率如此頻繁,想忘也忘不了啊。兩全其美的事,對於所有明星經紀公司和經紀人都是一塊肥肉,何樂而不為?
手遊作為網際網路時代的新興事物,對於社會和人生有利有弊,玩遊戲還是不要耽誤工作和學習才好。
-
3 # 大彬數字彩
明星代言遊戲是肯定賺錢的,誰讓人家是大明星呢!他們代言頁遊可能還有股份呢!頁遊代言不需要擔責任,食品,護膚品,電器出問題就要負責,頁遊能出啥問題?只要換服裝,畫上妝,擺幾個動作。就能輕鬆賺錢!分分鐘到賬一次,一個明星收入一般都有百萬千萬,但對運營商來說小意思啦!
-
4 # Anna的小可愛喲
覺得明星最好不要代言遊戲!因為明星既是公眾人物又是其粉絲的引路人。比如說很多粉絲是先喜歡明星這人,然後再喜歡明星的歌、電視、電影等等。這種情況的粉絲,你說能不跟風嗎?這樣的話對於自控能力差或沉迷網路的人會造成嚴重後果,特別是青少年,屬於叛逆期,有些人會達到玩物喪志的地步,甚至帶著情緒化學習或跟別人溝通,成年人士也會如此。有嚴重的個別人士是把自己帶到網路裡的虛擬角色,然後像吸毒一樣喪失理智,做出搶劫、鬥毆,甚至是殺人的犯罪行為!我個人覺得國家法律也應該對遊戲這行業做出整段和相應的法律來制止,傳播正能量!不要等事情發生後來個焦點訪談或焦點新聞來報道,然後再請磚家來評論,這些都是事後諸葛的做法,也是對社會不負責任的做法!
《貪玩藍月》用的是方言營銷的手法,每個代言的明星要用自己母語講一句話,於是普通話講出來就成渣渣輝,在網上就成為一個搞笑廣告,但是現在張家輝已經沒有代言《貪玩藍月》這個遊戲了。
明星代言遊戲是肯定賺錢的,誰讓人家是大明星呢!他們代言頁遊可能還有股份呢!頁遊代言不需要擔責任,食品,護膚品,電器出問題就要負責,頁遊能出啥問題?只要換服裝,畫上妝,擺幾個動作。就能輕鬆賺錢!分分鐘到賬一次,一個明星收入一般都有百萬千萬,但對運營商來說小意思啦!
-
5 # 精夢遊戲
遊戲商讓明星來代言自己的遊戲產品。從而達到更好的盈利效果,而明星也可以從中獲利。從而引來更多的玩家來消費在此遊戲中。
回覆列表
其實這個問題,我之前回答過了,明星代言遊戲(包括手遊)只會拉低名聲,不會增長名氣的。
還有,開啟抖音,裡面最起碼隨機出現5款手遊,傳奇,奇蹟,征途,魂鬥羅等等好多。
代言遊戲的明星名氣小嗎?都不小,代言遊戲也只會給他們帶來經濟收入,當然罵聲也帶來了好多。
遊戲廠商又不是腦袋被門夾了,或者進水了;找明星代言的好處就是這些明星的粉絲有可能玩,有可能充值,而且是鉅額充值。否則遊戲廠商掙什麼錢呢?
真正的好遊戲,不是靠明星代言火起來的。早期的傳奇,奇蹟,魔獸,這些遊戲有明星代言嗎?
好遊戲靠的是可玩性。
說真話,現在有明星代言的遊戲,大家都知道就是為了圈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