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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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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隔壁家姑娘
年輕人有責任的話這法律還是界限不清了。
關於讓座問題
有時候真的不是不想讓,而是讓不動。比如工作很多後下班時,渾身沒力氣,思緒放空,就想坐著。再比如,大姨媽的前三天,真的站不動…再比如穿了一天高跟鞋就是想坐的。
大部分老人不會要求讓座,也有小部分,在實在讓不動的時虎視眈眈的看著你,就差沒來拉你。有些接送孩子的老人,有時候你給讓了,立馬給孫子孫女坐下…一臉黑線,小學生的精力真心不需要讓座啊。還有部分中老年人拉著一堆廣場舞的裝備等讓座………
大部分時間都讓座或者從頭到尾有座也不會座的。這方面昆明的廣大年輕人還是真的不錯的,但為了廣大年輕人保留不想讓座讓不了座的偶爾時刻,希望社會提倡錯峰出行,公交、電視、網路上大力提倡錯峰出行,現在出去遊玩、聚會、買菜的大爹大媽叔叔阿姨,現在幾乎和上班族一個時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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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重情深
這是打別人自己累死的,再要求受害人賠償,還有天理沒有?
第一,讓座不讓座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在公共場所,年輕人見到老年人應當主動讓座,這是出於禮貌和良好傳統。但是不讓座也沒有什麼過錯,並沒有哪個規定認為年輕人見了老年人就必須讓座。
故此,讓座不讓座完全是一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其他人無可指責。正所謂讓座是情份,不讓座是本分。
第二,倚老賣老是不對的有些老年人,認為自己年齡大了,別人就該讓著自己,就該照顧自己,因此在公共場所顯得非常霸氣。
明明自己身體好好的,非要年輕人給自己讓座,就好像年輕人該他多少錢似的。他們認為年輕人不讓座就是不對,年輕人不讓座就是大逆不道。
第三,打別人自己倒地死亡,這是咎由自取因為別人不讓座而毆打別人,這樣老年人也是太霸道了,更是太無賴了!年紀這麼大了,脾氣還這麼暴,還毆打別人,如是年輕的時候那還得了嗎?
再說了打別人自己倒地死亡,這明顯是累死的,與別人無關。
受害人不讓他賠償傷害損失就算了,還要求受害人賠償,天下哪有這個理呀?於情於理於法都是說不過去的。
總之,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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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志願者揚哥
我的看法是年輕人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其實“不讓座爭執事件”在中國可以說屢見不鮮,有的吵的面紅耳赤、有的帶上“祖宗十八代”.........。像樓主說的這種情況,其實在湖南發生過,年輕人不願意給老人讓座引發了爭執,老人還打了年輕人幾個耳光,爭執過後,這名打人耳光的70歲老人突然猝死在公交車內。 這也讓“給老年人讓座”成為了當時熱議的話題。
年輕人有沒有責任,首先我們要從幾個重點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起因是年輕人不願意讓座,我們且不去探究為什麼年輕人不讓座的原因,我們要關注的地方是“年輕人有責任給老人讓座嗎?”答案是沒有。我們雖然弘揚尊老愛幼,但是這並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畢竟年輕人也有犯累的時候,而且我們強調和提倡的是給需要的老人或人員讓座。所以年輕人在這件事上沒有責任。
第二,老人打年輕人耳光,行為嚴重過激,甚至是失態,這種以老賣老和不顧他人顏面的行為,不僅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老人都是有責任的。非自衛的攻擊是違法的,故意違反社會治安也是違法的,打人更是違背了中華傳統美德。所以應該賠償責任的是這位老人。
第三,老人是在打人之後暈倒的,我們且不說老人碰瓷或者博眼球的嫌疑,單純來分析這件事,全程,年輕人並沒有在言語上攻擊刺激老人,或者是過分自衛的行為。所以年輕人是無需負法律責任的。
最後,呼籲大家相互理解、換位思考,人都有年輕為生活奔波的時候,也有年老體力不支的時候,多一些理解,少一些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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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勁爆音樂匯
年輕人無須負賠償責任!
首先第一點,公交車讓座是一種美德,但是不是義務!所以讓與不讓,坐著的那個人有選擇的權利!而站著的那個人不可以強制要求!
近幾年來,頻頻傳出很多老人在公交車上強制要求年輕人讓座,這種惡劣現象屢屢出現!曾經我們眼中的弱勢群體老人,成了道德制高點的狙擊手!
我們提倡給老人讓座,但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年輕人不代表就是一定身強體壯,也有可能身體不舒服或者本身身體虛弱,更有可能加班工作太辛苦沒有辦法提供讓座。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有些人沒有這種美德,那你也無權指責。因為大家都是花同樣的價錢享受同樣的服務,本來就是先來後到的事情,後來者居上就不道德了!
