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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哥遊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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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鍛鍊38
你好!看來你的問題作為一個也有孩子的老人心裡有些不是滋味。你的哥嫂,爸媽怎麼能這樣啊?一年了或許幾年了春節要回家看看他們這樣的態度對你不熱不冷,不卑不亢,確實令人挺傷心的。我覺得也可能是你好久沒有回家了,或者平時聯絡的少他們心裡有怨氣吧!他們還是想讓你回家看看。不過要記住回家千萬不要空著手回去。再者是他們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姑娘,不要在意,也別多心父母還是父母不管他們怎麼想只要咱不虧心就行了。該回家還回家看看他們的表現熱情招待就多住幾天。不冷不熱就少住兩天。做兒女的別跟父母較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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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馬哥遊釣
現在許多的結婚的人對於春節去哪一方家裡過總是會鬧出一些矛盾,那麼關於出嫁的女兒為什麼不能在孃家過年有什麼依據呢?本期春節習俗就帶你一起去了解一下,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吧。
為什麼說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
古代社會把嫁出去的女兒比喻成潑出去的水。認為女子出嫁之後就是外姓人家的人了,不會像兒子那樣承接香火,為孃家創造價值。女孩雖然也是父母的親生骨肉,但出嫁之後,儘管表面上還保留著固有的血緣關係,但實際上卻由親密漸漸走向疏遠,像水一樣已經潑出門外了。
封建禮教要求女子要遵守“三從四德”。“三從”即為: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在當時,無論是在孃家或婆家,女子都沒有自己的權利和地位。即使親生女有機會回到孃家,但在孃家人的眼裡,她已經是外姓人了,家裡的事不會讓她參與。
節慶禁忌:村裡有這樣一句俗言:年三十的火,正月十五的燈。意思是說出嫁的姑娘不能看見孃家年三十的火,若看見了孃家來年就不發財,不興旺。所以,出嫁的姑娘可以回家和父母一起吃團年飯,但不能在孃家過大年三十的夜,更不能在孃家參加初一凌晨的出天方儀式。
鄉里人很看中元宵節,但出嫁女是不能看見孃家正月十五的燈,認為看了孃家也會不吉利。
閨女不見孃家燈,沒事怎麼也行,有事了光疑惑哩。確實也聽過有人見了孃家燈,孃家的人有死的也有傷的這些事,不知是巧合還是真的,勸你初五前還是不要在孃家過年。
不見孃家燈的真實其實是說結了婚生氣住孃家的趁過年不要生氣了趕快回婆家合好吧,也是勸人不要離婚。
坐月子也不能在孃家說是容易撞瀝血鬼一笑了之:舊時的迷信觀念認定,已逝的老祖宗,年底要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
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因為,閨女出嫁就是人家的人了,是外人了;夫家才是她的家,回孃家只是走親戚。
老祖宗享用供奉,初一晚上回天上去後,女兒才可以回孃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會帶來晦氣,對孃家很不利,據說還會讓孃家破敗。
即使在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仍是比較嚴格地遵守著。因為如果出嫁的女兒回孃家過年,周邊的人會說婆家待她不好,孃家的村裡人也會鄙視:居然回孃家過年(沒地方可去?)。這種習俗起於何時不得而知,但至少在元明戲曲中就已經有反映。這種習俗大概是早年大陸移民帶過來的。這是封建社會歧視婦女的一種表現。
這種習俗強化了婦女對婚姻的依賴,增大了婦女離婚的社會壓力。久而久之,習以為常,這種民俗現象就世世代代延續下來了。
