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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知hu周遊世間

    按照法律規定,死亡人生前有債務的,以其遺產償還後方可由繼承人繼承。

    父親有遺產,必須先用遺產還債,有剩餘的方可繼承。

  • 2 # 一鍵代償

    這種事聽上去就會讓人感覺很不公平,典型的道德綁架,但是,現實生活中卻是經常出現。尤其是在一些農村地區,往往家裡的老二都是享受著家裡最好的資源,但是很多責任卻是老大來承擔的。有時候老大迫於面子上的問題只好忍氣吞生,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會,這種做法顯然對老大是非常不公平的。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兒子在成家以後就和父母是兩個獨立的生活個體的,是可以不分擔對方的任何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兒子是可以不幫父母還債的。因此,單單從這個角度來說,無論是哥哥還是弟弟,債權人都是沒有權利在其父親死後向其索要債務的。

    但是,如果其父親生前有遺產的話,那麼則需要考慮遺產的分配問題。因為,債務人生前欠別人的錢還沒有進行償還,那麼就要優先從遺產中清償債務,然後再對遺產進行分配。

    用法律術語來說就是債權人是債務人遺產的第一分配人,其子女應該在其父親的遺產分配之後對剩餘部分再進行分配,這也是法律的公平性體現。

    然後,咱們再來說這件事本身。如果其父親生前立有遺囑說明,遺產歸弟弟所有,債務歸哥哥所有,那麼,這種遺囑則屬於無效遺囑。

    因為對於我們的財產來說那隨便你自己進行分配,說現實一點,哪怕是你直接扔了,那也是你的自由。

    但是,對於子女來說,也是有自己的選擇權利的。也就是說,父母可以選擇給給你或者不給你,然後子女也可以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這都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

    所以,如果在這件事中,弟弟選擇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從法律案上來說,也就是預設繼承了父親生前的債務,而哥哥是可以不用還債的。債務人也沒有權利向哥哥要錢,只能向弟弟要錢,但是,如果因為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麼弟弟則可以選擇不繼承遺產,然後將遺產直接用於清償債務,不夠的部分,則債權人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 3 # 實現一個曉目標

    傳統裡有個父債子償的做法。而新社會對於人的獨立性,權力義務的獨立性有著新的詮釋。

    從法律上父債子償不被接受。也沒有這類規定。所以也就不可能債務被繼承。

    生前債務清償是具有優先權。只有清償完債務之後,有剩餘的才可以被繼承。這個案子裡很明顯是繼承前後順序產生問題。

  • 4 # 繁華落幕de人生

    父親有權分配自己的財產給誰,怎麼給,但是無權分配誰替他還債,放心,有法律依據,他所欠的債由繼承財產的人從繼承的財產裡還,多餘部分除了配偶有義務,其他人沒義務

  • 5 # 泰山木32140178

    爸爸將生前的債務由大哥一人還,從法律上他說了不一定算。遺產需先償還債,哥哥不繼承遺產不需承擔債務,除非證明債務是因哥哥而產生。當然哥哥主動願意承擔也完全可以。

  • 6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這不合理,一般來說應該是誰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誰負責償還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中國《繼承法》規定了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 7 # 宏詠華威法律諮詢

    您好,中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說誰繼承誰負責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您問題中弟弟繼承遺產卻讓哥哥進行償還,自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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