老人傷人後倒地死亡是自身因素!老人傷人之後自己倒地身亡,首先我們不說死亡原因,其實無論從那個方面來講,都與年輕人沒有半毛錢關係!
無論是因為生氣年輕人不給讓座,氣急攻心也好,還是自身身體抱恙死亡也罷,這都與年輕人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這種事情都有連帶關係的話,那麼一個小偷去人家家裡偷東西,不幸在人家家的陽臺掉落死亡,那這個人要負全部責任嗎?根本就不符合邏輯!
國家並沒有任何明文法律規定公交車只允許老人坐,也沒有規定年輕人必須給老年人讓座,所以年輕人根本就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何需負責任?
當然,雖然這類新聞滿天飛,但是作為當下年輕人,我還是提倡給老人讓座。畢竟每個人都有老了的時候,盡我們所能吧,在可以做到的情況下,給予他們這微不足道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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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技圈玩咖
這種情況,年輕人不應該承擔責任,無論老人是猝死、還是氣死,都是他自身犯錯導致的,本來與被打的年輕人也沒什麼關係,何談賠償一說。
據悉,當時是老人要求年輕人讓座,但年輕人不太願意讓,老人便生氣,還打了年輕人幾個耳光。爭吵過後,這個70來歲的老人突然猝死在公交車上。
真正值得讓座的人是這樣的,前段時間乘坐公交車,一位60歲左右的女子上車後,一個小夥立即起身讓座,女子連聲說謝謝。到下一站時又上來一位老人,女子見老人比自己年齡大,又將座位讓給這位老人,老人一直推辭,女子硬讓老人坐下了,老人也是連聲感謝。旁邊一位中年男子又起身將座位讓給了這位女子,女子依舊錶達了謝意。
為什麼大家都搶著給這些老人讓座呢?因為他們知道尊重別人,知道感恩,這樣的老人值得尊重,所以乘客們都願意出自己的座位。那些強行要座位的老人,應該先思考思考自己應該如何做人,再去考慮座位的事。
這個70歲的老人,之所以會猝死,完全是他自己的專橫跋扈、蠻不講理帶來的結果,不能將這個責任推卸、強加到他人身上。更不能因為人死了便好像有理了,那並不是真正的有理,而是強詞奪理。在整個事件過程中,那個年輕人才是真正的受害方,無緣無故捱了幾個耳光。老人家屬不僅沒資格要求年輕人賠償,而且應該代替老人向那個年輕人道歉。
這個事件反應出兩個問題,一個是老人無理要座,一個是涉嫌訛詐、無理索賠,都是當今社會上存在的兩大弊病。對於這些扭曲現象,應該嚴格治理、並嚴厲懲罰涉事者。
總之,年輕人無需為老人的猝死賠償,相反,老人家屬應該向年輕人做出精神損失費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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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海里的方舟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不是不近人情話,我覺得這樣的老人死了也不值得同情,完全是自作自受。
有人說現在年少輕狂不更事,倒還可以理解,可一個70歲的老人,人生風雨幾十年的歷練怎麼還如此暴戾,如此偏激,年輕人不願讓座,還打別人,這樣的老人行為本身就有點“跨界“了,完全不值得別人尊重。
年輕人是老讓座是一種美德,但首先得上自願的,不能被人強迫;而且,即便年輕人不願讓座也要想得通,年輕人沒有義務非得讓座不可,一切都要在自主認識到這種美德重要性之後,自己讓座才是真正的人生道德感悟,是最為值得推崇的。
如果這們老者不是採取這種過激的、也可以說是自私的方式逼迫年輕人讓座,與年輕人好好溝通,將自己的身體狀況說給年輕人聽,我相信年輕人一定會通情達理,會主動給老人讓座的。而老人這種方式非但沒有達到目的,反而將自己氣死,形成了較為悲劇的結局,實在讓人唏噓不已。
正是因為一些老人的暴戾和無賴,才使是很多倒在路邊的老人沒人敢扶,這在很大程度上汙染了社會風氣。因此,對這種老人的死亡真的不值得同情,反倒可用來做反而教訓。讓老人少一點戾氣和霸氣,多點長者風度,多與年輕人溝通,形成和諧氣氛。
所以在我看來,年輕人沒有一點責任,也根本談不上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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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佔禮雜談
這樣的事我們可以檢視一下民法通則。
民法通則第九章 附則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三條 :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
也就是說年輕人和老人地位是平等的,沒有規定年輕人必須給老年人讓座一說。年輕人給不給老人讓座,屬於道德層面的事,不給讓座也不違法。
第五條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侵犯。
老人打年輕人的嘴巴子屬於侵犯公民合法權益中的人身權利,老人的行為是違法法律的。
第六章 民事責任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有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老年人打年輕人嘴巴子,年輕人沒有還手,可見沒有一點過錯,所以不用賠償。
作為一個公民稍微學點法律,就不會為這樣的問題糾結了。老年人的死亡,雖然是個悲劇,但肯定是因為他身體狀況不良造成的,與年輕人的關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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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櫻子娛情所
