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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ack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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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賣了半輩子
對你的回味不過30天
對你的眷戀不過720小時
對你的舊情不過43200分鐘
對你的記憶也不過2592000秒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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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茶薦書
我們都分手了,就兩不相干,他再找誰,什麼時候找,和我有什麼關係?
他在我們相處期間找別人,那屬於找小三,感情上對我有傷害,道德上給與譴責,我可以了找任何理由抨擊、輕視,因為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但既然分手了,我們就都有各自的自由,不存在制約關係,他想找物件是他的自由,我無權干涉。至於他一個月就找,有人會感覺對方這麼快就有目標了,自己感情上過不去,其實我想問:那早幹啥去了?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不去約束,不去溝通解決,不想辦法,弄到必須分手的地步,然後已分完手了,再去後悔,再去氣憤,再去怨恨,這是本末倒置。
你們已經分手,就意味著你們是兩個毫不相干的人了,你對前任沒有任何約束限制的權利,你唯一擁有的只是一個前任的頭銜。即使你們今天分手,他明天就找,你也得認了,誰讓你們已經分手了呢?
分手後,還繼續糾纏在過去的感情裡,是最不明智的。即使你不滿意,心懷怨恨,有何用啊?
最聰明的做法就是不糾結,不回望,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正解。把自己的生活過好,活的精彩,讓對方去後悔,那才是你該走的路。淪落到你去後悔莫及,去怨恨自己,是最無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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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865008938
第一對方急於忘掉你,心裡空虛寂寞冷,想迅速找個人添補內心的空虛,為自已找一份感情寄託,開始一段新感情未嘗不是一種忘卻過去的良藥;第二對方壓根就沒愛過你,只是接受一段新感情而已,沒你還有別人呀,生活中有個陪伴自已的戀人就行了,一個人走路總是很艱難的;第三為了氣你,跟你賭氣,雖然你離開了我,但還是有人愛我,你覺得怎樣!新歡也許只是他的炮灰,過渡時期的產物。不過不管對方怎樣,都和你沒關係了呀,因為你們已經分手,不需要對對方負責了。還是大步向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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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睿晨兒
既然跟前任分手了,就不要再管他做什麼了。分手一個月他就找了女朋友,也是很正常的。男人有一部分確實靠下半身決定行為的人。而且大多數先有性後有愛,所以跟你分手後就直接把以前的備胎轉正了。也許這才是你們分手的原因呢,一個月對你來說,分手時間太短了,你還沒走出來,人家已經有新歡了。肯定有些不甘心,嫉妒,憤怒,甚至是痛恨。
可是,這沒有什麼不對啊?都分手了,不管是分手後幾天就找了新歡代替原女友,都是很正常的。只見新人笑,誰記得舊人哭?所以,還是不要再考慮他,關注他了。別管他找不找,都跟你沒關係了。你要好好的調整一下心態,習慣沒有他的日子,好好的工作,吃飯,睡覺,然後再慢慢的尋找自己下一個男朋友。從而慢慢的忘記前任,以及他帶給你的傷。
我是建議,分手後就切斷一切聯絡方式。不再跟他有任何聯絡和交往。眼不見心不煩,事不關已高高掛起。你應該慶幸,和這樣的人分了手。其實,人家並沒有留戀你太久,隨便一個女孩都能代替你。所以,就永遠不要想他了吧!
分手一個月他就找了新女朋友,感覺讓人吃了蒼蠅叮過的飯,胃裡一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而除了這樣的感覺,還能有什麼?什麼也就沒有了吧!……
祝福你姑娘,走好自己的未來的路。別回頭,一路向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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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黑白灰1874
正在經歷,我只想她親口說,現在我看見了,哈哈哈,我放過我自己,什麼鬼信誓旦旦。
我錯了,信了你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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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Michael王
勸你不要再犯賤了,既然人家早就不在乎你了,你還那麼在意他幹嘛呢?
你不是世界的中心,你只是自己的中心,沒有人會一直圍著你轉,哪怕是你的父母,他們也有自己的事情去做,不會一直在你身邊。所以,既然已經分手了,人家找新歡也好,結婚也好,甚至找了一個二婚的,甚至跳樓自殺等等,都跟你無關了,如果你再有感覺的話,那就是犯賤了。
我跟你說,我也曾經被甩過,而且,比你更離譜的是,前任是跟別人無縫銜接,甚至在跟我在一起處於分手邊緣的時候,另外一個人就已經做好了接盤的準備,我能說什麼呢,我失去的是一個不愛我的人,算起來,我好像也沒有什麼損失,對吧?既然分了手,那就說明昨天已經過完了, 你無論做什麼都無濟於事,所以,不要在糾結過去,你要做的是珍惜當下,憧憬明天。
他找新歡就去找吧,你也可以找,別難過,你值得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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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許和你分手之前,已經找好下家了,分就分了,用時間去把他忘了吧,誰也不是誰的誰,誰的新歡不是別人的舊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