大年初一不讓女兒回家,不正好和老公在家婆家過嗎?如女兒回了孃家,女婿必然跟來,那誰陪夫家的老人過年呢?所以,長期形成的習俗自有它的道理,很難與陋習聯成一體。古人們對大年幾天的安排非常明瞭:三十全家團圓,初一大拜年,初二回孃家,初三探親訪友(指到關係密切的友好家中做客),初四上墳燒紙,祭典過世的親人,初五就隨意了。這樣約定俗成,井井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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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鍛鍊38
你好!看來你的問題作為一個也有孩子的老人心裡有些不是滋味。你的哥嫂,爸媽怎麼能這樣啊?一年了或許幾年了春節要回家看看他們這樣的態度對你不熱不冷,不卑不亢,確實令人挺傷心的。我覺得也可能是你好久沒有回家了,或者平時聯絡的少他們心裡有怨氣吧!他們還是想讓你回家看看。不過要記住回家千萬不要空著手回去。再者是他們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姑娘,不要在意,也別多心父母還是父母不管他們怎麼想只要咱不虧心就行了。該回家還回家看看他們的表現熱情招待就多住幾天。不冷不熱就少住兩天。做兒女的別跟父母較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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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許多的結婚的人對於春節去哪一方家裡過總是會鬧出一些矛盾,那麼關於出嫁的女兒為什麼不能在孃家過年有什麼依據呢?本期春節習俗就帶你一起去了解一下,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吧。
為什麼說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
古代社會把嫁出去的女兒比喻成潑出去的水。認為女子出嫁之後就是外姓人家的人了,不會像兒子那樣承接香火,為孃家創造價值。女孩雖然也是父母的親生骨肉,但出嫁之後,儘管表面上還保留著固有的血緣關係,但實際上卻由親密漸漸走向疏遠,像水一樣已經潑出門外了。
封建禮教要求女子要遵守“三從四德”。“三從”即為: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在當時,無論是在孃家或婆家,女子都沒有自己的權利和地位。即使親生女有機會回到孃家,但在孃家人的眼裡,她已經是外姓人了,家裡的事不會讓她參與。
節慶禁忌:村裡有這樣一句俗言:年三十的火,正月十五的燈。意思是說出嫁的姑娘不能看見孃家年三十的火,若看見了孃家來年就不發財,不興旺。所以,出嫁的姑娘可以回家和父母一起吃團年飯,但不能在孃家過大年三十的夜,更不能在孃家參加初一凌晨的出天方儀式。
鄉里人很看中元宵節,但出嫁女是不能看見孃家正月十五的燈,認為看了孃家也會不吉利。
閨女不見孃家燈,沒事怎麼也行,有事了光疑惑哩。確實也聽過有人見了孃家燈,孃家的人有死的也有傷的這些事,不知是巧合還是真的,勸你初五前還是不要在孃家過年。
不見孃家燈的真實其實是說結了婚生氣住孃家的趁過年不要生氣了趕快回婆家合好吧,也是勸人不要離婚。
坐月子也不能在孃家說是容易撞瀝血鬼一笑了之:舊時的迷信觀念認定,已逝的老祖宗,年底要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
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因為,閨女出嫁就是人家的人了,是外人了;夫家才是她的家,回孃家只是走親戚。
老祖宗享用供奉,初一晚上回天上去後,女兒才可以回孃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會帶來晦氣,對孃家很不利,據說還會讓孃家破敗。
即使在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仍是比較嚴格地遵守著。因為如果出嫁的女兒回孃家過年,周邊的人會說婆家待她不好,孃家的村裡人也會鄙視:居然回孃家過年(沒地方可去?)。這種習俗起於何時不得而知,但至少在元明戲曲中就已經有反映。這種習俗大概是早年大陸移民帶過來的。這是封建社會歧視婦女的一種表現。
這種習俗強化了婦女對婚姻的依賴,增大了婦女離婚的社會壓力。久而久之,習以為常,這種民俗現象就世世代代延續下來了。
大年初一不讓女兒回家,不正好和老公在家婆家過嗎?如女兒回了孃家,女婿必然跟來,那誰陪夫家的老人過年呢?所以,長期形成的習俗自有它的道理,很難與陋習聯成一體。古人們對大年幾天的安排非常明瞭:三十全家團圓,初一大拜年,初二回孃家,初三探親訪友(指到關係密切的友好家中做客),初四上墳燒紙,祭典過世的親人,初五就隨意了。這樣約定俗成,井井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