年輕人應該賠償責任!從客觀公正的角度來分析,年輕人應該賠償責任,當然只是少部分的責任,主要責任當然是由老人自己承擔。因為年輕人不讓座,老人就動手打年輕人耳光,這位老人不僅沒素質不講道理也倚老賣老!主要責任必須自己的承擔,而且家人也不能就此事訛詐年輕人。
關於年輕人該不該為老人讓座,這應該視情況而定,老年人不能倚老賣老,有些老爺爺老奶奶的價值觀就很新潮,因為年輕人早出晚歸,上班壓力大一天下來身心俱疲,下班乘公共交通回家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緩解疲勞的方式和機會。如果老人身體硬朗,路程又不遠的話,,年輕人真的沒有必要給老人讓座,老人也應該學會體諒年輕人。但是,見到老人上車,年輕人應當主動站起來讓座,這是最基本的尊老品德。其實年輕人普遍都是受過基礎教育懂禮貌的人,在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上,都會很自覺的給老年人讓座,有些老人也很有禮貌,很熱情。畢竟這種情況很少,個例才會拿出來進行報道。要對國民有信心,我們中國人都是文明禮貌有涵養的人,畢竟我們國家可是有著上下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文明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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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默金cc
一個新聞五要素殘缺的舊聞,竟被標題黨炒作了整整五年!
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別有用心者仇老心理已經嚴重變態!其妄圖證明“壞人變老了”和“老人變壞了”,卻苦於找不出幾個老人的負面新聞做證據,只好百換馬甲,拿五年前的舊聞來重新包裝!添枝加葉!回鍋爆炒!妖言惑眾!
在此我又要對《悟空問答》裡打扮成道德高尚的偽君子們說:你拿假大空謠言當事實,捶胸頓足義憤填膺的醜態,非常愚蠢可笑!而一些不懂得辨識謠言的跟風者,也很悲哀!因為,無良標題黨拿你當猴耍,你也以為自己是慷慨激昂的正義之士,結果卻淪為了愚昧無知的傳謠者。
無良標題黨一貫換用語法不同的句式,反覆炒作此類假新聞。你剛揭穿一個,他又換個馬甲再來(前天我才回答了這個話題,今天就看到不同馬甲的同一個話題又來了。此問題我迄今為止已經做了幾十個回答)。
再次簡述事件經過:小年輕霸佔愛心專座,八旬老人請其讓座。小年輕不讓反而罵人,耄耋老人氣憤不過出手打小年輕耳光。小年輕還手後兩人抓扯,乘客勸阻。隨後小年輕下車離去。而風燭殘年的老人心臟病突發,倒地猝死。醫護人員搶救不及,家屬發現老人臉上有血痕。賠償之事純屬子虛烏有。這就是標題黨為了找話題吸眼球,攻擊抹黑老人的卑鄙手段!(百度可查此事件的電視採訪錄影)
網友也要警惕!由於老人負面新聞少,噴子為了製造“壞人變老了”和“老人變壞了”的假象,就拿60歲以下的中年人插上“老人”的標籤,中年人犯事讓老人背鍋。
比如上月,一個五十幾歲的婦女騎自行車摔倒後訛詐好人,警方調取監控查明後公佈了網路通告還好人清白,可噴子仍說是老人訛詐三十萬,讓好人傾家蕩產。幾個月前,有54歲的婦女拿牛奶箱砸打司機,強迫停車。噴子卻隱去新聞五要素,硬說成是老人打司機。這種栽贓陷害太多了!公交車上60歲以下的中年人,都被噴子統統變成“老人”,造謠說車上有一半都是老人。此類謠言,智者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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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根據法律規定,只有有過錯的一方才可以承擔賠償責任。被打的青年人既沒有過錯也沒有侵權,相反是死者侵犯他人權利之後,由於怒氣傷身導致自己的死亡。這種情況下,他的死亡與年輕人不讓座的行為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從法律角度來講,是不會判決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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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手機使用者微塵世界
如果喝了井裡的水不小心被嗆死了 還要找挖井的人承擔責任 如果雪天路滑不小心出了事故 是不是應該找老天賠償 什麼道理?不讓座自己氣死了 怨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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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龍141242491
假如公交車上,年輕人所坐位置是(老弱病殘孕專坐),那麼就有侵佔之嫌,負有一定責任。反之,則良心與道德需要反省,因尊老愛幼,濟困扶危是人的道德與榮譽標的。
所以,在如今物慾橫流,道德淪喪,一切向前看(錢),逮住老鼠即為好貓的荒頹年代,我們都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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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身邊許多事
在實踐中刑事責任不用擔責,但一般情況下年輕人要承擔民事責任,按過錯承擔,一般賠不了多少錢。近些年來中國法院在判決此類案件時更加註重社會公平原則,如電梯里老人抽菸,年輕人說你別抽菸了,老人突然死亡,後該案在二審時判年輕人不用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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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QJS8241183260
