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清風普法
-
2 # 港城透視鏡
物業公司是服務企業,沒有權利停業主的用電。
如果業主有違規行為可以勸阻,實在不行可以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停供電是電力公司跟業主之間的事。
-
3 # w苦行僧
小區保安有權斷住戶的電嗎?如何維權?
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提供各種服務的。服務的內容是物業、設施裝置及公共場所的維修、維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及次序。
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供水、供水、供氣、供暖、有線電視等單位負責管線的管理維護並向終端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如果交由物業管理公司代收費用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允許收取管理費。由此可見,物業管理公司是無權切斷業主的用電。
如果在供電設施裝置還未移交給供電部門管理的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也是代為管理、代為收費,接收條件滿足後應及時交由供電部門管理。如果在代為收費的過程中出現電損,電損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並在小區內公示。但不能提高電費的價格。
總之,物業管理公司在業主按時交納電費的情況下是不能隨時切斷業主的供電,供電設施裝置應儘快移交給供電部門,由供電部門最終向業主收費。物業公司唯一能切斷業主供電電源的情況是但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火災,物業公司應及時切斷非消防電源。
-
4 # 講道理的小老頭
小區有秩序維護員,根本就沒有保安,稱保安是錯誤的稱呼,容易誤導業主,可使業主認為物業有保衛安全責任,物業是協助業主做公共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工作以防為主,以協助為主,如遇特殊情況為了誠少災害損失,拉閘斷電是必須的。秩序維護員還有維護小區秩序的責任,對人員,車輛進出,違規要進行制止,停電,停水也是一種臨時制止措施,各地情況不一,一般這種做法從法律上講是不合法的,但如果業主與物業的服務合同中有約定,有業主授權,為維護小區全體業主利益,制止違規行為,授權於物業在發生上述情況時,停水停電時,就可視為合法的。
如上所述,小區保安應該說以物業公司名義對部分未按時繳納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斷水斷電措施。
對於業主欠繳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採用斷水斷電等方式催繳物業費,引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更大的矛盾,那麼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利切斷業主的水電呢?
首先,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關係是基於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相互間是平等的合同關係,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而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
當然物業公司可以接受委託代收水、電、煤、有線電視等費用,但物業公司並非這些基礎設施的提供者,供水供電供煤氣等合同是業主和供水公司、電力供應公司、煤氣供應公司等之間獨立成立的供水、供電、供氣合同,合同的當事人並不包括物業公司。
只要業主即水電煤的使用者按期繳納了水電等使用費,即使沒有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也無權斷水斷電等。
其次,即使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了:“當業主不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採取斷水斷電”等條款也是無效的,這種約定屬於涉他合同條款。實際上,物業公司無權處分作為他人(供水供電供氣)的權利,無權處分他人權利又事後不經過他人追認的屬於無效處分。
以供電為例:即使電力公司授權物業公司在業主不交物業費的情況下可以採取斷電措施,但因為電力公司和業主之間的是供電合同等,只有當業主欠繳電費的時候才可以採取斷電措施,如果約定業主不繳納物業費就要斷電,在電力公司和業主之間明顯加重了業主的義務,屬於不公平條款,也不產生法律效力。
最後,對於部分無正當理由而拒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公司還有很多合法途徑。在催繳物業費無效後,物業公司可以依法採用法律手段要求業主繳納,比如居委會居間調解、持有效證據起訴欠費的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