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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的吳女士因為早上出門晚,且自己有低血糖,於是帶了一份自己最愛吃的酸辣粉去公司吃。但因為酸辣粉散發出來的味道太刺鼻,最終被經理發現了。經理表示,公司之前已經下了早餐禁餐令,考慮到吳女士只是初犯,所以只罰款20元。對此,吳女士表示心裡很委屈,甚至是覺得公司不夠人性化。 你覺得辦公室內可以吃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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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歪五垛

    受公司文化影響,積極向上,團隊凝聚力強,有豐厚利潤回報的公司不會在意這些細節!老闆看的是結果!

    但公司盈利差甚至處於虧損狀態,老闆到辦公室巡視,發現都毫無鬥志,甚至嘻戲吃零食,不直接炒掉你才怪!

  • 2 # 羅小胖愛理財

    一、公司吃東西,是禁止不了的

    民以食為天,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所以從這個方面來看的話,不論哪個公司,要想全面的禁止員工吃東西似乎有些不太現實。小胖出社會這麼多年,進過的公司也有幾家,這些公司雖然明面上都有禁止吃零食或者辦公室吃早餐,但大家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太過於計較。

    不過,所謂的早餐一般只包括牛奶、麵包甚至是味道較小的零食,而不是像酸辣粉、臭豆腐、韭菜盒子等等刺鼻的食物。因為,那種味道太難聞了,不能因為自身的喜好,而導致其它人反感,這才是最基本的素質。

    而小胖目前的公司裡,很多人因為不住公司,所以很少在公司吃飯,下班回去後又比較晚,所以下午一般都會吃些餅乾類的食物來充飢,這些,公司是不會說什麼的,同事也不會有意見。

    二、吳女士被罰款,她錯了沒有?

    其實,大家都看出來了,吳女士被罰款並不是因為她吃東西,而是因為吃酸辣粉嚴重影響到了其它人,而這個時候,作為經理來說就不得不行動了,這種罰款其實也是無奈之舉。畢竟,經理不可能什麼都不做吧?那到時候公司裡甚至有可能還有人吃榴蓮等食物,臭哄哄的,誰還有心情上班呢?

    另外,部們經理也表示,其實公司之前就已經下了早餐禁餐令,吳女士的行為相當於是故意不遵守規定,而只罰款20元其實已經相對的人性化了。小胖相信,如果吳女士只是偷偷吃點餅乾或者說糖類食品,並且告訴經理自己有低血糖,經理和其它同事都會理解,也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但是,吃酸辣粉就感覺有種明目張膽的行為了,如果不處罰,真的是很難服眾的。那樣的話,公司的規定變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以後如果有新規定的話,誰還會服從呢?畢竟,無規矩不成方圓,不是嗎?

    三、不能因自身過錯,讓其它人來買單

    相信大家也看到了,在文章開頭的新聞裡,吳女士表示自己一是因為有低血糖,二是因為早上出門太晚了,沒有辦法才在辦公室吃東西,如此的解釋,其實理由有些過於冠冕堂皇了。

    低血糖大家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這種病需要長期補充糖類食物才行,這個我們就不做過多的評價。但是,自己出門晚這個理由其實根本是不成立的,不能因為你出門晚就在辦公室吃味道刺鼻的東西吧?

    另外,站在理性的角度來思考,難道上班不應該提前出發甚至是提前幾分鐘到吃早餐嗎?小胖在現實生活當中其實見過很多這種因為自身賴床而導致急匆匆上班的人,例如,本來是8點上班的,非要在床上賴到7:45左右,然後隨意的抹一下臉,便飛奔去公司。這樣一來,又哪有時間吃早餐呢?低血糖又如何能夠好呢?

    我們退一步來講,如果吳女士能夠早起一小時,或者說半小時,其實都不會發生這種事情。所以,不能將自身的過錯,讓其它人來買單,這其實是自私的行為,不是嗎?

    而且,公司明面上已經公然禁止了此種行為,但依然我行我素的這樣做,就有些太以自我為中心,甚至是太不將公司的規章制度放在眼裡,無規矩不成方圓,對於打破這種規矩的人,處以罰款是完全可行甚至是成立的。

  • 3 # 煲哥愛野釣

    首先是如果公司有規定那麼就必須要服從,國有國法,家有家歸嘛。其次就是要人性管理嘛,特殊情況要特殊對待一下。對於公司員工也要自覺管理自己,不要因為自己影響其他人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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