年輕人,完全不必承擔賠償責任。因為,乘坐交通工具,購買了交通工具的票證,就構成了經濟合同關係。凡是購票者,都具有坐座位的平等權利,讓不讓座?那就看個人情願了。老人因為年輕人沒有讓座,打年輕人,是一種侵權行為,如果年輕人被打傷,老年人要負法律責任。至於老年人,因為情緒激動死亡,並不構成年輕人對老年人的傷害,而是老年人自身疾患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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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法能265
首先年輕人不給老年人讓座是不正確,沒有做到敬老愛幼,這樣做絕對不對?一定要改正這個不良習慣,體現一個和諧的社會,前提是,儘量相互珍重去做到這一點。
現在我們還不瞭解這個年輕人,為什麼不讓座?讓座它是情誼,也許他不夠讓座的條件,還有可能車上人又多吵鬧,她還沒有反應過來,在不明真相之前,大家不要亂下結論,即便是她有意思的不讓座位也不構成犯罪,更談不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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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滿心向你呀
不應該,因為年輕人讓不讓座是他自己的權利,而不是他的的義務,他沒有義務去讓座,老人打年輕人耳光後自己倒下死亡這跟年輕人沒關這不是他害的,年輕人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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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飛翔中的太陽
今年國家出臺了相關政策和法律,這樣的老人是可以受到法律制裁的!不能因為您老了就可以沒有素養…愛護應該是大家都去做的,年輕人愛護您同樣您也有責任愛護別人。整體素質的提高才能讓您走到哪裡都受到尊重~多點愛心和包容[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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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糖葫嘞
現在很多的老人說,年輕人不懂得尊老,這都是誰造成的?
從獨生子女政策開始後,在公交車上,我們常常能看到老人們寧可自己站著也要讓兒孫坐著,從小就培養出自私自利的品德,誰知過錯?
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就不多說了,說說這裡兩個人物吧,尊老愛幼是中國民族的傳統美德,少年不讓座是家庭的教育缺失,不懂的尊老;而老人倚老賣老出手打人,是社會道德淪喪,中華美德我們還剩下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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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爆突醛
小夥應該想想 自己做啥缺德事了! 讓個臨死之人打了一巴掌! 老頭子家人也該反省下 人生在世 缺德事也是有數的 做完 立馬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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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真實的新聞。
與這個新聞類似的是有一個大夫下班回家,在小區的電梯中碰到一個老人在吸菸,於是這個大夫好心勸了一下,沒想到老人嫌棄大夫多管閒事,爭吵了起來,結果老人一怒之下倒在電梯中去世了。
死亡老人的家屬就把大夫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一審法院認定大夫雖然沒有過錯,但是根據公平責任原則,酌情支援了死者家屬幾萬塊錢的賠償。
死者家屬認為賠償數額太少了,於是提起了上訴,結果這個案子二審法院全部駁回了死者家屬的訴求。
人家在坐著,沒給你讓座,充其量是一個道德問題。但是作為一個老人,竟然對那個孩子又打又罵,幸虧這個孩子沒還手,真的,如果還手了,哪怕就是一般的推一下,老人死了,都會成為一個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且無罪辯護難度極大。
如果法律規定不讓座要賠償要坐牢,那麼沒有問題,但是尊老愛幼是中國的傳統美德,既然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就要在道德層面解決,人家孩子沒有還手,甚至沒有還嘴,所以一毛錢的問題都沒有。
而現在的問題是,老人動手打人,扇了孩子的耳光,是要承擔責任的,一個是治安處罰,但是由於自己死亡了,這個處罰就沒辦法執行了;其次是打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比如醫療費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這些損失,即便老人死亡了,他的繼承人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不會因為老人的死亡這個責任就免除了。
最後還是提醒大家:最老愛幼是中國傳統美德,不要丟,見到體弱不便的人要讓一下座。
說實話有一種現象,就是去趕集拉著小推車的老年人,趕集趕了好幾個小時不嫌累,上車就要年輕人讓座,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