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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楓葉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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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景山律師
1,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勞動者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此處應理解為通知用人單位,但並未給用人單位批准與否的權利。因此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滿三十日後,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並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2,勞動合同解除的,用人單位應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證明,檔案及社保轉移手續。
3,若通知滿三十日後,用人單位不配合辦理離職手續或保險和檔案轉移手續,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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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紅塵浪子
這比較簡單,以書面的形式像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3天)滿30天后可以自動解除勞務關係。勞動關係解除後15日內,單位應辦理檔案和社保轉移手續!單位拒不放人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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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壯丁
1、提前30日通知公司並配合做好工作交接是勞動者主動離職應盡的法定義務。
你應該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自己要離職走人,如果公司安排人員給你交接工作,那麼你就在30天內配合交接完工作,同時讓公司在這段時間裡找到你的替代人員。如果公司未安排人員給你交接工作以變相阻止你離職的,你也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要求安排人員與你進行工作交接,保留好書面告知的內容。你例如:將要求公司安排人員進行工作交接的要求寫成檔案進行郵寄,保留郵寄單號,去快遞公司網頁截圖儲存公司已簽收快遞的證據。同時,透過公司內部辦公通訊軟體、公司郵箱、企業微信、個人微信/QQ等方式將自己要求公司安排人員進行工作交接的內容截圖儲存。
以上做法的目的是為了一旦仲裁或訴訟時,你有有效力、多樣化的證明檔案證明自己已經履行要求進行工作交接的義務,未完成工作交接的原因在公司而不是我本人不配合。
完成以上的操作後,30天期滿後你就可以離開了,不用管單位批不批准。
2、做好單位不給你辦理離職手續及社保關係的充分準備。離職時,讓公司的人力部門給你辦理離職證明、檔案或社保關係的轉移手續。有可能此時你與公司的關係已經相當僵化,公司人力部門不配合或拒絕為你辦理。你也不用擔心,不辦理直接走人就是。在你離職當天的15日後,如果單位仍未給你辦理以上的離職手續的,直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現在稍具規模的公司相當害怕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基本上在你有理有據有節的情況下,一告一個準。有人可能會問了,為什麼此時不用儲存單位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及社保關係的證據呢?原因很簡單,因為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在單位一方,一旦仲裁或訴訟,單位應該承擔舉證的責任,也就是說,單位要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要給你辦理手續的義務而是你不要的,這並非事實,單位無論如何也無法證明一個不存在的事實,也就不用儲存證據了。
3、保留好因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及社保關係從而遭受損失的證據。在你從單位走人並重新找工作的這個時間內,如果你是因為沒有上一家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檔案或社保關係轉移等原因導致沒有辦法入職新單位的,請你也一併保留好新單位拒絕給予你錄用或入職的證據,因為這個是你用來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求用原單位給予你賠償的重要證據。法律規定,因為是單位未向你出具相關離職資料導致你沒有辦法找到新工作的,他們應該對你進行賠償。你只要能夠證明新找工作期間遭受了多少損失,原單位就得賠償你多少損失!!!
這是來自二十多年上市企業集團總部的HR的忠誠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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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提前30天通知單位,交接清工作,30天后可自行離開,單位不得扣壓員工的工資,證件和社保,如被非法扣壓可向勞監舉報或向法院起訴。